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吃筍,一場分秒必爭的冒險

三月吃筍,一場分秒必爭的冒險


來源:物質生活參考(ID:wzshck)


01.


天氣略一轉暖,就有幾個朋友來問:是不是到吃筍的時節了?


北方人如我,自然不是筍的敏銳觀察者,但去年在網上找了家賣雷筍的店,早上挖的筍,當日從臨安發出,不過兩三日便抵京,油燜燉湯皆可,入口脆嫩,味道極鮮。我安利了許多朋友,又給親戚下了數單,人人吃得心滿意足。


三月吃筍,一場分秒必爭的冒險


京城的菜市場裡,圓滾滾的冬筍春筍常見,細嫩的雷筍卻少。雷筍,是雷竹特有,也是春雷響過之後的第一撥筍子。風的溫暖和雨水的溼潤,讓筍在甦醒後用力生長。


生長是迅速的,留給挖筍者的時間則是短暫的。醒來的筍子,只在十天之內鮮嫩可食,過了十天,筍就長成了竹,一路向挺拔堅硬而去。


三月吃筍,一場分秒必爭的冒險


縱然一茬雨水一茬新筍,雷筍爽口的季節,也不過一月左右。去年我先後下了四單,間隔不過二十餘天,最後果然如強弩之末,身材膨脹,口感也見老。此時最適宜傷春悲秋,算是懂了“How time flies”的“ fly ”並非誇張。


彼時以為,從收穫到運抵手中端上餐桌,兩三日的光景已是迅疾,筍當然時令新鮮。未料有江南的朋友委婉告知,如此一番折騰,即便是到手即烹製上桌,吃到的也不過是明日黃花。


筍鮮美僅當日最佳,一早一晚即大打折扣;隔夜再吃,如同隔世。雷筍如此,春筍、冬筍等亦如是。這是筍農與老饕們的苛責評估,大約也是一切鮮嫩時令之物特有的傲嬌。《爾雅》中把筍叫做“竹萌”,凡草木初生謂之萌。既是萌物,驕矜一點,也可原諒。


因而筍農挖筍,總在四五點就起床,頂著晨露入林間尋鮮。將出未出的筍最嬌嫩,要用心找,更要小心翼翼地挖出,鏟子要順著筍的邊緣走,不能切出筍汁,也不能傷了根部。挖走了筍,還要用泥土覆蓋洞,竹根才能再生出筍來——是非常走心的一場欺騙大戲。


三月吃筍,一場分秒必爭的冒險


據說最爭時效、最金貴的筍子,是黃泥拱。按紀錄片裡的說法,黃泥拱品質退化的時間,要以分鐘計算。這一座山上不過數顆的稀有之物,挖筍者只留給自家人:將筍裝入竹籃,沿鐵索穿竹林順山勢而下,帶回家後利落收拾:削蔸、去皮、剝殼,入泉水沖洗後切片,與臘肉同蒸,上鍋七分鐘即成美味。


也只有這時不我待的氣勢,方能爭得一口鮮中之鮮,如同赴一場只爭朝夕的冒險,如同談一次轟轟烈烈的戀愛。


02.


筍農能如此,全借近水樓臺之力,也有許多饕客,為了食鮮筍,搞出了各種名堂。


宋代文人林洪,怕是最急不可耐的吃貨。他要吃筍,就跑到竹林子裡,“掃葉就竹邊煨熟,其味甚鮮,名傍林鮮。”不僅筍是現挖,連燃料都是就地取材,用林間落葉點起火來,咕嘟嘟將筍煨熟。是分秒必爭的典範,也是取之自然的高手。


李漁談筍,算是給林洪的吃貨行為大賞做了註腳,他說,只要家有園圃,一干青菜隨摘隨烹,都是一樣有樂趣。但筍不同,“斷斷宜在山林”——不是林洪太饞,實在是沒得辦法。


林洪風雅,把“傍林鮮”寫進了他的《山家清供》,但我總覺得懷素更有意趣,他挖了苦筍,忙不迭飛書寫信給友人,“苦筍及茗異常佳,乃可徑來。”苦筍和茶都非常好啊,你快點來。這幅小帖如今藏在上海博物館,後人評價其神采飛動,是“超妙入神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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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筍帖》懷素書


這不難理解:饞人遇至鮮,誰能不神采飛揚呢,能在此時還記得邀約朋友,人品簡直比字還高貴難得。


對筍之鮮保有敬意毫不懈怠的,不僅僅是文人墨客。安徽歙縣有種問政山筍,嬌嫩異常,紅殼白肉,落地即汁肉飛濺,摔得稀碎。當地人愛惜問政筍,在縣誌中稱其為“春筍之冠”,講究即挖即剝即烹,絕不能隔夜,否則“見風老”,口感盡失。


徽商奔波勞碌,常行船去杭州做生意。據說明清時期,商賈於新安江上游漁梁壩登船前,家人要將起早從山中挖來的筍,和自家醃製的火腿,一併裝入行囊。待船舶自新安江順流而下,出行的人就將新筍剝殼切塊,與火腿同入添了江水的砂鍋,以炭火燉煮。


三月吃筍,一場分秒必爭的冒險


船不停,則文火不熄。江上圍爐吃,是行走的美味;及至杭州,打開砂鍋,筍的清新交纏於火腿的醇厚之中,湯汁已煨成淡紅色,此刻之筍,保留了原有的鮮嫩,又在晝夜行舟中吸收了肉的濃香,是集山林川江精華的至鮮,也是遠行客最難割捨的家鄉味。


03.


