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風網河南頻道訊 ( 圖 文 劉傳海 周克影 )大家都知道車輛在高速路上行駛時不能超速,但在高速路上低速行駛同樣存在著安全隱患。1月8日下午,山東省單縣一輛黃牌低速貨車在濟廣高速公路商丘新區北站下站時,被河南省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高速大隊七中隊民警現場查獲。結果,司機李某被依法給予罰款200元、記3分的處罰。
據民警李勳介紹,當日下午2時30分許,他帶領民警劉通中隊人員王通、李建寧等在濟廣高速公路商丘新區北站正常執勤,看見一輛懸掛皖K3****號的低速貨車下站駛出收費站道口。民警示意該車靠邊停車接受檢查。司機李某告訴民警,他是山東單縣人,駕駛證準駕車型為C3。該車屬於低速車種類中的普通低速(農用車)載貨貨車,設計最高時速70公里。為趕時間,他覺得走高速要比普通路方便快得多,便抱著僥倖的心理上了高速公路,本以為出收費站就沒事了,沒想到還是被高速交警查著了。最終,民警依法對李某給予200元罰款、記3分的處罰,並對其進行了批評教育。
中隊長李勳介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章第五節高速公路的特別規定第六十七條:“行人、非機動車、拖拉機、輪式專用機械車、鉸接式客車、全掛拖斗車以及其他設計最高時速低於七十公里的機動車,不得進入高速公路。”高速上出現低速行駛最多的是一些嚴重超載、超限和機件老化的中大型貨車以及一些低速載貨汽車。需要提醒的是,如遇雨雪霧等惡劣天氣、節假日車輛擁堵滯留、道路施工等特殊情況時,低速行駛不屬於違法行為。低速行駛不僅影響了高速公路的行車秩序,降低了通行效率,而且會迫使其他車輛從右側行車道、應急車道超車,易造成刮擦、追尾事故幾率上升,特別是在轉彎、上坡路段極易引發交通事故。
審核:戴鋒
統籌:王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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