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甌海區檢察院對平陽縣委原常委、統戰部部長雷仁涉嫌受賄罪一案提起公訴

日前,平陽縣委原常委、統戰部部長雷仁涉嫌受賄罪一案,經溫州市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溫州市甌海區人民檢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訴。

經依法審查查明:2008年至2015年期間,被告人雷仁利用擔任浙江省蒼南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主任、中共蒼南縣委常委、蒼南縣人民政府副縣長等職務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併為他人謀取利益,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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