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篇三(房屋物业法律)

(法律解析是个人参考法律作出的解释,部分答案为法律解析,有标明)

(法律解析是个人参考法律作出的解释,部分答案为法律解析,有标明)

未交房前怎样防止开发商将房屋另卖?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经登记的,预告登记失败。

继承人继承房产后,未过户就将该房产转让有效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九条 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第三十一条 依照本法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条规定享有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该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房地产商将小区共有部分赠给一个业主的行为是否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七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的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所明示的事项,当事人应当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

租赁期满承租人继续租住房屋,出租人未表示反对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第二百三十六条 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对于物业公司上门代收暖气费的情况,业主需要支付手续费吗?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管理企业接受委托代收上述费用的,可向委托单位收取手续费,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怎样才能符合标准?

《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第五条,物业管理企业实行明码标价,应当做到价目齐全,内容真实,标识醒目,字迹清晰。

物业公司对于所标示的服务费用价格升高时,应该提前多长时间进行公示?

《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第十条,实行明码标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的标准等发生变化时,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在执行新标准前一个月,将所标示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于经营标示新标准开始实行的日期。

在房屋出售后,原房主还能无偿使用原小区的免费停车位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 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