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买房越来越难了……哎呀。

今天,岳阳晚报全媒体记者从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根据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和明确部分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的通知》(岳住委[2020]6号)文件规定,我市调整了部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将于3月1日起执行。

据悉,本次政策调整主要包括:

一、提取方面

1、新增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业务,符合符合《岳阳市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和《岳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的小区住户加装电梯后也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了。

2、新增了睡眠账户提取业务,已办理封存24个月以上、且封存期间除年度结息外未发生任何资金变动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睡眠账户,由住房公积金中心统一转入睡眠账户集中管理户,职工可以通过网上渠道办理提取。

3、取消家庭生活困难提取业务,符合国家标准,也使得住房公积金的用途更加明确,就是为了解决职工的住房问题。

4、对骗提住房公积金有了明确措施。所购住房为婚前财产的,婚后配偶方不能以此套住房办理购房提取。

5、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必须要求房屋产权登记日期10年以上。

6、打击投资和投机性购房。明确了购买别墅类(独栋、双拼、联排等)住宅、商住两用房(含公寓)及投资性住房等不能使用住房公积金。

二、贷款方面

1、助学贷款逾期记录认定更为人性化。有已结清了12个月以上的助学贷款逾期记录的职工也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了。

2、哪些人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呢?本次调整明确了不允许贷款的十种类型:

①、缴存职工家庭已办理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异地公积金贷款),又再次购房的情形;

②、缴存职工家庭已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其家庭名下另有一套住房,又再次购房的情形;

③、缴存职工家庭名下已有两套住房,又再次购房的情形;

④、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独栋、双拼、联排等别墅类住宅、商住两用住房(含公寓)及其他投资、投机类住房的情形;

⑤、同一套住房已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业务的情形;

⑥、缴存职工家庭任一方存在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情形(包括在异地办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⑦、缴存职工家庭已为他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担保,且被担保人的贷款尚未结清的情形;

⑧、缴存职工家庭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已被冻结的情形(含司法冻结、异地贷款冻结、单位冻结、其他冻结等);

⑨、继承、赠与、换证的不动产的情形;

⑩、所购房已纳入拆迁范围,并有市{县(市)区}拆迁办的正式文件的情形。

3、可贷款额度也发生了变化。单个缴存人在城区内只能最高申请50万贷款,县市区只能最高申请40万贷款。

4、明确了住房公积金和银行组合贷款的额度。首套房首付比例最低不少于购房款的30%,贷款最高不超过购房款的70%;二套房首付比例最低不少于购房款的50%,贷款最高不超过购房款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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