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檢察機關維護食品藥品安全消費公益訴訟典型案例

廣東檢察機關積極落實最高人民檢察院部署要求,推進“保障千家萬戶舌尖上的安全”檢察公益訴訟專項監督活動,落實食品藥品安全“四個最嚴”要求,加大對涉及校園周邊、網絡餐飲、食用農產品、保健食品藥品、水源地保護等公益訴訟案件辦理力度,2017年7月以來共立案5608件,訴前程序案件4682件,提起公益訴訟175件,支持省消委會提起相關公益訴訟6件,助力“健康中國建設”,保障廣大人民群眾食品、藥品安全。


餐飲配送企業加工銷售含瘦肉精肉品

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


【關鍵詞】

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 懲罰性賠償 一體化辦案


【要旨】

餐飲服務提供者尤其是大型配餐服務者應確保配餐服務各環節安全。檢察機關在追究涉案人員刑事責任打擊食品安全領域不作為犯罪的同時,依法督促職能部門及時履職,並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保護受損公益,探索提出懲罰性賠償訴訟請求,加大違法者違法成本。本案入選最高人民檢察院“保障千家萬戶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訴訟專項活動典型案例。


【基本案情】

2017年12月,廣州順某客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順某客公司)在黃埔經營點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大規模開展餐飲配送,日均供餐上萬份。2018年3月18日,該公司採購了400斤豬手粒,其中160斤加工後銷售。3月21日,廣州市黃埔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區食藥監局)根據群眾舉報對該公司進行檢查,經檢測涉案豬手粒萊克多巴胺含量為1.63μg/kg,檢測結果為不合格。


【訴前程序】

黃埔區人民檢察院在辦理刑事案件過程中,有意識收集補強公益訴訟案件證據。一是依法引導公安機關著重偵查入貨渠道、採購價格等關鍵細節。二是引導公安機關補充偵查涉案單位、凍品上家及上上家供貨鏈條。三是依法調取供餐合同等證據,進一步證實涉案豬手粒實際銷售併產生了損害的重大危險。四是調取行政執法材料,補充查明責任人未履行審核義務。


黃埔區檢察院針對涉案凍品市場以及集體用餐配送監管盲點,依法向區食藥監局發出檢察建議。區食藥監局收到檢察建議後,對順某客公司作出了行政處罰,並採取多種有效措施加強對區內從事集體用餐配送等安全風險較高的食品經營企業的監管力度。


廣東省檢察機關維護食品藥品安全消費公益訴訟典型案例

廣東省檢察機關維護食品藥品安全消費公益訴訟典型案例


【訴訟過程】

2018年9月間,黃埔區檢察院對順某客公司以及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員以涉嫌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訴,追究單位和個人的刑事責任。同時該院還對順某客公司侵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提起了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要求被告單位承擔十倍銷售額的賠償金並向消費者公開賠禮道歉。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法院先後作出刑事判決和民事判決,以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分別判處兩被告人有期徒刑七個月、六個月,宣告緩刑並宣告禁止令,判處被告公司罰金人民2萬元。判決被告單位支付不合格豬手粒銷售價款十倍的懲罰性賠償金並公開賠禮道歉。


【典型意義】

舌尖上的安全亟需食品經營者尤其是大型配餐服務提供者充分履行法律義務,確保食品原料採購、加工環節的安全。餐飲服務提供者如未嚴格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法定職責,導致病死、死因不明或者檢驗檢疫不合格的畜、禽、獸、水產動物及其肉製品經加工流入消費環節的,應視為未履行法定義務,構成不作為犯罪,應依法追究涉案單位和涉案人員的刑事責任。本案雖未找到具體的受害者,但是食用含有瘦肉精的不合格肉製品無疑會對人體產生重大的安全隱患,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主張十倍懲罰性賠償,既從經濟上嚴厲追責,也對其他餐飲服務者有警示作用,讓廣大餐飲服務緊繃安全之弦,從食物採購源頭杜絕安全隱患,才能謀求企業長遠發展之道。


