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一定要發票才可以入賬,小額零星,“白條”可入賬,視同發票

提問:公司新置辦了一些辦公桌椅,物流運輸只負責運到一樓,我們找了一位搬運師傅把桌椅搬到三樓,現金支付300元,搬運師傅提供不了費用發票,請問公司如何入賬?

這裡面涉及到幾個問題:

1、個人的增值稅

《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五十條規定,增值稅起徵點幅度如下:(1)按期納稅的,為月銷售額5000-20000元(含本數);(2)按次納稅的,為每次(日)銷售額300-500元(含本數)。

故搬運師傅300元免徵增值稅

2、個人所得稅

對於個人,屬於勞務所得,800元以下免徵個人所得稅(發放機構直接支付、同時進行申報);個人在年度彙算清繳申報所得,合併計算綜合所得。

故搬運師傅300元無需預扣所得稅

3、支付單位成本列支和發票入賬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辦法》規定對方為依法無需辦理稅務登記的單位或者從事小額零星經營業務的個人,其支出以稅務機關代開的發票或者收款憑證及內部憑證作為稅前扣除憑證,收款憑證應載明收款單位名稱、個人姓名及身份證號、支出項目、收款金額等相關信息。

小額零星經營業務的判斷標準是個人從事應稅項目經營業務的銷售額不超過增值稅相關政策規定的起徵點。

總結:讓搬家師傅開一張收據,企業直接“白條”入賬作為成本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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