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實無力歸還銀行消費貸款,未來多年都願意償還,銀行不接受,結局會怎樣?

cq兩個人的煙火


首先,無論你有沒有還款意願還款能力,銀行都不會輕易和你協商。很簡單的道理,協商無非是減免和分期,這樣都影響了銀行的收益,所以他們寧可找催收也不願意和你協商,因為給催收的那部分佣金,遠遠小於和你協商損失的金額,催收都是按著本金和罰息等的一起問你要的。所以等銀行起訴才是最好的結果,開庭前會先調解,法院也有考核,所以這種民事案件法官也是儘量促成和解的。運氣好說不定催著催著就變呆賬了,你就可以暫時脫離苦海了。還有說一下現在有一堆的所謂債務重組,真的要找也要看清楚了再弄,很多都是忽悠你,再想著從你身上薅羊毛的?


螺絲貓


看了你的介紹,我覺得如果銀行起訴你的話,除了讓你生活不方便之外,也沒什麼特別大的後果。

首先,你的問題不在於欠了六七十萬貸款,而是在於你欠款的銀行家數太多了。銀行家數一多就很難協調,因為每家銀行都怕其他銀行提早起訴導致自己銀行債權排在後面。所以我可以肯定,你想與相關銀行協商還款是基本無望了。

其次,銀行一旦起訴,你將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也就是俗稱的“老賴”。儘管你已經賣完了自己所有資產用於還債,但因為我國沒有個人破產法,所以在法院操作層面,依然會把你列為“老賴”。成為老賴的後果是被限制高消費,坐動車和飛機受限,孩子想要讀私立學校也不行。對於一個欠債的普通工薪階層來說,這些消費並非是必要的,所以應該對你生活只會造成一點點影響。

最後,根據法院執行的有關規定,必須要給被執行人留足足夠的生活費用。因此,像你計劃的那樣,4000收入裡留2000生活,用2000還債基本也是可行的。

看得出來,你也是一個誠實的人,不要灰心,只要人在,就有翻身的機會。

我是空谷寒潭,與您分享我的觀點。


空谷財譚


你這不屬於信用卡詐騙!屬於民事案件,其實你不用賣房子的,因為民事糾紛案件的執行不能執行你生活上唯一的房產的~前提是不是高檔公寓,別墅!如果銀行不同意你也不用低三下四的求他們,讓他們告去吧,最後也只是執行你扣除生活上所需費用的其他部分,我有一個朋友和你的事差不多,找銀行,銀行說按規定辦,我那個朋友一生氣每個月就只往銀行卡里存三百元,最後銀行起訴他了,法院定不了信用卡詐騙,只能按民事糾紛處理,最後銀行給我朋友打電話說是欠的錢可以按分期還,免利息!只還本金部分!但是你的徵信會是不良記錄!以後的高消費會限制,孩子只能上公立學校,高鐵飛機等都會限制,以後買房子貸款什麼的都會限制,所以說你要做好準備,但是現在聽說國家又出了一文件,說是如果真的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就不會列為失信名單,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你可以查一下


讓心情去旅行41


我二十七,各種負債五十萬,現在運營流量卡,剛開始一月收入有個四五千,現在大半年了,招了不少跟我一樣負債的兄弟做代理,現在一月能有五萬左右收入,差不多能拿出三萬還款,以後收入也是累積增多,負債扛了三年,終是看到光明瞭!說多了都是淚


有趣的男人


房、車都賣了,用於還貸,說明你現應無其他資產可用於還債了,還欠銀行的消費貸款,只能以後慢慢還了,無須與銀行協商,60-70萬的貸款,每年利息不會低於36000元,而你的月收入才4000元,扣除你母子2人必要的生活費,即國家規定的最低生活標準,估計4000元不到點,即使有年終獎幾萬,恐怕連還利息多不夠,己經這樣了,只能面對現實,調整好心態,好好地培養小孩,其他的事順其自然,銀行想起訴就讓他起訴好了,你輸了可你確實沒錢,又能把你怎樣?無非就是列入失信人員名單,況且失信限制的行為按你目前的經濟狀況也消費不起,列入與不列入失信名單又有何區別!


