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鳳倫
請問,告到哪了?如果告到法院,以什麼名義告的?違反了哪個法條?[捂臉][捂臉]
kavin110794977
我支助過好幾個希望工程的學生,沒有一個有良心的。我不求回報,但是他們那種仇富心裡很可怕,做的事情你想也想不到,其中一個不好好學習,把新書和本子上畫的亂七八糟,考試門門不及格,我退出支助,她和她媽媽天天來我家鬧,進屋給你磕頭,大聲哭說,幾次鬧得我精疲力盡,報警,才不鬧了。一個農村女孩我支助她上高中到大學,學費生活費我管,我女兒也讀高中生活費都是200,她月月不夠花。上大學後我讓她打點工,她說要考研,沒有時間,97年每月生活費400元說太少,大學有交際花錢多,我給她找了一份*兼職會計工作,很輕鬆,工資500,我帶她做,不幹。其實我一個人帶女兒生活也不容易,省吃儉用。這些孩子讓人心寒。我就寬解自己上輩子欠他們的。
土豆7100059229917
如果是因為覺得錢突然斷了,然後依據,拿錢養女人,不滿來起訴,估計都沒發起訴,法院都不會讓立案。
捐贈真可以隨時結束嗎?有捐贈協議就不一定是
但是,是不是這種我捐贈你,我就有權隨時結束呢?
表面上,看,當然是,我是捐贈你,當然是依據我個人意願,難道還成強迫了。
但是實際上,根據現在最新的《慈善法》還真不是
根據法律規定,如果是有捐贈協議,而逾期沒有交付,慈善組織和受捐贈人可以要求交付,不打算交付的,就可以直接起訴。
這個規定主要包含兩個情況
一個,就是在電視,報紙這樣的媒體上公開承諾過要捐款
另一個,就是針對性的幫助一些經濟困難的人,比如遭受了自然災害,老,重病,孤。簽訂了書面的捐贈協議
當然,這個規定也很人性化,如果公開承諾或者簽訂了正式捐贈協議後,經濟嚴重困難,繼續捐贈會影響自己家庭生活或者生產經營,那麼就可以停止捐贈
結合本案分析,什麼情況下會被起訴
第一,如果老闆沒有正式的捐贈協議,比如約定了捐多少錢,經濟沒有特別惡化,那麼不管這個男的是不是爛泥巴,還是需要遵守約定。
當然如果捐贈協議,是附帶條件的,也就是要求接受捐贈的人必須達到什麼條件,才可以繼續獲得捐款。
那麼當這個男的,的確所謂的爛泥巴扶不起,根據協議,自然可以停止捐贈。
第二,如果當時公開在媒體上承諾要給對方捐贈多少,那麼如果沒有完全履行,對方的確可以起訴。
當然最終能不能起訴成功,就要看捐贈協議的內容,有沒有附帶條件,和是不是符合經濟狀況惡化
做好人不容易
這個條款當然不是為了逼迫捐款,而是針對社會上一些人用慈善來貼金,說要公開捐款,被大眾表揚後,結果過後沒給付的狀況。
因此,才最終出臺了這樣的法律
而類似,本案這種狀況,更可能就是單純的捐贈,當然可以隨時停止。遇見這種無賴,只能說,以後捐款真的要看人,讓人心寒。
廖彩琳律師
太奇怪了,人家資助你是情份,不資助你是本份。人家沒義務一直資助你。倘若你很依賴那份資助,而又突然斷了,則應該去探旺那個恩人,看他是否自己也困難了,還是他忘記了,或是不想幫你了。如是前者你只能好好安慰他,閉嘴不提要資助的事。如果是後二種情況也只能好言相求,硬是不肯也只能扣謝前恩,就此算了。還有什麼理由去告人家,這樣會寒了天下好心人的心!
雲海評書
不奇怪。
我先講個故事,有二個朋友非常好,甲條件好一些,乙家裡很貧困。於是條件好的甲就每月資助他乙1000元,後來甲談戀愛了,就一月支助乙500元,再過幾年,甲結婚生子,就沒有了餘錢支助乙,只是逢年過節有所表示。一次甲乙二人喝酒敘舊,乙問甲“哥你早些年一個月給我1000,後來500,現在又沒有了,為什麼呢,是不是有啥事了”乙說“我一個人的時候花錢不多就給你每月1000,後來談戀愛錢不夠用就一個月500,再後來又有了孩子錢更緊了,就給不了你了”乙一拍桌子“你竟然用我的錢養你的老婆孩子!”
