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代服饰|畸形的审美

“锦帕蒙头拜天地,

难得新妇判媸妍。

忽看小脚裙边露,

夫婿全家喜欲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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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说说我们大中国特有的一种妆饰文化:缠足

缠足之风究竟起于何时?大多数学者都认为始于五代。其主要根据是五代时南唐李后主嫔妃窈娘用帛缠足的史实。窈娘是“绝代才子,薄命君王”的南唐后主李煜的爱妃。李煜是一个对国事漠不关心,而将大部分精力用于宠幸舞女的亡国之君。他别出心裁,为窈娘筑了一座六尺高的金莲花,用珠宝缨珞装饰,命窈娘以帛绕足,使之纤小屈突而足尖成新月状,外着素袜而歌舞。据说这样一来,舞姿会更加优美,飘飘然若仙子凌波。窈娘也因此被推崇为妇女缠足的祖师奶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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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实际上,窈娘缠足还只是宫廷舞女中的个别现象,并没有在南唐后宫中流行起来。即便是北宋初年,在至今史料和出土文物中都尚未发现妇女缠足的迹象。直到北宋中后期,缠足才略显规模。无论缠足究竟始于何时,从宋朝开始,已出现文人词客吟咏缠足的诗词了。这就说明至少在宋代,缠足已经作为品评女子美貌的一个重要因素了。大词家苏轼的《菩萨蛮·咏足》大概就是中国诗词史上第一首专咏缠足之作。

“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

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

偷穿宫样稳,并立双趺困。

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

这是一首吟咏教坊乐籍舞女之足的词。词中所谓的“宫样”就是指宫庭中流行的“内家”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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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的缠足女子形象

元代的缠足之风更甚于宋朝。汉族女中缠足风气愈演愈烈。“弓鞋”、“金莲”等小脚的代名词常见于元人杂剧、词曲之中。如萨都剌《咏绣鞋》诗云:

“罗裙习习春风轻,

莲花帖帖秋水擎;

双尖不露行复顾,

犹恐人窥针线情。”

元代的词曲杂剧中,无论描写何代人物,无不提及纤足。如古典名剧《西厢记》中,张生遇到莺莺之后,独自回房。百般思恋纠结在心头:“想她眉儿浅浅描,脸儿淡淡妆,粉香玉搓腻咽顶,翠裙鸳鸯金莲小,红袖鸾鸟玉笋长。”关汉卿《闺思》中也有:“玉笋频搓,绣鞋重跌”等等。元代陶宗仪撰《辍耕录》中则云:“近年则人相效,以不为者为耻也。”可见这种以不缠足为耻的观念在元朝末年已越来越盛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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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此时还出现了崇拜小足的拜脚狂。元末的杨铁崖,以腐臭为神奇,常常在酒席筵上脱下小脚妓女的绣鞋载杯行酒,号称“金莲杯”。令崇拜小脚的变态审美情趣也逐渐风行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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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如此令男人痴迷的小脚究竟是如何缠就的呢?最初窈娘的缠足实际上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缠足,只是在歌舞时偶加勒束,于人体并无损伤。真正意义上的缠足则是一件非常痛苦与残忍的事情。

一般来说,缠足是从幼年期便开始,早至三四岁,至多延迟到七八岁。缠足的主要目的是使脚的前部和脚跟尽可能地靠在一起,其做法是逐渐把它们扳压和缠裹到一起,就像扳一幅弓那样。如果缠裹顺利,被这样缠裹成型的脚就被称之为“弓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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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跟的大骨头在自然状态下本来是处于半水平位置的,经过缠裹加工后,则被推向了前方,呈垂直姿势,以其骨尖直立,其效果或外表与高跟鞋的足形很相似,造成身体中心前倾。经过这样的缠裹,势必造成脚部肌肉萎缩,脚背皮肤坏死、脱落,并出现一段时间的出血、化脓、溃烂,压入脚下的足趾(特别是小脚趾)废掉。总之,缠足的痛苦,惨绝人寰。要想缠就一双金莲,非得骨折筋挛不可。不经历皮肉溃烂,脓血淋漓的过程,是不可能得到一双三寸金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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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在当时那样的社会,女人的命运全在一双脚上。经过几年的痛苦剪熬,得到的代价便是赢得嫁人的资本和社会对做女人标准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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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式各样的金莲小鞋

