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從節稅層次來說,哪個更有優勢?

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從節稅層次來說,哪個更有優勢?

許多人創業,都想從開店或者開公司當老闆開始。可是很多人卻不太瞭解個體工商戶和個人獨資公司的區別。甚至有人以為,個人獨資企業就是通常所說的個體戶。實際上兩者有很大差別,不能混為一談。

  • 1.適用法律不同

個人獨資企業是依據《個人獨資企業法》成立和規範運行的,而個體工商戶是依據《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成立和規範運行的。

  • 2.兩者成立的條件不同

個人獨資企業必須具有合法的企業名稱,企業名稱要與其責任形式及從事的營業相符合,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責任”或者“公司”字樣。而個體工商戶是否採用字號名稱,完全由經營者自行決定,法律、法規無特別要求。

個人獨資企業必須具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及從業人員。而個體工商戶無此限制,從事客貨運輸、販運以及擺攤設點、流動服務的個體工商戶無需具有固定的經營場所。

  • 3.兩者享有的權利不同

個人獨資企業享有企業名稱專用權,其企業名稱可以依法轉讓。而個體工商戶的字號名稱一般不能轉讓。

個人獨資企業可以設立分支機構,由投資人或者其委託的代理人向分支機構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支機構的民事責任由設立該分支機構的個人獨資企業承擔。而個體工商戶不能設立分支機構。

個人獨資企業享有廣泛的經營自主權,包括依法申請貸款權、取得土地使用權、外貿經營權、獲得有關技術權、廣告發布權、商標印製權、招用職工權等。而個體工商戶在土地使用、外貿經營、廣告發布、商標印製及招用職工等權利上受到一定的限制。

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可以自行管理企業事務,也可以委託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人負責企業事務的管理。而個體工商戶必須親自從事經營活動。

  • 4.兩者核發營業執照的期限不同

個人獨資企業進行設立或者變更申請,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收到相關文件之日起15日內,對符合法定條件的予以登記,發給“企業營業執照”。個體工商戶進行申請,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需要在收到個體經營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審查決定,發給“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

  • 5.兩者繳納的稅費不同

個人獨資企業依照國家對企業徵稅的有關規定執行,被視作企業進行調查,不需繳納管理費。個體工商戶除依法納稅外,還必須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繳納一定比例的管理費。

  • 6.兩者的清算程序不同

個人獨資企業解散,由投資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債權人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進行清算。個體工商戶歇業時無清算程序,只需向原登記機關辦理歇業手續,繳銷營業執照。

  • 7.兩者承擔民事責任的時效期間不同

個人獨資企業解散後,原投資人對企業存續期間的債務仍應承擔償還責任,但債權人在五年內未向債務人提出償債請求的,該責任消滅。個人獨資企業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和繳納罰款、罰金,其財產不足以支付的,應當先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個體工商戶償還債務的時效期間及承擔責任的先後順序無特別規定,適用《民法通則》中有關兩年的訴訟時效。

個人獨資企業與個體工商戶最主要的區別是什麼?

根據筆者瞭解到的稅收窪地園區的政策:個人獨資企業屬於總部經濟招商範疇,可以虛擬註冊,非實體辦公,招商貢獻主要為引稅收入;而個體工商戶則需要本地參與實際經營活動,因此兩者最大的區別還是是否本地化實際經營。

個人獨資企業有什麼稅收優惠政策?

企業經營最主要涉及的稅種有4個,分別是增值稅、增值稅附加、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增值稅和增值稅附加的稅率只跟經營的業務類型有關係,跟企業類型關係不大,個人獨資企業最大的政策優勢是體現在所得稅稅種。

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從節稅層次來說,哪個更有優勢?

