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特辑】网红直播的品牌车竟是翻新车……

连云港一对夫妻将报废的摩托车拼装、打磨、喷漆后,再购买合格证,然后通过直播对外销售。不到半年时间,夫妻二人卖出了十余辆翻新摩托车,获利 20 多万元。近日,海州区人民检察院以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依法对他们提起公诉。

陈某初中毕业后跟别人学习修理摩托车,自己开了一个摩托车修理店,妻子田某帮着搭把手。几年经营下来,夫妻修理店生意颇为红火,在周边摩托车圈内也算小有名气,有了一些车友“粉丝”。

由于修车需要,陈某经常购买各种摩托车配件,有时甚至收购到报废摩托车整车。2018 年下半年,陈某发现某品牌摩托车在市场上销售得很好,就动起了心思:修车固然赚钱,但是显然没有卖车钱来的快呀。于是,陈某发挥自己的手艺,利用报废摩托车的大架等基本框架和购买的配件进行拼装,拼装好之后打磨、喷漆,最后通过熟人,购买到该品牌摩托车的合格证、铭牌的手续,就这样,一辆辆“崭新”的“品牌摩托车”产生了。

为打开市场,妻子田某利用直播、微信朋友圈等平台,对丈夫陈某出售品牌摩托车的事情大肆宣传:“独家代理,售后保障,货真价实”,由于陈某在圈内颇有名气,本地外地的买家不断,甚至有省外的买家“慕名”而来。不到半年时间,陈某、田某卖出了十余辆翻新摩托车,获利 20 多万元。

【315特辑】网红直播的品牌车竟是翻新车……

公安机关在一次摸排行动中发现了线索,并及时将该案移送至海州区检察院。近日,海州检察院依法对陈某、田某提起公诉。

检察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140 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 5 万元以上的,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检察机关提醒广大消费者,目前商品购买渠道众多,假货防不胜防,购买商品还是以正规厂家的正规销售渠道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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