說起來,杭州的筍也很聞名,雖抵不得徽商對於“春筍之冠”的驕傲心理,但北方人吃了,亦常有驚為天人之感。梁實秋先生有一年遊西湖,在靈隱寺前一家素菜館用餐,說這家的冬菇燒筍“做得出神入化”。當然,“主要的是因為筍新鮮”。[1]


冬菇燒筍北方也有,因為食材難得,老北平館子的燒二冬(冬菇燒冬筍)就算是好菜。但許多吃筍的人,卻有更嚴苛的做法。比如宋代楊萬里,說起煮筍,就“叮嚀勿用醯與鹽”[2],不要用醋也不要用鹽,免得傷了原味;


李漁說得更具體:吃素的人,如果將筍與他物同烹,或者是用了香氣濃郁的油,陳味奪了鮮味,筍就失了真趣。至於做法,“白煮俟熟,略加醬油”[3],簡單即至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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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將筍視為至美之物,“從來至美之物皆利於孤行”,所以連冬菇也不必前來搭配。但他也深知筍與肉搭配風味極佳,因此關於筍的烹製要義,除了“素宜白水”,還有“葷用肥豬”,豬肉最佳,肥豬肉更佳。肥肉可釋放濃醇美味,味入筍中,筍更鮮美。


如今常做的醃篤鮮,取的大概就這個巧思。取火腿、豬蹄或是五花肉,大火燒開撇去油脂浮沫,只留一點油,再與焯過的鮮筍文火同煮。


“醃”是鹹肉火腿,“鮮”是時令之筍,最妙是“篤”字,醃與鮮在砂鍋中、在爐火上,在小火溫吞的炙熱之中,有節奏地翻滾、小心地碰撞,以濃郁滋潤清新,用爽利中和厚重,而這一切,都在“篤篤篤”的聲音中悄然進行。


熄火出鍋端上桌,眾人最愛的往往不是肉,而是鮮甜脆嫩的筍與濃郁又清香的湯。一塊筍入口,齒頰間是初萌之物輕盈的脆感,爽快利落但沒有侵略性。每一聲細小的咔嚓,都像是在提醒,嘿,是春天呢。


04.


瞭解到自己以為的“新鮮”,其實已有時過境遷之感,倒不至令人太過失落。畢竟,兩三日到達的筍,鮮的程度或者打了折扣,但對於北方人而言,將其油燜、清燉或是做醃篤鮮,已是春日難得的美味。


更何況,今日的物流已極發達,或許不久就可食當日鮮。對照想想,若是古人饞筍之味而身居北方,大約只能靠《周禮》中記載的“筍葅”,也就是醃筍解饞了。


從前我也有解饞的辦法,某次在莫干山買了一包青豆筍絲,筍的鮮被鹽與糖浸潤激發,成了韌而美的脯子,是極好的茶點。回京後念念不忘,網購過許多包。至於烹飪用的筍乾,也有友人贈過,泡發後燉湯也可口,但終究是少了許多鮮味。


三月吃筍,一場分秒必爭的冒險


真正的講究人有更講究的“留鮮”法子。據說有經驗的廚師,煲筍的湯也不捨得倒掉,做菜時兌一點進去,極鮮。袁枚在《隨園食單》裡寫的“筍油”,大概也是這個套路:筍十斤,蒸一日一夜,穿通其節,鋪板上,如作豆腐法,上加一板壓而榨之,使汁水流出,加炒鹽一兩,便是筍油[4]。這是以苦工對抗鮮味流逝的極致。


也有人非要強求一個鮮嫩。唐魯孫先生寫過一件小事,說一對“中年新婚夫婦”到上海紅棉酒樓吃飯,點了乾燒冬筍。先生要在夫人面前表現得對吃很在行,於是關照堂倌,筍越嫩越好。


結賬時男人傻眼:兩個人掏光口袋,才夠勉強付賬。問堂倌為何如此之貴,堂倌叫廚房抬出兩大筐冬筍——是剝了這許多筍,才湊足了最嫩的一盤。


我是沒有錢付這賬單的。只等雷筍到貨,好去煮一鍋打了一點折扣的醃篤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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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1] 《雅舍談吃:筍》,梁實秋;

[2]《記張定叟煮筍經》,(宋)楊萬里;

[3]《閒情偶寄 卷五》,(明末清初)李漁;

[4]《隨園食單》,(清)袁枚。


頭圖購自視覺中國。

內文圖片為視頻截圖及作者拍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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