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還債務動起歪心 接連行騙終嘗苦果

為了還債動起歪心思,先後以林地流轉、承攬工程等手段騙取他人錢財。日前,經甘肅省兩當縣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詐騙罪、合同詐騙罪數罪併罰,判處古某有期徒刑六年零六個月,並處罰金1萬元。

古某是一個貧困山區的農民,卻高築債臺達300多萬元,為了還債,他想用流轉林地騙錢還賬。他先將自己林權證上的面積90畝塗改為900畝,再四處放風自己有大面積林地流轉。2013年6月25日,梁某聞信後,和古某簽訂了流轉林地的協議,約定兩個月內將林地轉到梁某名下,梁某先後支付給古某流轉費用30萬元,但至案發之日,古某一直未將林地流轉。2014年7月,古某又以相同方式騙取趙某流轉林地費用20萬元。2015年6月至8月間,古某揚言自己有關係,能承攬工程,楊某聞訊後請古某幫忙。古某給楊某虛構一護坡工程,並騙取楊某16.5萬元,後楊某發現受騙報案。當地公安機關對古某立案偵查,在取保候審期間,古某外逃。

今年3月,古某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何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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