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巡防員“救出”傳銷女子後,安排給情人當長期免費勞力

派出所巡防員“救出”傳銷女子後,安排給情人當長期免費勞力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文圖無關

作為河北省霸州市公安局溫泉城派出所巡防隊員的邵子玉,私下與傳銷組織頭目建立了一種特殊的聯繫:社會上有人需要幹活了,邵子玉就給傳銷頭目打電話,讓他們安排人手無償勞動。

在他的情人謝康媛的要求下,傳銷人員、20歲女子李某多次被叫過來搬貨。熟悉之後,李某跪在了謝康媛面前,希望被解救。

本以為遇到好心人的李某沒想到,等待她的是更加水深火熱的生活:被“救出”來後,她成了邵、謝二人的免費保姆,幫謝康媛外出打工,甚至簽下“賣身契”。在二人的打罵與威脅下,李某連逃都不敢逃。

近日公佈的刑事判決書詳細披露了前後案情,邵、謝二人“以暴力、威脅等手段控制被害人,編造種種理由迫使被告人無償為二被告人打工賺錢”,犯強迫勞動罪,分別獲刑。

【1】跪求“解救”之後

邵子玉今年36歲,2003年畢業於山西省警察職業學院,2005年被招錄到霸州市公安局巡警大隊,自2011年開始在霸州市溫泉城派出所工作。邵子玉利用其霸州市公安局巡防隊員身份,借查抄傳銷組織的名義,與傳銷人員建立了聯繫,讓傳銷組織頭目安排傳銷人員,無償為他人提供勞務。

謝康媛與邵子玉是在2016年底認識的,那時謝康媛剛滿20歲。後來兩人以情人身份交往,在謝康媛的心裡她就是在跟邵子玉處對象,同居在一個租住的平房裡,邵子玉隔幾天就會來住一次。

謝康媛知道邵子玉有家庭,她也還有一個男友,姓趙。

2017年因為生意忙不過來,趙某曾通過謝康媛,託邵子玉找幾個傳銷人員幫忙幹活。邵子玉給傳銷組織頭目打了個電話,對方隨即安排了四五個人幫趙某搬運庫房裡的貨物,這其中就有身陷傳銷組織的女子李某。

李某2016年11月份來到霸州市後,被騙入了傳銷組織。幫趙某幹了幾次活之後,李某與謝康媛熟了起來,她跪著請求謝康媛將自己帶出傳銷組織。在李某的央求下,邵子玉和謝康媛將她解救出來。

因李某身份證被扣留在傳銷組織中,又沒錢購買車票,謝康媛說家裡缺個保姆,要李某來家裡做保姆,包吃住,每月還有3000元工資。想到邵子玉和謝康媛對自己不錯,李某答應了。邵子玉和謝康媛還告訴李某,公安局打傳銷很厲害,讓她最好不要外出,李某因此很少出門。

李某在謝康媛家裡做保姆,有沒有領到過工資?李某稱,因為傳銷組織把她的身份證扣了,為了把身份證要回來,她再次找到了邵子玉和謝康媛幫忙。

在李某做保姆的第一個月,謝康媛給了李某1500元工資。為了把這1500元要回來,並且順理成章的不再支付李某工資,謝康媛想了個主意,騙李某說,傳銷組織要拿到5000元錢才給身份證。

李某說自己可以打工償還,又將這1500元退給了謝康媛。之後,兩人約定從李某的工資里扣錢,一直扣到2017年5月10號。

然而,在後來一次打掃衛生時,李某在謝康媛的衣物裡看到了自己的身份證,才明白他們一直在騙自己。

【2】頂替上班償還虛構債務

在 “解救”李某之後,謝康媛不滿足於李某隻給自己當免費保姆,很快,她又讓李某簽下了一份相當於“賣身契”的協議。

按照這份協議約定,李某需用每個月1500元的保姆工資給謝康媛還款2.8萬元,時間自2017年5月10日至2018年11月10日,期間還要無條件給謝康媛打工還錢,直到還清債務。

李某又是為何突然欠下的2.8萬元債務?

