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銅峽人,進出小區、復工復產一定要知道這件事

青銅峽人,進出小區、復工復產一定要知道這件事

青銅峽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通告

為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科學精準管理疫情防控期間人員流動,保障人民群眾出行安全便利和企業有序復工復產,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廣使用防疫健康信息碼的部署要求和技術標準,根據吳忠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關於實行分區分級疫情防控措施保持經濟平穩運行的指導意見》有關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現就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從2020年3月6日零時起,居民出入不再受兩天一人次的限制,小區居民實行憑寧夏防疫健康信息碼或寧夏健康通行卡出入小區。所有出入小區人員必須執行測量體溫、登記信息,查驗工作證或健康通行卡、持證人身份證等信息制度,核對無誤且體溫正常的,做好信息登記後方可准許進入,嚴禁不做核對即放行出入,防止冒名頂替。老年人、兒童等群體大多屬於易感人員,儘量不要外出,減少交叉感染。

二、個人健康通行卡可按照《青銅峽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辦公室關於啟用健康通行卡的通知》(〔2020〕93號)要求,由城鄉居民到有關村(社區)申辦健康通行卡。

三、所有進出小區人員必須佩戴口罩,一律不允許扎堆、聚集。凡是不戴口罩外出、扎堆、聚集者,經工作人員、督查人員提醒後仍不改正的,由執法部門對其採取強制集中隔離措施,所產生的食宿費用均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四、在做好應急保障的前提下,持續強化村組、小區晚10:30至次日6:30封閉管理措施,壓實小區物業管理責任。

五、市疫情防控巡邏隊將進一步加大巡查力度,重點查處扎堆聚集行為,查驗晚上10:30以後閒散人員身份證,對查出的外省籍人員採取相應管控措施。對於已經正常營業但未嚴格執行疫情防控要求的經營主體責令立即整改,對拒不整改或敷衍整改的堅決予以關停。

六、對首次來(返)青進入村組、小區人員,尤其是境外和外省來(返)青人員,各鎮場村組、小區檢查點工作人員要第一時間告知網格責任公安民警,由公安民警對擬進入村組、小區人員進行現場查驗身份證、詢問外出史、旅居史、進入事由等,並要求其當場簽訂外出史、旅居史真實性承諾書,經體溫測量無異常且登記個人信息後採取集中隔離或居家隔離。網格民警護送其到集中隔離或居家隔離住處,並告知其在隔離期間不得外出,由公安民警負責經公安大數據信息比對,對於被核查對象信息真實準確的,由有關村(社區)按相關要求做好管控工作。對於隱瞞真相、虛假承諾的,由公安機關對其採取強制集中隔離醫學觀察14天的措施,由此產生的食宿費用由責任人自行承擔,解除隔離後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七、凡2月14日以後境外來(返)青人員或其親屬,應主動向所在村(社區)報告登記本人或其親屬的旅居史、接觸史。凡從疫情嚴重省市和境外來(返)青人員,必須由本人或其親屬在來(返)青、入境前5天向屬地村(社區)報告,如實登記身份信息、航班(火車)信息、健康狀況、居住住址、聯繫電話、行程軌跡、接觸史、旅居史等情況,返回後將進行14天的集中隔離醫學觀察。

八、疫情嚴重省市和境外來(返)青人員由青銅峽市應對疫情工作指揮部統一安排車輛從機場、火車站接送至集中隔離點,嚴禁親屬、朋友、同學通過私家車、出租車、網約車等車輛接送。

九、對未及時或未如實報告應登記的來(返)青人員的單位和個人及其知情者,或私自從機場、火車站等地接送疫情嚴重省市和境外來(返)青人員的私家車、出租車、網約車司機,將依法依規予以處理。

特此通告。

青銅峽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指揮部

2020年3月5日

青銅峽人,進出小區、復工復產一定要知道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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