網絡銷售有毒有害減肥保健品

廣州市荔灣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


【關鍵詞】

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 保健品安全 三檢合一


【要旨】

利用網絡平臺的監管漏洞,銷售假冒偽劣保健品的違法行為,嚴重損害廣大消費者的健康安全和經濟利益。檢察機關從行政、民事公益訴訟及刑事訴訟三個層面履行法律監督職責,懲治危害人民群眾食品藥品安全的不法分子,督促負有監管職責的行政機關依法履職,推動保健品市場的規範運行。


【基本案情】

2018年初,廣州市荔灣區人民檢察院在履行職責中查明,李某聰、餘某鋒利用網絡大量銷售假冒某品牌減肥產品。經鑑定,涉案產品含有法律禁止添加入食品的西布曲明、酚酞、大黃素等對人體有害的化學成分,長期食用會嚴重損害身體健康。李某聰通過網絡銷售上述有毒有害減肥產品共計21.638212萬元;餘某鋒通過網絡銷售有毒有害減肥產品共計16.154704萬元。


【訴前程序】

荔灣區檢察院在進行刑事案件審查的同時啟動了行政公益訴訟訴前程序,向區食品和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出了檢察建議,要求該局加強保健品市場監管。收到檢察建議後,區食品和藥品監督管理局強化了轄區內相關企業的行政指導,並督促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


荔灣區檢察院於2018年8月16日在《檢察日報》發佈公告,督促適格主體提起訴訟。公告期滿後,無適格主體就該案向法院提起訴訟。

廣東省檢察機關維護食品藥品安全消費公益訴訟典型案例

廣東省檢察機關維護食品藥品安全消費公益訴訟典型案例


【訴訟過程】

2018年9月26日,荔灣區檢察院對餘某鋒、李某聰以涉嫌構成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訴,追究二人的刑事責任。同時,就本案涉及的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向法院提起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訴請法院判處二人支付銷售金額十倍的懲罰性賠償金並公開賠禮道歉。


2018年12月24日,荔灣區人民法院依法對二人作出了有罪判決,同時判處二人分別支付懲罰性賠償金216.38212萬元、161.54704萬元,並判令二人在省級以上電視臺或全國公開發行的報紙上刊登賠禮道歉聲明。


【典型意義】

保健品是一種特殊食品,與消費者身體健康狀況密切相關,社會關注度較高。一些不法分子不顧消費者的健康,在保健品中非法添加違禁藥品以增加所謂的“功效”,並通過網絡銷售。長期服用這一類添加了違禁成分的“保健品”,將對消費者的身體健康造成極大損害。


檢察機關針對本案涉及的網絡銷售有毒有害保健品問題,實現刑事、行政、民事三責同追,既督促相關行政機關加強對保健品行業的監管,也對銷售有毒有害產品的不法分子提起刑事訴訟,同時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通過追究相關責任人的刑事責任以及十倍懲罰性賠償金,對同類違法行為起到了極大震懾作用,充分落實了習近平總書記對食品藥品安全提出的“四個最嚴”的要求,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食品安全。


生產銷售病死豬肉

珠海市斗門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


【關鍵詞】

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 病死豬肉 從業禁止令


【要 旨】

對於生產銷售病死豬肉的行為,在追究違法行為人刑事責任、宣告從業禁止令的同時,檢察機關通過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探索提出懲罰性賠償的訴訟請求,加大違法者的違法成本,有效保護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基本案情】

2017年2月至2018年5月,藍某明等8人從養豬場收購病死豬,屠宰加工後進行銷售,這些病死豬肉經過幾個環節的轉賣,最終經由早餐店、快餐店、大排檔等銷售給眾多不特定的消費者。案涉豬肉經檢測含有豬疾病病毒及嚴重超出標準限量的獸藥殘留,足以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嚴重食源性疾病。


【訴前程序】

2018年8月5日,珠海市斗門區人民檢察院就藍某明等八人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行為在全國發行的《檢察日報》上發佈公告,督促法律規定的機關和有關組織提起民事公益訴訟。公告期屆滿後,沒有其他適格主體對本案提起民事公益訴訟,社會公共利益仍處於持續受侵害狀態。