孫儷,從飛的故事我們都聽說過,漂亮的人因為資助而受到了傷害。類似的的事身邊的人也遇到過,資助的小學生跟他要五千多的手機,六一兒童節的時候給孤兒送錢,卻被他資助的父母雙全的其它家長質問,為什麼他們沒有?……
個人認為慈善也好,資助也罷,發自於心也沒有去求什麼回報。如果有必要的話就完善手續或者匿名,這樣就不會有不必要的麻煩。
再可以效仿下面故事中的老人。老人要捐助家鄉的貧困孩子,於是給家鄉小學的貧困的孩子每個人一本書。女兒問他為什麼不直接給錢,他說你等等看。一個月後老人收到了一封信,其中的一個孩子來的表達了感謝和問候。老人說可以給這個孩子捐錢了。女兒問為什麼,老人說懂啊愛與感恩的人,更值得幫助。
一個被幫助久了的人突然沒有了這份幫助,對於被幫助的人來說是一件很大的事,生活會受到衝擊和改變。但告捐助人就過了!
做捐助的不求回報,受捐的愛和感恩,再回饋社會,皆大歡喜。
白髮小魚
我以前幫了很多人,雖然我也只是一個打工的,工資不高,但是我樂於助人,誰有困難只要開口我都會幫忙,這麼多年幫助了很多人,出錢出力,結果得到的卻是恩將仇報,曾經幫一個剛認識幾個月的人替他借了網貸,一萬多呢,結果人跑了,到現在都沒聯繫過我,所以我現在只專注救助流浪動物,雖然很多人罵我愛心用錯地方了,但我不會放棄救助,因為它們比有些人懂得感恩[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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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動物救助志願者
確實有一些人,資助別人不僅僅得不到感恩,更多的是被反咬一口。就好比農夫與蛇。
我之前看到過一篇報道,演員孫儷十幾年前資助了一個貧困生,到頭來確被他寫著文章指著鼻子罵,原因是孫儷每月給他500遠生活費,直到他大學畢業後停止。可是他的開銷越來越大,他覺得孫儷是明星,賺錢多而且很容易。他想買手機,想談戀愛...他覺得孫儷給的錢太少...寫文章公開開罵...
後來真相曝光了,孫儷還勸網友不用為難他。更多的是替他求情。
我就不明白為什麼一點感恩之心都沒有,可能是這500塊錢都來的太容易了。真的就是養了一頭白眼狼。
好心人很多,真正需要資助的人也很多,也不能因為這些人的存在,就使想做好事的人停止了腳步。其中這樣的人跟那些碰瓷的,無賴好人的的人一樣才是真正的害群之馬。
懶懶推文
這道理很簡單習慣成自然,最後就成應該的,你這麼多錢為什麼不給我,不給就告你,我有朋友和同行做生意。我月月照顧他,從我的生意中分一部分給他過賬,並留點利潤給他,(利在一年100萬右左)後來生意不好做了,我就不讓過賬留利潤了,他就罵我,跟我員工說要告訴我,我真糊塗了,在過幾年這人得病死了,唉人啊。
首滬
有個段子,大概意思就是有個人遇到一個流浪漢,每次都會給一百塊錢,後來,一百塊變成二十,流浪漢問他為什麼少了,他握著流浪漢的手說:對不起,兄弟,我老婆懷孕了。誰知流浪漢反手給他一個耳光,罵到:你拿我的錢去養你的老婆孩子。段子雖然短,但道理很深,中國古人總結過一句話,升米恩人,鬥米仇人。
用戶2749976294600
很正常,一點都不奇怪!
一個老掉牙的故事:小夥子初到一個單位上班,見一乞丐在附近乞討,覺得可憐,給了十塊錢,後來每次見到都給十塊;過幾年,見到後給五塊,又過幾年見到給一塊。乞討者不幹啦,對他說,你開始給十塊,後來給五塊,我沒有計較,現在你為啥才給一塊?這個人說,開始我一個人生活,覺得寬裕給你十塊,後來結婚,日子緊了,給你五塊,今年生了小孩,日子更緊了,變成了一塊。
乞丐說,你娶媳婦、生孩子跟我有什麼關係,憑啥扣我的錢!
是的,憑啥扣乞丐的錢!
這個故事告訴人們,當你的憐憫之心,仁義之舉,被人當做理所應當,隨意踐踏的時候,你的善舉就失去了意義,早一點離開,對自己既是一種解脫,是一種尊重,又是一種保護。而受捐者如果像農夫與蛇的故事一樣,豬八戒倒打一耙,只會是一個笑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