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風開放的大唐,失去丈夫的婦女再嫁是平常事?其實沒這麼美好

導讀:

大唐的民風是很開放的,這一點為人所眾知,女性地位在大唐那也是有目共睹的,女性不但可以出門進行戶外活動,還可以穿著暴露,甚至還能從事一些激烈的賽事運動——比如馬球。在大唐的這種開放包容的社會風氣的帶動下,那麼那些因喪偶而守寡 , 因離婚而改嫁 , 或者結束寡居而再嫁 , 都是日常生活中的平常事件嗎,

是不是唐代婦女貞節觀念都很淡薄 , 離婚與再嫁不當回事呢?

民風開放的大唐,失去丈夫的婦女再嫁是平常事?其實沒這麼美好

衣著暴露的唐代宮廷仕女畫

其實還真不是這樣——唐代婦女其實多數傾向守節 , 再婚只是少數被迫的行為 ,與後世宋明並無差異 。 這主要是因為魏晉隋唐的士族早就根據儒家道德要求 ,形成了獨特的禮法門風 。儘管整個唐代的社會風氣極為開放,但是在唐代中 、上層失去丈夫的婦女大多還是會選擇守寡 ,原因在於士族禮法門風向皇室和普通民眾的傳播普及 , 這也反映了儒家禮法文化正逐漸為全社會所接受。

開放的大唐社會風氣

大唐的社會風氣是極為開放的,這種開放包容幾乎涉及到社會的方方面面,男子女子都沒有後世宋明之時的種種束縛和約束,能夠盡情的釋放自我——包括但不限於穿著暴露的衣服,做著激烈的運動....

唐朝的社會風氣之所以會這麼開放,自然與當時的宮廷有關,畢竟皇權至上的古代,社會風氣的主流還是上行下效——楚王好細腰,宮中多餓死嘛。唐王朝的宮廷故事實在是數不清道不完:奪弟媳、淫庶母、霸兒媳……所以某種意義上來說,唐朝的開放程度,確實尺度很大。再往後還有一位養男寵的女皇帝以及好多養面首男寵的女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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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女子開放:穿著暴露的衣服,做著激烈的運動

似乎在性觀念上唐朝它無疑就是中國古代最開放的王朝,皇室如此,就難免上行下效,致使唐代朝野上下狎妓淫樂之風盛行,“猶自笙歌徹曉聞”,玄宗時長安內外共容納在冊教坊妓一萬一千四百零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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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視劇照中的唐代高陽公主和辯機和尚

然而如果以此就斷定唐朝女子大都貞節觀念都很淡薄 , 喪偶、離婚與再嫁都不當回事,那也就大錯特錯了,實際上,唐朝的女子雖然生活在一個社會風氣空前開放的時代,但是唐代婦女其實多數傾向守節 , 再婚只是少數被迫的行為 ,與後世宋明幾乎並無差異 。

唐代喪偶婦女為何不願意另覓良人?與唐代男子喜歡晚婚有關

唐代風氣開放,社會包容,且進取心極強,唐代開邊總是有大量男子開赴疆場效命,所以在整個大數據上來看,男少女多是一種常態,加上政治清明,所以男子們往往不希望過早的結婚——因為男子們認為如此好的時代,應該建功立業,當然了,等到自己功成名就的時候,保不準可以再娶一個年輕的美女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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仕宦之男士往往晚婚而娶年輕婦女 , 造成夫妻年齡懸殊

所以這就基本上造成了一個相當大的問題——唐代的夫妻年齡總是相差較大,基本上都是老夫少妻的搭配。仕宦之男士往往晚婚而娶年輕婦女 , 造成夫妻年齡懸殊。而唐朝士人結婚 , 有門當戶對的要求 , 也有財產上的要求 , 還有其他方面的考慮 。

對於許多下級士人來說 , 如果沒有父祖的隱蔽 , 其仕宦生涯並不輕鬆 。他們奔競於仕途 , 得到一官半職已經是 40開外 , 這個時候結婚生子 , 自然是比較晚的了。所以 , 這些士人在結婚之前普遍有沒有名分的女子侍側 , 大多還留下了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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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求官者總會上歲數

因此如果這時候男士突然死去,家族的重擔就會落到年輕的正妻身上,基本上這個時候的年輕的正妻就需要贍養孩子,維持家事。

考慮到唐代女子基本上都是十四五歲出嫁,因此在喪偶期間的婦女在贍養了孩子之後在年齡上就不再具有優勢,大約在二十歲到三十歲之間。這種情況下,她們基本上就只能一直守寡,因此少年守寡,尤其是唐代,少年寡居婦女是非常突出的現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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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寡居婦女

總之 , 老夫少妻的婚姻模式是出現大量寡婦的重要原因之一。而老夫少妻模式的出現又是因為奔競宦途之士 , 往往在婚姻之前已經有別的婢女或者女奴進行侍奉, 甚至生育子女。