用戶1375338304210


確實無力歸還銀行消費貸款,未來多年都願意償還,銀行不接受,結局會怎樣


銀行貸款不等同於信用卡,所以無論怎麼處理,都屬於民事責任範疇,原則不會涉及到刑事責任,除非銀行能夠拿出證據證明債務人存在騙貸行為。

那麼銀行對於貸款逾期的客戶處理辦法一般分三個階段,催收告知-起訴-執行。

當客戶的貸款發生逾期後,銀行都會有一個三到六個月的催收期,原則上銀行貸款不會委託第三方進行催收,因為現在大家的法律意識比較強,對於個人貸款,第三方催收起來難度也很大,所謂恐嚇,報警,起訴這些都嚇不到哪些真正無償還貸款的人,而且針對銀行貸款額度高,一般的催收公司也不願意接這些催收單。

  • 所以催收期也基本都是銀行自己的催收部門進行催收,可能最開始通過電話催收,然後上門調查,如果是債務人還款超過80%以上可能連門都不會上。總之主要方式就是電話和短信。而且在前三個月內,基本都只會要求債務人按照賬單正常還款。但是超過三個月後,銀行無論是否會採取立即起訴,都會要求債務人一次性還清所有欠款。這也是銀行針對貸款逾期客戶的懲罰機制。經過三到六個月的催收期後,如果債務還沒有催收回來。銀行肯定就會更加金額大小採取起訴行動,或者說和借款人協商還款。但是銀行對於貸款的態度並不像信用卡,實在無力還款可以讓持卡人進行協商,輕易不會起訴。但是貸款不一樣,貸款起訴對於銀行來說基本沒有成本,因為他們有專門的法務部,也有合作的律所。就算起訴,也只是給這些單位做個通知,他們自然就會根據要求執行,而且起訴所產生的訴訟費和其他成本,都需要債務人承擔,因為這個借款合同裡肯定會有清楚的說明。

  • 銀行起訴後,法院受理後立案,立案後債務人會收到通知。而且法院會將起訴書寄送給債務人,告知具體的起訴事項和涉及金額,以及開庭時間。在開庭前,實際上債務人還可以和銀行協商。當然前提是你有些人脈關係,可以搞定銀行的委託人,就是律師。如果律師同意協商你的協商意見,比如分期還款,延期還款。那麼律師就會重新去向銀行申請特別授權,然後在法院的見證下籤訂相應的還款協議,但是訴訟費和律師費你一樣需要交納。如果協商不成,那麼只能按照流程去法院應訴,你也可以選擇不去應訴,法院也可以根據相關的證據進行缺席宣判。我個人建議還是正常應訴,這樣你可以博得法院的同情分,甚至可以當庭在法官的監督下進行協商,也存在成功幾率。如果不應訴,法院按照缺席宣判,那麼對於借款人肯定是很被動的。
  • 法院宣判後,會進入一個根據判決書的履行期,比如法院判決在規定的時間和規定的方式全額還清欠款。如果你在這個期限內還清了欠款。當然沒有問題,如果沒有還清,又有兩種情況,銀行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此時法院就會調查你名下是否還有個人可執行財產,甚至你的妻兒名下是否還有可執行財產。如果有,那麼會先對你財產進行凍結,然後才去拍賣變現,或者如果債務人名下還有現金存款的話,可以直接劃撥的方式來償還債務,如果不夠償債,銀行就會將債務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如果夠償債,那麼到此時也就是執行結束。如果債務人沒有遵照法院的判決,在規定的時間內償還足額的貸款。銀行也可以不選擇性暫時不要求法院強制執行。如果銀行沒有要求,那麼法院也不會管,更不會採取主動強制執行措施。當然這種幾率是很小的,除非你所欠金額不夠大。銀行可能會選擇延期執行。