【訴訟過程】

藍某明等人非法生產、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病死豬肉的行為,足以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病,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斗門區檢察院在對藍某明等8人提起刑事訴訟的同時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要求判令其承擔銷售所得價款十倍的懲罰性賠償金共計60餘萬元,並承擔對扣繳豬肉進行無害化處理的費用,同時要求在媒體上向社會公眾道歉。珠海市斗門區人民法院於2018年12月30日作出一審判決,判處藍某明等八人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罰,支付銷售所得價款十倍的懲罰性賠償金,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三至四年內禁止從事食品生產、銷售、流通、管理等相關職業,並在珠海市級以上媒體向消費者公開賠禮道歉。同時為實現標本兼治,針對本案的源頭是養殖場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豬,該院在庭審後向斗門區畜牧獸醫局發出了改進工作的檢察建議,要求該局統籌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運營監督管理,完善病死動物收集點建設管理工作。


廣東省檢察機關維護食品藥品安全消費公益訴訟典型案例


【典型意義】

近年來,病死豬頭流入市場問題突出,特別在非洲豬瘟疫情期間,引發民眾對食品安全的擔憂。檢察機關立足公益訴訟檢察職能,聚焦食品安全民生熱點,主動開展“舌尖上的安全”食品安全公益訴訟專項活動,讓生產銷售病死豬肉的違法行為人,除了承擔刑事責任外,同時承擔十倍懲罰性賠償,付出沉重的經濟代價,並禁止其從事食品生產、銷售等職業。同時督促行政監管部門加強對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的監督管理,從源頭上杜絕病死豬流入市場的風險。


非法養殖破壞飲用水源地

湛江廉江市人民檢察院提起行政公益訴訟


【關鍵詞】

行政公益訴訟 非法養殖 飲用水源安全

【要旨】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內不允許存在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禁止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向江河、湖泊、運河、渠道、水庫及其最高水位線以下的灘地和岸坡等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傾倒、堆放廢棄物的地點傾倒、堆放固體廢物。檢察機關通過行政公益訴訟督促行政機關依法履職,推動解決飲用水源地汙染問題,保障了人民群眾飲水安全。


【基本案情】

廉江市青建嶺水庫經廣東省人民政府批准,劃定了飲用水源一、二級保護區,該水庫是廉江市重要的備用飲用水水源地,水質要求為Ⅱ類。但長期以來青建嶺水庫有六處水域被違法用於家鴨養殖,養殖數量規模較大;水庫邊的一水泥構建預製場產生的建築垃圾被隨意傾倒在水庫岸邊,部分垃圾及廢物散落水中,導致水體受到汙染。飲用水的水質長期處於Ⅴ類甚至劣Ⅴ類,飲用水源安全被嚴重破壞。


【訴前程序】

廉江市人民檢察院運用無人機對水庫內養殖場情況進行航拍取證、函請有資質的鑑定機構對水質進行鑑定、到廉江市環境保護局進行調查等,收集固定證據。2018年7月31日,廉江市檢察院向廉江市環保局發出檢察建議,建議廉江市環保局依法履行職責,對汙染青建嶺水庫保護區範圍內的環境違法行為進行全面調查。收到檢察建議後,該局向廉江市人民政府提出對青建嶺水庫進行整治,並函請廉江市畜牧獸醫局對保護區內養殖場等進行徹底清理,但水庫保護區內仍有四家養殖場未被拆除,青建嶺水庫一級保護區的水質狀況仍然維持在Ⅴ類甚至劣Ⅴ類,社會公共利益仍處於受侵害狀態。