政府對寡居的婦女的優待以及社會輿論對寡居婦女的期盼

唐代均田制規定 , 寡妻妾可以受田三十畝 ,考古學家也確實在敦煌文書中發現寡婦受田的記載。當然 , 均田制的意義在於:將現有私人土地按照均田制的方案來劃分, 在可能的情況下 , 政府將無主荒地重新分配給沒有土地的官僚或者農家。由此看來 , 寡妻妾可以分配土地 , 無非是說 , 在寡婦當家或者在孤兒寡母的家庭裡 , 也有權佔有自己的耕地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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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面朝天、不御鉛華、清心寡慾

在大唐的民間,儘管宮廷內部的風氣十分開放,但是社會上的士族輿論還是要求守寡的婦女要從此:屏絕人事、 素面朝天、不御鉛華、清心寡慾、 苟度餘生:

”喪偶之後 , 形影相弔 , "發罷香油 , 面絕鉛粉 , 經佛在心 , 多哭為疾。"

"不御鉛華 , 歸依佛法"。

"粉黛花鈿 , 見如瓦礫 , 唯親經佛 , 導潤志性" 。

"以灰心蓬首之容 , 棄紈綺花鈿之飾 , 斷機訓子 , 剪髮奉賓。"

"蓬首孀閨 , 鉛華不御 , 柏舟自勖 , 之死靡他"。

"葷則不御 , 錦繢無施 , 四禪恆以在心 , 六念未嘗離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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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的期待就是如此

總之 ,丈夫亡故後 , 寡婦又稱未亡人 , 亡夫就是喪天 ,整個社會的輿論導向是——寡婦不應該活得很快活 、很滋潤 ,她們應該蓬頭垢面 、哀毀骨立 , 才能表明自己的忠貞。不管這些女性在實際的生活中是否能真正做到清心寡慾 , 不御鉛華 , 但社會的期待就是如此。

唐代婦女不改嫁即可獲得撫養子嗣的教養權和來自孃家的救助

此外,喪偶之後 , 寡婦在 "貞心固節" 的同時 , 還要履行作為母親的職責 , 撫養遺孤 , 做到所謂"婦典母範" , 這也是社會對她們的要求。

中國古代就有孟母三遷以教育子女的故事 ,後來又有岳飛的母親教育孩子精忠報國的美談 。寡母含辛茹苦撫育子女成人的敘述 , 構成了一個具有悠久傳統的歷史敘事模式 , 它們所塑造的寡母教育兒子識大體 、 成大事的正面形象 , 成為家教中經久不衰的內容。

母曰:"吾非怒汝 , 愧汝家耶 。汝先君清恪 , 以身徇國 , 吾亦望汝及此 。汝自童子承襲茅土 , 今至方伯 , 豈汝自能致之耶 , 安可不思此事 。吾寡婦也 , 有慈無威 , 使汝不知教訓 , 以負清忠之業 。吾死之日 ,亦何面目見汝先君乎?" 善果由是勵己清廉 , 所蒞鹹有政績 。

所謂用家法教導子女 , 也是寡婦代表丈夫來行使教導權力的意思。唐代寡婦對於子女的這種教養權表明 , 所謂 "夫死從子" 之類儒家教義 , 並沒有實質的生活內容 。相反 , "孝" 的內涵包含了對寡母的絕對遵從 , 比所謂 "夫死從子" 更具有實質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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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夫教子中的教養權

上層婦女守寡 , 有家業維持生計 , 深居簡出被視為寡婦的美德。至於窮困的士族之家孀居的姑 、 嫂 , 由於依然不屑於去從事一般的勞動事務 , 在生活上受到父兄輩的關照 , 於是受到社會輿論的廣泛肯定。如:

"裴尚書武 , 奉寡嫂 , 撫甥侄 , 為中表所稱。尚書卒後 , 工部夫人崔氏 , 語其仁 , 輒流涕。工部名佶 , 有清德 , 武之長兄也。"這些反映出唐代出嫁婦女在孀居後往往得到孃家救助的事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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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古畫中的婦女

在老夫少妻模式下 , 年輕女子在丈夫死後 ,守著一份或多或少的資產 , 撫育子女 , 仍然可以維持生計。雖然孤兒寡母生活之艱辛 , 但是 ,

由於社會輿論和風氣,夫家的教養權和孃家的救助就是她們堅守貞節的物質基礎 。

輕易改嫁則不能獲得宗族接濟和支持

與上文相對應,如果輕易改嫁,則不能收到來自孃家的救助嗎?答案是肯定的——不能得到任何來自宗族和孃家的支持和救助。儘管唐代的法令並不反對婦女離婚改嫁或喪偶再嫁 。但是唐代寡婦守貞是社會輿論所代表的主流價值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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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寡婦守貞是社會輿論所代表的主流價值觀念