原來,2017年2、3月份,謝康媛在一家寵物店當學徒,才過了幾天她就不肯去了,直接讓李某幫她去上班。李某來到寵物店工作,不料在工作過程中喂死了一條寵物狗,被要求賠償1800元。後來又忘記關存放狗糧的倉庫水龍頭,導致狗糧被水淹。

李某記得,謝康媛與老闆娘王女士一起算賬,說要還2.8萬元。李某借不到錢,只能答應繼續打工還錢。

2.8萬元是怎麼算出來的?為達到控制李某無償勞動的目的,謝康媛找到了寵物店的老闆娘王女士,暗示對方虛構一筆債務。

“我說應該是8000多元,謝康媛讓我多算一點,我又算了1萬多,謝用胳膊碰了我一下,還嫌我算的少,最後算了2萬多。”老闆娘王女士稱,在謝康媛與李某簽訂協議之後,謝康媛曾經來問過她到底要賠多少錢,她沒有要對方賠償。

而寵物店老闆張某對此一無所知。他說,因為貨物都是防水包裝,雖然被水淹了,但裡面的狗糧沒有被水浸,其實並沒有任何損失。他還安慰過李某,也沒有讓任何人賠償過。

此外,李某在該寵物店打工,每個月有1500元的工資,店裡一共給她發了四五次工資。但對於這筆工資,李某完全不知情。這是因為,每個月,謝康媛都會領走本屬於李某的工資,供自己開銷。

【3】經常捱打卻不敢逃跑

在寵物店工作的李某給人一種很奇怪的感覺。寵物店裡不管飯,李某總說沒有飯吃、餓得厲害,老闆娘王女士經常給她買飯吃。

老闆張某發現,剛開始上班的時候,李某一切都還正常,後來感覺她有點精神恍惚,說不想回家,在家老捱打,想在寵物店住,但張某沒同意。張某偶爾會看到李某身上有傷,臉上青一塊紫一塊的,膝蓋有青腫,還有一次一隻手腫了,胳膊也是青一塊紫一塊的。

老闆娘曾經問起李某的傷是怎麼造成的,李某說是遛狗摔的,但有時候一問就哭。

後來他們才知道,邵子玉和謝康媛總是打李某,礙於邵子玉在派出所工作,李某不敢報警也不敢逃走。除了捱打,李某還經常做家務做到凌晨兩三點鐘。

李某上班時,謝康媛會給老闆打電話,如果發現李某不按時上下班,就會嘮叨,有時還會給李某一巴掌。謝、邵二人下手很重的毆打,李某記得的就有三次。一次是因為淹了狗糧,被謝康媛踹了幾腳。

原本李某對邵子玉和謝康媛一直心存感激,然而2017年4月,李某不知道為什麼惹怒了謝康媛,被邵子玉用一塊類似於地板磚的物體砸到後背,用拳頭打頭和臉,用噴霧劑噴眼睛,當時眼睛就腫了,不斷的流眼淚,又疼又辣,渾身都是辣椒水味。

李某記得,他們把她叫進屋內,讓她趴在地上,用皮帶抽了半個小時。謝康媛讓她站起來,邵子玉又用棍子打她的腰、膝蓋,現在還有疤痕。李某不敢反抗。

“當時邵子玉威脅我,讓我不要想著逃跑,他認識很多人,他是公安局的,想找我很容易,也能找到我家,如果我逃跑就把我全家都弄死。他還經常說我想跑就挖坑把我活埋了,我真的很害怕,不敢跑。”李某稱,平時上下班都是她一個人,她有很多單獨逃跑的機會,可她害怕邵子玉和謝康媛,怕他們對自己家人不利,根本不敢逃跑。

2017年7月7日,在李某報警的前一天,她又捱了一次重重的打。原本李某開心的跟著寵物店老闆一家去天津看海,晚上在老闆店裡吃飯。然而謝康媛找來後就踹李某,質問李某為什麼出門不跟她說,不斷的抽李某耳光。

