不太乖1
飯店的發票“開完了”這種事情確實比較常見,但是有真有假。從稅務的專業角度來分析一下,為什麼會出現這種事兒,顧客遇到這種事兒可以如何處理。
飯店確實沒有發票。
第一、飯店確實把發票開完了。這種情況是存在的。因為根據稅收徵管的有關規定,為了控制納稅人的虛開發票風險,根據納稅人的經營規模等因素,每一個納稅人向稅務局申領發票,都是有領購的份數和開票額度限制的。
假設稅務局根據某家飯店的經營規模,核定它每個月只能向稅務局申領50份發票,每份發票的面額是1萬元。這個月發票開完了,只能等到下個月再次申領同樣份數的發票。
當然了,也有例外。假如這家飯店是納稅信用級別A級的納稅人,以每月最多領用3個月的發票用量;納稅信用級別B級的納稅人,每月最多可以領用2個月發票用量。
另外,如果確實因為經營需要,這家飯店可以向主管稅務局申請對發票的份數進行增量,申請把每個月50份的用量增加到100份。稅務局審批同意之後,飯店就可以在用完這50份發票之後,當月再領用50份發票,並且從次月起可以每個月領用100份發票。
所以說,如果飯店生意興旺,發票確實存在不夠用的可能性。假如顧客恰好碰到發票開完的情況也是非常正常的,並不能說飯店是故意不肯開票。
第二、某些規模較小、財務不健全的小飯店壓根兒就沒有領過發票。有些小飯店、小排檔,本身就是規模小,可能僅僅辦了營業執照和衛生許可證而已,根本就沒有辦理稅務登記,還沒納入稅務徵管,當然也沒領過發票。
像這類飯店,顧客指望能取得發票也很難。
飯店實際上還有發票,但是藉故不肯給顧客開發票。
這種情況可能更多了。為什麼會經常出現這類情況呢?最主要的原因還是想“省票”、少交稅。
第一、假如飯店是一般納稅人,少開一張票,就少申報一份收入,少交一份稅。作為一般納稅人的飯店,應納增值稅=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進項方面,取得了原材料、水電煤氣、房租等發票進行抵扣。銷項方面,如果對外開發票越少,銷項就越少,那麼交的增值稅就越少。所以有些飯店就藉故不開,忽悠顧客說發票開完了。
第二、假如飯店是小規模納稅人,主要是想“攢票”,沒有遇到特別難纏的顧客,都攢著不開。因為小規模納稅人現在的季度起徵點已經高達30萬元了,也就說如果一個月的經營流水沒達到10萬元,是不需要交增值稅的,所以大部分小規模的飯店實際都不用擔心繳稅的問題。但是有些老闆就是抱著“少開一張是一張”的心理,攢著發票不肯開。少數不法分子,還利用30萬元以內免稅的優惠政策,把攢下來的發票對外虛開,收取手續費,非法牟利。
顧客遇到飯店不肯開發票的情況時,怎麼辦比較有效呢?
雖然說《發票管理辦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都規定了,開具發票是商家的法定義務,索取發票是顧客的權利。但是,現實當中,普通顧客一般不會主動索取發票,即使是稅務幹部也沒這麼強烈的意識。除非是因公消費,需要憑藉發票去報銷。無形之中就給很多飯店商家“省了不少發票”。
顧客遇到這類情況,不肯付錢總不是好的處理辦法。個人建議先禮後兵。
首先,可以協商處理。一般情況下,堅持索要發票的顧客都有報銷的需求,所以肯定會堅持。如果確實沒發票了,可以先付款,保留付款小票,約定等飯店從稅務局領了發票之後再補開。
其次,如果飯店死活不肯開發票,直接撥打12366納稅熱線。向當地主管稅務局投訴飯店不開發票,只要稅務局介入,飯店肯定乖乖開發票給顧客。
稅收之家
我來說說,這個事有幾種情況:
1.稅務局給每個納稅人每月的發票領用量都有個核定數量,以及每次領用的最大持有量。稅務局會根據你的經營情況來核定你的使用量,一般來說是夠用的。比如核定你每月最多領用200份,分4次領用,每次最多持有50份,用過的發票驗舊後才能領用新票。這樣的話,納稅人手頭最多有50份發票可用,用完就要拿著舊發票去換領新發票。如果納稅人在使用完後還沒來得及去換領,確實會有沒發票可開的情況出現。當然。如果出現當月使用量超過核定數量的情況。還可以辦理臨時增供發票,連續3次臨時增供後可以申請長期增供。
2.也確實存在稅務局的專管員刁難,故意少核定的情況。這樣就會造成納稅人的發票不夠用。