丈夫早逝 , 孩子年幼 , 本人年紀尚輕 ,除非父兄奪其志,強迫她再度改嫁——一般都是由叔父 、父兄 、 舅氏等長輩所強迫的。這雖然有為當事人開脫之責 , 但是也不排除父兄包辦寡居女兒或妹妹的再婚之事。

民風開放的大唐,失去丈夫的婦女再嫁是平常事?其實沒這麼美好

寡婦再嫁當然也有生理和精神上的原因 。有些時候寡婦迫於生計而不得不表現的十分主動。比如《太平廣記》:

我緣飢餒,攜小兒女嫁此車後人。遂與洛女見姑。哭畢,問:姊娣何在?。"

《太平廣記》還記載著這麼個故事:

"忽思人道 , 累旬力輕健 , 欲不制 , 遂娶寡婦曾氏 。"

從這後面一句中的 "遂" 字 , 似乎透露出 , 要想結束光棍生活 , 最簡單的辦法就是娶一位寡婦 , 這也從另外一方面反映出一般寡婦再婚選擇餘地已經比較小的現實。因此唐代很多時候寡居婦女寧可守貞,也不願意輕易改嫁。

來自官府和皇室的惡意

再之外,官府也對寡婦改嫁之事頗為上心和具有惡意:寡婦與道士通姦 , 遭到兒子的反對。其原因除了一般的包括貞節觀念在內的道德原因外 , 恐怕與男方乃一道士有極大關係。因為這種關係是不被社會認可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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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玄宗李隆基

寡婦很絕情 , 寧願置兒子於死地 , 也不願意被人攪了其好事 , 乃誣告兒子不孝 , 事敗後竟然被李傑杖殺。從《唐律疏議》 中是找不到普通通姦罪會導致判死刑的根據的 :

立於門外 , 密令擒之 。一問承伏 , 曰:"某與寡婦有私 , 常為兒所制 , 故欲除之 。"傑乃杖殺道士及寡婦 , 便以向棺盛之。 ——《大唐新語》

唐朝宮廷的風氣也在唐德宗以後 , 發生了較大變化。唐德宗認為皇嫂寡居後 , 如果穿著鮮豔乃是不安本分的表現 , 素雅不修飾才是合於禮的舉止

德宗初嗣位 , 深尚禮法。諒暗中 , 召韓王食馬齒羹 ,不設鹽酪。皇姨有寡居者 , 時節入宮 , 妝飾稍過 , 上見之極不悅 。異日如禮 , 乃加敬焉。——《舊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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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文皇帝李世民

雖然人們經常拿唐太宗到唐玄宗開玩笑,說李唐皇室從不講禮法,但實際上,唐玄宗是娶了自己的兒媳婦楊玉環,但並不妨礙他 "詔所在功臣 、 烈士 、 貞女 、 孝婦 , 令立祠祀之" 。各地都明白其中的道理: "天子立前代之功臣 、 烈士 、 孝女 、貞婦之祠者 , 示勸誡 , 欲後人仿效之。"在憲宗以後似乎再也沒有出現唐朝公主改嫁的事例,在人稱“小太宗”的唐宣宗在位期間,甚至規定已經生育了兒女的公主不得提出再嫁要求。

總結

唐朝的守寡婦女 , 並非都是士族 , 還包括一般姓氏的庶族人家,雖然基本上都說唐代風氣開放 , 從皇室到民間都不以婦女再嫁為恥辱 , 寡婦改嫁在唐代基本沒有法律障礙 , 公主再嫁也是常見之事 , 更為民家婦女的再婚作出了示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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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視劇照中的宮廷皇家風氣

但從漢代以來儒家倫理觀念逐漸擴展的趨勢在唐代並沒有改變 , 仍然在這個道路上向前發展 , 不存在唐代婦女比其前代更開放的假象 。且由於士族之家的不斷推動 , 士族的禮法門風所代表的儒家倫理價值在逐漸滋長 , 其重要表現之一就是禮法名教為本來不守禮法的皇族家庭所提倡和踐行 。

總體上來看唐代對於婦女再嫁的限制 , 已經逐漸佔了上風。社會的主導輿論還是尊行禮制的精神 , 鼓吹貞節觀念,高宗(就那個娶自己庶母武則天的李治)時期完成的 《唐律疏議》 中也不允許強迫守節的女子嫁人。

民風開放的大唐,失去丈夫的婦女再嫁是平常事?其實沒這麼美好

影視劇照中的武則天——理論上她真的是唐高宗的庶母

唐代社會風氣再怎麼看上去開放,但他畢竟是個封建時代,他的社會主流意識形態 , 守寡的道德價值一定會受到提倡。並且我們很容易就能發現從唐代寡居婦女的生活世界中 , 儒家禮法文化仍在進一步的向下滲透——一直到宋明理學時期的“餓死事小,失節事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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