【4】在出租司機協助下“逃出生天”

當晚,李某先跟著謝康媛回家了,一個多小時之後她又回到了寵物店裡向老闆張某求救。見李某可憐,張某給了她500元,讓她趕緊回老家。

當時,李某仍然沒有拿到自己的身份證,買不了票,只好打了個出租車,和出租車司機說了自己的遭遇,求出租車司機幫助她。司機出於好心,收留了李某一個晚上,在2017年7月8日帶著李某報警。

就在李某報警當天,謝康媛和邵子玉還找到了張某的寵物店,質問張某為什麼要給李某錢,還要放她走。就在這個時候,民警趕來將二人帶走。

2017年7月11日,邵子玉的親屬與李某簽訂協議書,賠償被害人一萬元經濟損失,得到被害人的諒解。

霸州市人民法院一審認為,邵子玉利用其霸州市公安局巡防隊員身份,借查抄傳銷組織的名義,與傳銷人員建立聯繫,夥同被告人謝康媛,利用傳銷人員對公安機關的畏懼心理,獲取傳銷人員提供的無償勞務,從中牟取利益;本案被害人李某涉世未深,誤入傳銷組織,二被告人將其解救後,以暴力、威脅、被告人謝康媛拿走被害人手機等手段實際控制被害人,編造出種種理由迫使被告人無償為二被告人打工賺錢,獲取的利益非法據為己有,二被告人的行為侵犯了被害人作為勞動者所享有的人身自由權和獲取勞動報酬權,二被告人的行為符合強迫勞動罪的犯罪構成,以被告人謝康媛犯強迫勞動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被告人邵子玉犯強迫勞動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謝康媛、邵子玉提起上訴後,2019年11月4日,河北省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認為,邵子玉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輔助作用,系從犯,且得到被害人諒解,依法可以免予刑事處罰。

派出所巡防員“救出”傳銷女子後,安排給情人當長期免費勞力

【延伸解釋】

為什麼二審時邵子玉可以免予刑事處罰?

湘潭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張永紅表示,這個案件中涉及到的罪名是強迫勞動罪,我國刑法244條規定,強迫勞動罪有兩個法定刑幅度,一個幅度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第二個幅度是嚴重的處3到10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就這個案件而言,適用第一個法定刑幅度,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在這個案件中,涉及到量刑情節,一個是從犯,另一個是刑事和解。

根據人民法院量刑指導意見的規定,對於從犯,應當綜合考慮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等情況,予以從寬處罰,減少基準刑的20%-50%;犯罪較輕的,減少基準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處罰。

對於積極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並取得諒解的,綜合考慮犯罪性質、賠償數額、賠償能力以及認罪、悔罪程度等情況,可以減少基準刑的40%以下。

比如,強迫勞動罪的第一個法定刑幅度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接下來要確定它的基準刑,這個基準刑一般比法定刑要低。在這個案件中,邵子玉的家屬與李某達成了刑事和解,在一審法院判決時以邵子玉犯強迫勞動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廊坊中院在二審時改判邵子玉犯強迫勞動罪免予刑事處罰,主要是多了一個法定的量刑情節——從犯。等於邵子玉有兩個從寬處罰的情節,根據指導意見規定,從犯和刑事和解,單獨一項都可以達到免除刑事處罰,而此時邵子玉同時具備了兩項。

根據證人證言等材料,本案中雖然李某基於對邵子玉身份的恐懼不敢反抗也不敢逃跑,但是,是謝康媛提出讓受害人李某在家中做保姆,也是謝康媛讓李某代替自己去寵物店打工,更是謝康媛虛構了債務讓李某打工還債。從犯意的提起來說,謝康媛起到的作用更大。強迫勞動罪關鍵在於強迫行為的實施,誰起的作用大。如果在這個案件中法院根據證據材料認定暴力威脅主要是謝康媛實施的,那麼認定邵子玉是從犯也是合理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