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耍酒瘋砸防疫點?後悔莫及!茂南法院公開宣判一件涉疫情妨害公務案件

茂南區一男子吳某借酒意對防疫點設施進行打砸,且以威脅方法拒不配合民警傳喚調查。3月5日下午,茂南法院對該起妨害公務案件進行審理並當庭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吳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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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經審理查明,2020年2月12日早上6時許,吳某在家中喝完酒後走到其所在村的防疫檢查點。吳某藉著酒意無故滋事,拿起磚頭砸爛了該防疫點的桌子並踢翻椅子,隨後離開現場返回村中繼續喝酒。當日9時許,村委會幹部發現防疫點現場的桌椅被破壞,經瞭解是吳某所為,遂報警。民警會同村幹部來到吳某家中,準備傳喚吳某到公安機關協助調查。吳某拒不配合,並與民警對峙。在多次警告無效的情況下,民警鳴槍示警後將吳某制服。吳某被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後,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對自己的行為表示認罪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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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經審理認為,吳某在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酒後無故打砸防疫檢查點辦公桌,並在民警依法傳喚其配合調查時以威脅方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執行公務,其行為已構成妨害公務罪,對其應當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的量刑幅度內進行處罰。吳某被抓獲後如實供述其罪行,自願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且當庭表示認罪認罰,有悔罪表現,依法可以從輕處罰。根據吳某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宣判後,吳某當庭表示服判,不上訴。

法官提醒:當前,正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特殊時期,全國上下無數防疫工作者不顧個人安危,奮鬥在戰疫一線。廣大群眾要清楚認識自己在疫情防控中承擔的義務,遵守法律,尊重防疫工作人員和執法人員,自覺配合防疫工作。對於任何實施妨害公務、尋釁滋事等阻礙防疫工作的犯罪行為,人民法院都將依法從嚴從快予以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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