《國務院關於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徵收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發〔2000〕16號)要求,從2000年1月1日起,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不再繳納企業所得稅,只對投資者個人取得的生產經營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

個人獨資企業的個人所得稅稅率按照5%~35%五級累進制執行。具體的執行方式又分為查賬徵收和核定徵收兩種方式。查賬徵收方式大家都比較熟悉了,在此不贅述,主要介紹核定徵收。

核定徵收有兩種徵收方式,一種是核定應稅所得率,依據不同行業在5%~35%之間,實際的交稅額=應納稅所得額*應稅所得率×個稅稅率,核定下來的實際稅負率一般不超過2.5%。一種是固定徵收率,依據行業確定的稅負率在1.5%~2.5%之間。總體核算下來,一家核定徵收、小規模納稅人的個人獨資企業,綜合稅負率在1%~5.08%之間,遠低於有限公司。

因此說,不管是哪種繳稅方式,只要是主管稅務部門核准的,都合法合規。

在合規節稅方面,個人獨資企業一定是小規模納稅人嗎?

查賬徵收類個人獨資企業小規模與一般人的認定類似有限公司方式,但若為核定徵收,則要視不同園區的相關規定,如:重慶園區只允許小規模個獨核定徵收,湖北、江西、上海除部分限制性行業(如影視、醫藥、銷售類),一般人個獨企業也可進行核定徵收的認定。

個人獨資企業成本票不夠怎麼辦?

個人獨資企業只徵收個人所得稅,同時個稅又能夠進行核定徵收,因此個稅僅僅按照開票額乘以相應徵收率繳納即可,理論上經營者不再需要積累成本或費用發票,不過少數稅收窪地園區為了儘量避免發票虛開,還是會要求經營者積攢開票額相關比例的成本及費用發票以便備查(目前只有湖北園區要求提供開票額的1%留存)

個人獨資企業如何將營業收入提現?

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從節稅層次來說,哪個更有優勢?


個人獨資企業的收入歸個人所有和控制,可以很方便地公(個人獨資企業公戶)轉私(企業投資人私戶),只需要按月報稅繳稅即可。

比如:重慶園區個稅核定徵收率1.5%,小規模增值稅及附加為3.36%,如果個獨企業公戶通過業務合作接收甲方匯款100萬,則這100萬從甲方賬戶——個人獨資企業基本戶——個人獨資企業法人個人賬戶綜合稅負即為100×4.86%=4.86萬,這一過程省略的從有限公司轉往法人賬戶的高額分紅個稅,算是完全的合規節稅。

個人獨資企業如何做賬?

按照《個人獨資企業法》的規定,個人獨資企業必須建立財務制度,也必須進行會計核算。但是個人獨資企業的財務制度比一人有限公司要簡單寬鬆的多,尤其是個稅核定徵收的企業,只需要基本的財務賬目即可。

個人獨資企業如何做到財稅合規?

財務合規和稅務合規的核心是“三流合一”,即每一筆業務都需要做到業務合同、發票和資金流一致,業務真實合理即可。

核定類個人獨資企業的政策會長期存在嗎?

目前根據幾大園區的操作軌跡,只要嚴格執行相關稅局的操作規程,即嚴格限制敏感類企業(銷售、醫藥、影視)的相關注冊,領取發票(專票或普票)必須投資人本人到場,開票前紙質版或電子版合同及時歸檔,簡單來講,操作越嚴格,政策越穩定。

法律依據

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從節稅層次來說,哪個更有優勢?


個人獨資企業,是一種依據《公司法》在中國境內設立,有一個自然人投資,財產為投資人個人所有,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財務承擔無限責任的經營實體。個人獨資企業,只繳納個人所得稅的,不用交納企業所得稅,由於省了一道稅稅負較低;大多個人獨資企業不能準確核算利潤,稅務局會採用核定徵收的方式,節約了用人成本。

現在明白為何這麼多個人都開獨立工作室了吧!合理稅務籌劃不僅能有效促進業務發展,還能節省更多的稅務,何樂而不為呢!

稅務籌劃重點主要是依託國內多地地方政府推行的稅收優惠,在依託的前提下做到業務流、現金流與票據流“三流合一”,實現了低成本與合規化;尤其是合規問題上,近年來監管審核越來越嚴格,對於需要做上市審計、財務報表調整的企業,所提供的稅籌合規化方案證明是非常明智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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