明代妇女缠足之风比元代更为流行,缠足风俗进入了大盛时期,上至宫妃,下至农妇,无不缠足,而且缠足言必三寸。“金莲要小”成了明清时代女性形体美的首要条件,第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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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人胡应麟指出:“宋初妇人尚多不缠足者,盖至明代而诗词曲剧,无不以此为言,于今而极。至足之弓小,今五尺童子咸知艳羡。”而且,明代还形成了妇女以缠足为贵,不缠足为贱的社会舆论。《万历野获编》中便有一记载:“浙东丐户,男不许读书,女不许裹足。”把不准缠足作为对丐户妇女的一种惩罚。直至清朝,丐部的后裔们仍被视为最下贱的人等,严禁与其它阶层的人通婚。在明朝的皇宫,则上至皇后下到宫女无不缠足。崇祯皇帝的田贵妃便因脚恰如三寸雀头,纤瘦而娇小,而深得崇祯喜爱。明代宫中在民间选美,入选的妙龄女孩不仅要端庄美貌,还要当场脱鞋验脚,看其是否缠足,足是否缠得周正有形,然后才能决定是否留在宫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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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摄影师约翰·汤姆森(John Thomson)

在19世纪所拍摄的中国缠足女子及其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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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摄影师约翰·汤姆森(John Thomson)摄

到了清代,缠足风俗则达到了鼎盛时期。其流行范围之广和缠足尖小的程度均已超过元明时期。袁枚在《答人求妾书》中说:“今人每入花丛,不仰观云鬟,先俯察裙下……仆常过河南入二陕,见乞丐之妻,担水之妇,其脚无不纤小平正,峭如菱角者……”看人只看脚而不顾其它的这种颠倒已极、令人啼笑皆非的审美观虽然受到一些有识之人的批判,但清朝的缠足之风已是越刮越烈,风靡了整个华夏。在汉族上层统治者和封建文人中,崇拜小脚的风气十分浓重,小脚崇拜进入了前所未有的狂热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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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什么样子的小脚才算最美的呢?清代文人知莲《采菲新编》的《莲藻》篇中可谓描述得淋漓尽致。不仅对妇女的小脚大加美谥,更把小脚之“美”总结成四类:形、质、姿、神

“形”之美讲究锐、瘦、弯、平、正、圆、直、短、窄、薄、翘、称

“质”

之美讲究轻、匀、整、洁、白、嫩、腴、润、温、软、香

“姿”之美讲究娇、巧、艳、媚、挺、俏、折、捷、稳

“神”之美则讲究幽、闲、文、雅、超、秀、韵

且每一个字都有一番精辟描述,可谓绞尽心机。理论上如此的精益求精,足见莲迷们对小脚的把玩已经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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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展示小脚来招揽客人的青楼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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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莲藻》篇之外,清代文人品评小脚的“专著”还有很多。如清朝的风流才子李渔,他对小脚的研究可谓精湛至骨髓,他提出小脚“瘦欲无形,越看越生怜惜,此用之在日者也;柔若无骨,愈亲愈耐抚摩,此用之在夜者也。”而且还指出小脚的魅力不仅在于其小,还要“小而能行”,“行而入画”,简直是强求人力之所不能了。此外,文人方绚还写了一本专门品评小脚的《香莲品藻》。内载香莲宜称、憎疾、荣宠、屈辱等五十七事,并列有“香莲五式”、“香莲三贵”、“香莲十八名”、“香莲十友”、“香莲五客”、“香莲三十六格”等等种种条款,视腐朽为神奇,对妇女的一双小脚进行不厌其烦地描摹,品评和赞美,真可称为是一部小脚的“圣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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缠足女子日日需要的裹脚布

蓝色的裹脚布耐脏,为初裹脚的幼女和下层妇女使用;红色的为新娘和妇女游春时使用;白色的最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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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时可拆可着的鞋跟

妇女出门时把鞋跟套脚后跟上,软底鞋就成了高跟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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裤腿

古代妇女多穿裙子,着裤腿可用于御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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缠足的风俗不只局限于女性,也波及到男性中的一部分特殊群体。如戏班中的优伶、男妓、娈童,以及一些由于心理变态、性犯罪、性错位或其它原因的影响而有类似缠足行为的男性。

在舞台上男扮女装的优伶(演员)往往用穿跷鞋来冒充纤足,名曰

“踩跷”。演员踩跷一般是用长约三寸、高约八寸的香樟木两块,上着长约半尺的白布跷带,外套跷鞋,装成后苑如三寸金莲一般,与真者无异。但因其只是乔装冒充纤足,实际上并非是真正意义上的缠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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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清代后期,随着男女平等思想的萌发,商品经济的发展,女性的活动范围逐渐增大,社交活动逐渐增多,再加上外来文化的侵入,使固有传统受到强烈的冲击。国人的文化素质有所提高,社会风气为之大变,社会上出现了很多反缠足的思潮,许多先进的知识分子也都开始撰文痛斥缠足,使缠足的陋习逐渐走向没落。妇女的双足可谓“否极泰来”,新的、健康的审美观终于战胜了腐朽的旧俗,而逐渐开始展露新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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