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妖鏡第4回|他倆將不合格84消毒液賣給了防疫指揮部,結局你們猜

編者按:2020年,新冠病毒肆虐中華大地,所引發的災難猶如一面照妖鏡,照出了誰是妖魔鬼怪,誰是麟鳳龜龍。為了忘卻的紀念,我會抽暇整理一系列真實案例,向大家展示人間百態和世間萬象。希望我們及後代能以史為鑑,無論是在國運昌盛還是在國難當頭的時候,都能始終踐行“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的善念。


照妖鏡第4回|他倆將不合格84消毒液賣給了防疫指揮部,結局你們猜


新冠肺炎疫情期間,84消毒液一夜之間也成了搶手貨。張三和李四從中發現了商機,趕緊託人從外省採購3萬多公斤“衛藍”牌84消毒液。但是當他們收貨時卻發現該批消毒液是“冀藍”牌的,而非其想要的“衛藍”牌。此外,這批84消毒液並沒有粘貼商標,商標標識與貨物是分開的,用微信掃描商標上的二維碼時,掃不出生產批號和生產日期,商標上也看不到應有的“消準”字。

張三和李四在知道上述情況後,不以為然。在短短几天內將其中上萬公斤的84消毒液直接或間接地賣給了當地多家政府的防疫指揮部。沒想到東窗事發,此案被移送當地公安機關刑事立案偵查。經鑑定,他倆銷售的84消毒液中的氯含量不符合國家標準GB19106的要求,屬於不合格產品,涉嫌銷售偽劣產品罪。其後,他倆被當地檢察院批准逮捕,等待他們的將是法律的審判。

吳剛律師點評:張三、李四這輩子做夢也沒有想到自己竟在短短几天內從商人變成了犯罪嫌疑人。包括他們在內的很多人可能會疑惑不解:他倆並沒有故意生產這些不合格的84消毒液,不是罪魁禍首,更不是消毒液的專業人士,當時無法判斷銷售的消毒液是否符合國家標準,怎麼就涉嫌犯罪了?答案在於:他倆在銷售84消毒液時是否明知或應當知道它們是不合格產品。如果是,且銷售金額達到5萬元以上的,則涉嫌構成銷售偽劣產品罪。


所以,吳剛律師在此真誠地奉勸各位商家:疫情期間最好從正規廠商採購防疫物資,摸著良心賺錢。否則,當自己還在得意地數錢時,一不小心就從商人變成了階下囚。值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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