廣東省檢察機關維護食品藥品安全消費公益訴訟典型案例


【訴訟過程】

鑑於廉江市環保局未完全採納檢察建議依法履行職責,飲用水源仍受到汙染,廉江市檢察院提起行政公益訴訟。2019年4月19日,湛江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該案,省、市、縣“三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省檢察院,市檢察院,市中級法院和市、縣(區)行政執法部門相關人員150多人觀摩了庭審,法院當庭宣判確認廉江市環保局怠於履職的行為違法,責令其在六十日內對相關人員的違法行為依法作出相應處理。判決後,廉江市環保局作出處罰決定,責令相關違法行為人停止違法行為並處以罰款二至三萬元,保護區內所有養鴨場及附屬設施被全部拆除清理。


【典型意義】

檢察機關發出訴前檢察建議書,行政機關仍未履職盡責的,檢察機關應當提起行政公益訴訟。雖然行政機關採取了一定的整改措施,但是並沒有有效制止違法行為,也沒有窮盡法定的行政監管手段。檢察機關通過提起行政公益訴訟,督促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履職,徹底清除了水源保護區內的違法養殖場,有效維護了飲用水源的安全,消除了對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隱患,維護了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當庭宣判,既是宣傳檢察機關是公共利益代表的一堂法治課程,也對危害飲用水源的不法行為起到了震懾作用,對不依法履行監管職能的行政主管部門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


大型餐飲企業銷售有毒有害海鮮

深圳市人民檢察院支持消委會提出民事公益訴訟


【關鍵詞】

民事公益訴訟 檢察機關支持起訴 懲罰性賠償 食品安全檢測試劑


【要 旨】

在貝類等海鮮養殖水中添加氯黴素等有毒有害物質的現象較為普遍,嚴重危害人民群眾的食品安全。檢察機關支持消費者委員會對該類案件提起公益訴訟,督促餐飲企業履行食品安全的法定義務,對維護社會公眾食品安全發揮了積極作用。


【基本案情】

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檢察院在履行職責中發現,深圳市某大型連鎖餐飲服務有限公司銷售的花螺、貝類及其養殖水中多次被檢測出含有有毒有害物質氯黴素。該公司在購進海鮮時未要求銷售方提供購貨合同及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文件,且在收到市場監督管部門的檢驗結果後,亦未更換供貨商並加強自檢,仍多次從該供貨商處採購含有有毒有害物質氯黴素的花螺並在深圳銷售。


【訴前程序】

羅湖區檢察院向廣東省消費者委員會發出檢察建議,建議其對本案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訴訟。廣東省消費者委員會採納檢察建議,並請求深圳市人民檢察院支持起訴。深圳市檢察院經審查決定支持起訴,向法院提交了《支持起訴意見書》,並與法院積極溝通,為消委會提供法律支持。


廣東省檢察機關維護食品藥品安全消費公益訴訟典型案例

廣東省檢察機關維護食品藥品安全消費公益訴訟典型案例


【訴訟過程】

廣東省消費者委員會經多次與深圳市檢察院溝通,於2018年10月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消費民事公益訴訟,請求判令該餐飲服務公司在多家主流報紙刊登公開道歉聲明,承擔19.59萬元懲罰性賠償金等。


本案起訴後,某餐飲服務公司意識到其過錯及問題嚴重性,主動通過媒體渠道向廣大消費者致歉,並表示願意全額承擔賠償責任。在深圳中院的主持下,深圳市檢察院、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以及廣東省消費者委員會、某餐飲服務公司多方溝通協調,本案於2019年12月達成調解協議。深圳市某餐飲服務有限公司除在主流報刊上刊登公開道歉聲明外,自願提供價值19.59萬元的檢測試劑,用於今後深圳市海鮮產品中氯黴素指標的檢測,以保護消費者食品安全,並承諾對涉案商品消費者繼續承擔賠償責任。


【典型意義】

在消費者委員會提起的民事公益訴訟案件中,檢察機關可以通過支持起訴的方式,保護廣大消費者權益。通過提起公益訴訟,讓違法企業承擔十倍的懲罰性賠償,加大違法成本。同時不限於支付賠償金,還探索創新懲罰性賠償金的執行方式,督促企業將賠償金用於購買食品安全檢測試劑,完善公共食品安全設施建設,並自願繼續對普通消費者承擔賠償責任。作為餐飲服務者,應當自覺承擔保障食品安全的法律義務和社會責任,嚴把食材來源安全關,讓老百姓吃得安心,才能獲得良好的商譽,行穩致遠。