總之,對於貸款來說,協商還款銀行是不會輕易同意的,就算你真的沒有償還能力,他們也更願意採取法律手段,讓法院來調查執行,讓法院來判斷你是否真的不具備償還能力。


感謝您的閱讀,我是MR瑞,10年創業和金融領域從業背景,專注個人創業,銀行存款,貸款,信用卡,投資相關知識的分享和問題的解答。關注我,每天內容都會有更新。


MR瑞


起訴就起訴吧。一家和多家都一樣結果,你確實沒有財產可以執行了。他們還能怎麼樣你,6-7十萬即使你協商成功了你能保證每個月都能按時履行完還款金額麼?起訴也許是個最好的結果。那麼多公司你怎麼協商?都停止還款吧,2000分成幾家杯水車薪不夠利息零頭。等銀行起訴,主動去找銀監會,信訪辦。或者熬到個人破產法出臺,真沒什麼特別好的出路。祝你早日邁過這道難關好好生活下去。


生如清風


提問者,我有兩個疑問:一.你總負債一共是多少?是把房和車賣了還了一部分債務還剩六七十萬?還是一共就負債六七十萬?如果是一共負債六七十萬,你說你把房和車賣了都不足以償還,那我就很好奇了,你的房是平房,你的車是普通長安麵包貨車嗎?不然,即便房和車再不值價,怎麼可能房和車都賣了,還不值區區六七十萬?你那房和車也太不值錢了吧!二.你現在欠了銀行六七十萬的債,六七十萬對普通人的收入水平來說已經不低了,你說你現在的工資只有四千,而你欠的又是消費貸款,那麼你當初為什麼會花那麼多?你當初花錢的時候沒考慮過你的償還能力嗎?你現在知道無力還款了,你現在知道還款壓力了,那你當初痛快花錢的時候沒想到這些嗎?你一個月僅僅四千的收入你就敢找銀行借六七十萬,你哪來的“勇氣”和“自信”?所以說,你這種人就兩個字——“活該”!也正應驗了那句話——“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你這種人,不值得半點同情!你坐牢都是罪有應得、咎由自取!


羅玉鳳她哥羅玉龍


銀行不接受你的這種還款方式,最終的結果就是起訴你!

然後由法院執行你的財產,如果你的房子、車子已經全部賣了,那就剩下工資收入了,法院執行的時候會酌情考慮最低生活保障,然後剩下的全部劃入到銀行賬戶用於還款。

一旦進入法院的被執行人員名單,你的信用記錄將是一片黑,以後將不可能再從銀行貸出一分錢了,會影響到你的出行以及其他的生活方方面面,如果信用體系逐步健全了之後,孩子的上學問題都會影響到。

還有一個就是看你的工作單位態度,如果發生這種情況,你的工作單位也會接到法院的一些信息,很有可能你的單位會和你解除勞動合同,那樣你的基本收入也就沒有了。

你現在需要做的是趕快和銀行協商,能還多少還多少,最好是讓銀行將利息結算清楚,不能再繼續增加利息了,否則按照你的進度,一輩子也還不完。

還有一種方式就是申請個人破產,向法院申請個人破產以後,法院會根據實際情況對你的償還能力進行評估,由法院出面和銀行溝通,不過這個執行起來難度比較大,畢竟我們現在的個人破產製度還是比較少的。

現在出現這種情況,即使銀行起訴也是屬於民事案件,不會涉及到詐騙等比較嚴重的刑事責任,如果實在沒有還款能力,就只能被列入失信名單。

按照你每月的收入4000元計算,留下基本的生活費用之後,負債前行吧。現在你需要做的就是抓緊時間賺錢,這是王道,銀行無論採取什麼手段,其目的都是為了讓你還款。

加油吧!願世界善待誠實的人。


老炮說財經


您好,你這個問題首先你是把所以的財產變賣歸還了貸款,你的貸款是消費貸款,不是用房產抵押的貸款,可見你這個人有誠信。能夠為了還到期貸款,可以變賣房產和車,說明你想還貸款,你變賣資產還沒有還清貸款。說明你的確沒有能力歸還貸款,這個你可以和銀行協商分期歸還貸款,銀行也是人性的,只要你說的都是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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