3.和現行的增值稅稅收優惠政策有關,目前規定月銷售額不超過10萬元(季銷售額不超過30萬)的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和附加稅。有很多小規模納稅人都能享受到這樣的優惠政策。這樣就會造成一個情況。一個季度快結束的時候,納稅人如果計算得出自己的不含稅銷售額(不含稅銷售額=開票金額合計÷1.03×3%)快要超過30萬了,肯定不會再開票了。怎麼滴都要拖到下個季度給你開。因為開票的不含稅金額一旦超過30萬,就不能享受優惠了,需要繳納增值稅30萬×3%=9000元,如果因為他給你開了一張幾百元的發票,造成他多交9000以上的增值稅,還有其他的附加稅。換成你,你也不幹了。
綜上,這樣的情況出現,請大家理性分析,區別對待。
終極體驗
有一次我和單位司機在北京西三環的一個飯店吃飯,吃完飯後讓老闆開發票,他說暫時沒有了,讓我以後再來開。我說我們是出公差,偶爾來到這裡,為了一張發票,再跑一趟,很不值得。這樣吧,既然你不能開發票,這頓飯我又不能報銷,只能私人掏腰包了,那這頓飯你給我打五折吧。老闆一聽,立刻就找發票去了,不一會兒就找來了,能開了。其實他就是想偷稅漏稅。
北京源頭活水
我有次在飯店吃飯就是這樣的,飯錢是631元,當時結賬我就說開發票,可是服務員語氣生硬的說沒有發票,我說沒有發票就給抹點飯費吧,服務員說一元錢都不能少。一句話惹惱我了,我就堅持什麼時候有發票了什麼時候來結賬,服務員不幹把老闆找出來了,結果老闆也是個說話二愣子玩意,說先結賬等下次來吃飯在給發票。我肯定不幹呀 後來我就較上勁了不給發票就報警。後來老闆慫了,又給我說好話,又少收了我231塊錢,又答應我三天後把發票給我送到單位才算完事。三天後還真把發票給我送來了。
陽光老嫗457
飯店結賬時遇到這種情況,一般是飯店老闆給打個折扣再開個收據,約定好什麼時間過來開票。如果遇到不長眼的老闆,沒有發票態度還蠻橫,不好意思,沒有發票不結賬,可以留下我的聯繫方式打個欠條,什麼時候有發票了通知我過來結賬開票。
金色幽谷1
上次去超市買東西要開發票,也說沒有發票,要我過幾天來開,我馬上同服務櫃檯的女說:你這麼大間超市,說沒有發票,是違法的,我可以告你,我一說完,櫃檯女馬上說可以開了!(就是抓消費者的心理,過幾日就不會來開了)
穗安微雨
我去朋友家的飯店吃過多次,每次開發票都說是發票開完了!後來朋友在場時,當面就開了。這都是飯店老闆省錢的套路,別信!因為發票是掏錢買的,而且稅務局有規定,每月發票金額是有額度的,超過額度後的稅率是不一樣的。如果再有不開發票的情形,立刻打電話給稅務局舉報!
JIANGSIR401
自己做小生意那時候特別注意這個事,一個是客戶需要發票,那麼我馬上出票,但也遇到過月初月底沒有票子的時候,怎麼解決?我的方法是直接去稅務局開,讓客戶稍等一會。老客戶等發票拿回來了再給補上。第二個就是我自己需要發票,做買賣的都知道可以抵稅,可我能有的幾乎都是餐飲發票,自己家吃飯,邀請客戶吃飯都會要票子。我遇到過千方百計不給你發票的商家,門對門有家飯店不錯,環境,味道,服務態度都很好,有客戶來趕上飯點就到對面吃一口,按理說面對面三年多,又經常去吃飯,應該很熟了吧?可每次索要發票都說沒有!月初沒有我理解,票子還沒取回來行!月底我理解,票子開完了去報稅行!月中也沒有!而且要求寫個條證明就餐金額補發票也不行!沒辦法,你這麼做生意,難為我,還不想交稅,我只能12315了!最後工商和稅務部門反饋的處理結果是,罰款10萬,補交稅款6000塊!
香奈兒紅腸
要發票是消費者的權利!有些無良商家就是想偷稅漏稅!
大連的,彤德萊火鍋,每次吃飯都說沒發票,讓下次再去要發票,有一次算一次,無一次例外!還有幾年前去大地春餅吃飯,開了發票我沒注意,回家一看是上一年的發票,明細上寫的飯碗和盤子!估計是商家自己採購盤子飯碗的發票,為了省發票錢故意給不太注意的消費者的!算我眼瞎!從此以後再沒去過他家!
珊珊19962344
應該是前年十一左右 ,我家發票開完了,趕上週末不能領新的。結果就碰到一個某地(我不想做地域黑,所以不說)來的客戶拒絕買單。我和他商量,我去鄰居家開一張或者當天我加油時開的發票。他不同意,只要我家的。沒有我家的就要我免單。期間說的話發出來肯定被和諧。後來他還報警了!最後還是警察勸他快半個小時,才同意我用鄰居家的。我也是醉了!!!我只想說一句,做哪行都不容易,商家有好有壞,客戶也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