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的守護——山東滕州特大盜墓案中的珍貴文物

2018年12月26日,由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國家文物局主辦,中國國家博物館承辦的“眾志成城 守護文明——全國打擊防範文物犯罪成果展”在中國國家博物館開幕。其中,“山東滕州2.10大韓村特大盜墓案”作為14個要案的其中一個參加了此次成果展,共展出涉案文物9件,考古發掘品21件,具有極高的學術價值,部分重要文物介紹如下:

1.春秋時期 獸耳青銅壺(2件)(圖1)

文明的守護——山東滕州特大盜墓案中的珍貴文物

圖1 獸耳青銅壺

高47、口徑18釐米,三級文物。

壺主要用為盛酒器,《詩經.大雅.韓奕》載:“清酒百壺”,說明了西周時期壺的用途。東周文獻《儀禮》《周禮》亦記以壺為盛酒器。而《周禮·夏官·挈壺氏》載“掌挈壺以令軍井”,故此時壺亦為盛水器。青銅壺始見於商代中期,流行於西周至漢代。此青銅壺為圓腹壺,帶平蓋,蓋頂有一環鈕,壺微侈口,頸寬,頸兩側設獸首半環形耳,下腹呈圓球形,素面無紋飾,壺圈足較高。

此種平蓋小口形制青銅壺,通常為雙耳帶提樑或配雙環耳,山東地區棗莊東江村春秋早期墓M3出土的囻君婦媿壺與此壺器形相似,但無蓋並多二環耳,且腹部比此壺略寬大,上飾瓦紋。春秋晚期齊國墓葬出土了諸多與此壺器形類似的青銅壺,如臨朐楊善墓出土的公子土折壺及萊蕪西上崮墓出土的提樑壺,它們在頸部與腹部與此壺有諸多相似之處。此式樣青銅壺的發現填補了春秋晚期的帶蓋獸耳青銅壺的缺環。

2.春秋時期 青銅蓋豆(2件)(圖2)

文明的守護——山東滕州特大盜墓案中的珍貴文物

圖2 青銅蓋豆

高27、腹徑25釐米,三級文物。

豆為盛放醃菜、肉醬等調味品以及黍稷類食物的器皿。陶豆始見於新時期時代,商周時期,陶豆仍是最常見的日用陶器。青銅豆始見於商後期,通行於兩週,盛行於春秋晚期至戰國時期。此青銅豆有蓋,蓋頂作圈足形捉手。器蓋相合作扁圓形,口沿以子母口相扣合,口沿下方對稱飾二環耳,其中一豆一環耳殘,豆柄較粗短,圈足扁平,整器素面。

蓋豆為春秋時期新見器類,此青銅豆與中原地區河南省洛陽市中州路M2729春秋晚期墓葬出土的青銅豆形制相同,但多一對環耳。山東地區,薛國故城M6:3出土的青銅豆與此豆相似,但薛國故城出土的青銅豆豆柄與圈足連接處有明顯收腰,可見此器物與薛國青銅器有明顯相互影響的關係。

3.春秋時期 青銅敦(2件)(圖3)

文明的守護——山東滕州特大盜墓案中的珍貴文物

圖3 青銅敦

高10、腹徑29釐米,三級文物。

敦為盛放黍、稷、稻、糧等飯食的器皿,由鼎、簋的形制結合發展而成,產生於春秋中期,盛行於春秋晚期至戰國時期,秦代以後消失。此青銅敦器蓋相合呈扁橢圓形,蓋中部對稱飾二環耳,器腹較蓋略深,口沿下部飾二對稱環耳,平底,素面。此青銅敦在器形上與山東莒南大店老龍腰春秋晚期莒國大墓M1:15及臨沂鳳凰嶺東周墓葬出土的春秋中晚期的青銅敦器形較為相似,其中莒國大墓青銅敦蓋頂另有三枚環耳。

4.春秋時期 青銅鎛(4件)(圖4、圖5)

文明的守護——山東滕州特大盜墓案中的珍貴文物

圖4 青銅鎛

文明的守護——山東滕州特大盜墓案中的珍貴文物

圖5 青銅鎛懸鈕(局部)

三級文物。

鎛為一種鐘體有懸鈕、平口、擊奏體鳴的大型樂器,其鈕部多附有蟠曲堆垛的獸形紋飾,無枚或有扁圓及其他形制的枚,依據體腔橫截面可分為扁橢圓體與合瓦體兩種類型。鎛盛行於東周時期,為貴族宴饗或祭祀時,與編鐘、編磬相和使用的樂器。春秋中晚期以來,有以鎛自名的青銅樂器,但僅限於山東地區的齊、邾、郳等國。如齊叔屍鎛、齊素命鎛、邾公孫班鎛,另有近年出土郳公鎛3件。

此4件鎛保存基本完好,大小相次,鈕作蟠螭紋繁鈕,平舞,腔體截面為合瓦形,兩銑弧度極微,近於斜直。每件鎛有枚36個,作圓乳釘形,篆間與鼓部無紋飾。此套鎛與滕州莊裡西出土的4件春秋晚期鎛形制類似,但此套鎛鈕部較簡單。

5.春秋時期 四耳青銅壺(2件)(圖6)

文明的守護——山東滕州特大盜墓案中的珍貴文物

圖6 四耳青銅壺

高46、口徑16釐米,三級文物。

此壺帶平蓋,上有半環形鈕,壺口微侈,頸部較短,腹圓鼓,上腹及下腹分飾一對環耳,腹部飾四條弦紋,壺底無圈足。此形制壺在中原地區及山東地區均比較少見,莒縣天井汪出土的春秋中期青銅壺與此壺器形相似,但其蓋頂飾3枚環鈕,壺頸略短,下腹部環耳與上腹部環耳垂直分佈,底部有矮圈足。此壺的發現為學界研究春秋時期海岱地區青銅器提供了寶貴的實物資料。

文章來源:《收藏家》202001期《山東滕州特大盜墓案文物賞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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