電視臺播放虛假醫藥廣告

梅州市五華縣人民檢察院發出行政公益訴訟訴前檢察建議


【關鍵詞】

行政公益訴訟訴前程序 藥品安全 虛假醫藥廣告


【要 旨】

虛假醫藥廣告不僅誤導觀眾消費,更有可能導致患者錯過最佳治療時間,同時對合格正規醫藥製品起到惡意競爭和排擠作用。檢察機關通過發出訴前檢察建議,督促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行政機關及時叫停虛假廣告,避免了更大範圍內消費者的損失。


【基本案情】

2019年4月起,五華縣廣播電視臺未經相關部門批准,在其五華影視、五華二臺等頻道以歌劇插播等形式不同時段播放“鐵柺李牌”祖師麻關節止痛膏藥品廣告,利用本縣多名患者作療效證明、推薦使用該藥品,並使用治療“各類風溼骨病”、“傳承四百年,非物質文化遺產”等誇大藥品功效、虛假宣傳用語,播放時長超過一分鐘以上,其行為違反了相關法律規定,危害不特定患者的身體健康,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相關部門未及時發現查處。


廣東省檢察機關維護食品藥品安全消費公益訴訟典型案例


【調查和督促履職】

2019年6月,五華縣檢察院接到群眾舉報後,依法進行了調查取證查實,涉案藥品廣告違反了我國法律法規關於電視臺播放藥品廣告需經廣告監管部門登記、備案、批准,不得以專家、患者形象作療效證明,不得誇大藥品功效、虛假宣傳用語,不得以任何節目的形式發佈,單條廣告時長不得超過一分鐘等禁止性規定。


五華縣檢察院於2019年6月12日分別向五華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五華縣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發出行政公益訴訟訴前檢察建議書,建議嚴格履職,依法對違法違規播放廣告行為進行查處;建立健全廣告監測制度,完善監測措施,及時發現和依法查處違法廣告行為;全面加強監督檢查,加強各有關部門之間的信息互通和協作,形成打擊違法廣告合力。


收到檢察建議後,有關部門均及時回覆檢察機關並積極履職,表示今後將嚴格執法,主動作為,加強監管,加大對廣告業務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培訓力度,加大日常監管和查辦力度,完善監測設施和監測制度,加強與相關部門的配合,切實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文體廣電新聞出版局立即責令五華縣電視臺停播該違法廣告。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電視臺作出了沒收違法所得2.5萬元、罰款合計共10萬元的行政處罰,現該款現已上繳國庫。縣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成立廣播電視安全播出監督檢查領導小組,對全縣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及“小片網”的廣告播出情況進行全面集中監督檢查,責令五華縣廣播電視臺對播放藥品廣告立即停播、整頓,終止與涉案藥品當地經銷商之間的廣告合同,責成電視臺與廣告公司負責人作出檢討,並進行談話提醒,要求廣播電視臺必須嚴格把關審核電視廣告,並認真、及時組織幹部職工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廣播電視廣告播出管理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確保廣播電視安全播出,堅決杜絕再次發生此類問題。


【典型意義】

檢察機關作為公共利益的守護者,通過開展“保障千家萬戶舌尖上的安全”公益專項行動,依法對違法藥品廣告、虛假宣傳進行監督,回應社會關切,服務保障民生。違法藥品廣告多存在任意擴大產品適應症範圍、絕對化誇大藥品療效等情形,嚴重欺騙和誤導消費者,輕則致使消費者財產受損,重則導致消費者延誤病情,甚至危及生命安全。檢察機關通過發揮公益訴訟監督職能,督促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嚴格執法,從源頭查堵監管漏洞,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形成了食品藥品安全公益保護合力,實現了雙贏多贏共贏的良好效果。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