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局:超市、便利店、社区果蔬菜店等,要全面复工复业

分类推进

对保证居民生活的农批农贸市场(活禽交易除外)、超市、便利店、社区菜店、果蔬生鲜店、药店、加油站、物流配送等企业,推进与保障其全面复工复业

对达到防护标准、符合防控要求的商贸流通企业和理发、洗染、洗车、家电维修等居民服务行业有序推进其复工复业

对不属于居民生活必需、人员聚集并密切接触的影剧院、棋牌室、游艺厅、线下培训机构、网吧、KTV、公共浴室、足浴店、美容院、室内健身、宠物店、茶社、按摩店、儿童游乐场所暂不复工复业;已开业的商业综合体内,上述场所暂不复工复业。

市场监督管理局:超市、便利店、社区果蔬菜店等,要全面复工复业

复工条件

一、做好人员疫情排查

市场主体单位复工前,要把好企业员工入口关,全面排查所有员工。明确员工来源地,本人和家属没有“六类”情况(去过武汉人员、武汉返辛人员、探亲访友出差经停武汉人员、从第三地到武汉又从武汉返回的人员、与四类人员密切接触者、不明原因发热人员)。一旦发现员工有发热、咳嗽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立即报告并督促其到就近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同时做好信息上报和随访。

按照防领办〔2020〕98号文件要求对每名员工进行分类管理,严防疫情输入性传播。

1、疫情特别严重的湖北省人员暂缓来本地。

2、来自其他高风险地区的人员自到达本市起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

3、来自疫情中风险地区的人员自到达本市起实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

4、来自疫情低风险地区的人员每日进行体温检测正常可出行和复工。

二、做好经营场所防控准备

1、复工前要对办公和营业场所进行消毒、杀菌处理。

2、要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配备防护口罩、测温仪、消毒液、75°酒精、洗手液等疫情防控用品。防疫物品按返岗人数不少于三天用量为基数进行准备。

3、全面排查通风换气设施设备情况,确保正常运转。

4、要安排专人检测体温。要设置废弃口罩回收专用垃圾桶,并标明废弃口罩专用。

5、有条件的要设置一间专用的隔离室备用。

6、全面排查生产经营场所(含办公区、生活区)的用水、用电、用气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生产经营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灭火器材配置及使用、消防通道标识、安全应急机制运行等消防安全隐患。

三、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工作制度

1、不接待不佩戴口罩人员。

2、悬挂防疫提示。在门口显著位置悬挂来客佩戴口罩、发热干咳人员请速去就医等提示语或标识。做到不接待不戴口罩人员、不接待有发热、干咳等症人员。

3、加强室内通风,保持环境清洁。要及时清理垃圾,在洗手处为顾(宾)客提供洗手液,有洗手间的应保持洗手间卫生清洁和干爽。

4、做好场所消毒。场所内每天消毒不少于两次,对接触较多的公用物品和部位进行预防性消毒。

5、倡导零接触付款。尽量通过微信、支付宝等电子方式进行支付,避免使用现金,减少交叉感染。

6、建立员工每日健康监测制度

,每天早中晚三次对每个上岗人员测量体温,所有工作人员佩戴防护口罩、着工作衣帽;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立即停止上岗,安排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市场监督管理局:超市、便利店、社区果蔬菜店等,要全面复工复业

疫情期间经营服务防控指南

一、小超市、便利店

1、尽量采用电子支付方式,与顾客交流时应尽量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

2、客流较多时,提醒顾客有序等候,如室内面积较小,应让顾客在室外等候,避免人员拥挤。

3、店员应注意手部卫生,尽量采用电子支付方式,如收取现金应及时洗手,不具备洗手条件,应配备免洗手消毒剂。

4、保持店内空气流通,定期开门通风。

5、为顾客上门送货时,应全程佩戴口罩。在与顾客交流时应尽量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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