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陕西日报》社社长甘一飞:谨以此文缅怀我在华县下庙的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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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 的 家 庭

作者 甘一飞

我家是个农民家庭,住在陕西华县县城北约十华里的下庙乡北甘家村。我生于1910年8月1日,当时中国正处于辛亥革命前的动荡时期,但就这个西北地区贫穷的小村庄来讲,尚未受到近代革命的冲击。这里文化相当落后,生活十分贫苦。小时听父母亲说,我的祖父、祖母在清同治年间先后逃到南山金堆城和渭北丁字坊避难,祖父死在金堆城,祖母死在北约八十里的孝通。当时家里很穷,只有六分土地。

原《陕西日报》社社长甘一飞:谨以此文缅怀我在华县下庙的亲人

甘一飞

父亲这一辈兄弟三人:父亲甘映德(炳坤)为长;二叔给人作了上门女婿,早年去世;三叔甘映升(炳绪)娶了童养媳(老舅家的女儿),后则分家另过。父亲曾给我村地主张德彦家当长工,母亲是朝邑县的一个农家姑娘。母亲一生共养育了我们六个孩子。大哥全仁,在家务农;二哥全义,在兴市镇一个小杂铺先后当学徒、“把式”;三哥在清光绪二十六年遭荒时,因为家里养活不了就卖给了贾家村的贾某,换了两石高梁、两三丈土布,长大后在军阀陈树藩部当了兵,当了个排长,后来战死了;姐姐嫁到西甘村,受婆婆的虐待,把孩子生到厕所里送了命;小妹妹尚未成年就病死了。姐姐死后由我送葬、烧纸。伯叔家的姐姐嫁到吴家老庄一个农家。

到父亲时,家中只有一两亩薄地,三四间破房。炕上铺张草席,没有褥子,我和父亲合盖一条被子。靠租种人家的地和借债度日,生活很困难。

我九岁时被过继给伯父甘映清为子。当时伯父已去世,我继承了伯父的遗产,有了五十多亩土地。因我年幼,伯母吸大烟,伯叔姐年小,我所继承的伯父家的产业也就完全由我父母和大哥经营。父母、大哥他们披星戴月勤耕细作。冬闲时搞运输,给人运盐、茶叶、棉花挣些钱,日子逐渐好了起来。后来盖了十来间房子,买了大车、骡子、牛,土地最多时达七十多亩,有了一些家业。平时雇个长工与父兄一起耕耘;夏收、秋收全家男女老少一起出动。大哥、二哥和我都娶妻生子,全家人数达十七口之多。

我的父母都是西北地区典型的忠厚淳朴的农民。父亲性情刚直,处事公正。晚年信奉佛教,给观音菩萨早晚一炉香,晨昏三叩首,从不间断,十分虔诚。他很同情共产党和红军,说陕北红军劫富济贫,是红孩儿下凡救苦难的人民来了。

父母双亲皆目不识丁,大哥、二哥也只念过几天冬学,不识多少字。在支差、纳粮算账中累受欺凌,深感“睁眼瞎子”的痛苦,因此他们很想让我念书。特别是父亲,一再对我说:“你要对得起你伯父,他要供你上学成人,你要好好念书,长大成人把咱家看住了就行。”就这样父亲辛勤劳动,勒紧裤带,省吃俭用,供我上学。他们饱受军阀战争的困苦,土豪劣绅的欺压,受高利贷的剥削,眼看亲友、邻居处境困难,没有办法解脱,就求神拜佛,指望神灵拯救。我从学校归来,常向他们宣传地主、土豪、劣绅、高利贷剥削欺压人民,和共产党、红军救人的事件。他们都很愿意听,相信我,也支持我参加学生运动。一二•九爱国学生运动中,母亲听到国民党打学生、抓学生,日夜为我担心,怕我被抓去。次年我回家她见到我后就高兴了。父亲思想开朗,他知道了党指导北平学生爱国运动的情况后说:“国家的事大家都不管谁管,人家都那样,让他去闯吧!”

1944年,我在山西太岳区锦上县接到从灵石敌占区某关系商号转来的信,骤闻父母去世,顿感虽承父母养育之恩,然临终没能见一面,心里很是难过。但因革命任务在身,未能奔丧,只好迎着西风,表示自己的哀悼。

1949年年底,我奉命由天津到西安,路过华县,在家住了几天。物是人非,不见父母,怆然泪下。听说家中接我的回信后,由于张丙乾挟嫌向敌第一军特务机关告密,一天半夜特务搜查了我家,要大哥交出共产党的书籍、文件,结果一无所有,只是抢了些财物走了。又听说母亲临终前三次咬破中指,希望借此刺痛我的心,促使我能够回家与她相见。尽管这种想法不能奏效,但殷切思子之心,令我非常伤感。

我同更生同志带着成斌,入俗备些香纸,到父母陵墓前,跪拜哀悼,寄托哀思,追念父母养育之恩,悔诉未能奔丧之怀,示告父母在天之灵,苦难人民已经解放,祈祷父母含笑安息于九泉……

作者简介:甘一飞(1910——1998),华县下庙镇康甘村人,一二・九爱国学运先驱,长期在山西参加革命斗争,新中国成立后任中共陕西省委常委、宣传部长、陕西日报社社长等职。

原文来源:选自甘一飞回忆录《东流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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