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支持幼兒園辦託班,單位辦“託兒所”

幼兒年滿3歲方可上幼兒園

不少初為人父人母者常常為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問題而發愁


現在好啦

官方福利來咯~

來給爸爸媽媽們解放雙手!


廣東支持幼兒園辦託班,單位辦“託兒所”

3月8日,在廣東省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正式發佈的《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實施意見》(下稱《實施意見》)提出,支持幼兒園開設託班、鼓勵用人單位提供3歲以下嬰幼兒(下稱嬰幼兒)福利性照護服務,廣州和深圳今年要建成5家以上嬰幼兒示範性照護服務機構。

廣東支持幼兒園辦託班,單位辦“託兒所”

《實施意見》提出,探索建立托幼服務一體化新模式,鼓勵各地有條件的幼兒園利用現有資源開設託班,招收2至3歲的幼兒。鼓勵各地在新建幼兒園時,按有關標準設置適當比例的2至3歲幼兒託班。加大普惠性幼兒園政策扶持力度,鼓勵公辦和民辦幼兒園通過改建、擴建等方式,增加托育資源供給。同時,鼓勵機關、企事業單位、工業園區、學校、商業樓宇及青年女職工集中的單位,採取單獨或聯合方式,在工作場所為職工提供福利性嬰幼兒照護服務,有條件的可向附近居民開放。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對婦女兒童活動中心等場所進行改造,提供非營利性的嬰幼兒照護服務。

廣東支持幼兒園辦託班,單位辦“託兒所”

《實施意見》還提出,大力支持社會力量舉辦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

廣東支持幼兒園辦託班,單位辦“託兒所”

  • 落實國家支持社會力量發展普惠嬰幼兒照護服務政策措施,重點推進承擔一定指導功能的示範性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建設。
  • 支持社會力量採取獨資、合資、公辦民營、民辦公助等形式,參與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改造和建設。
  • 鼓勵在就業人群密集的產業聚集區域興辦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和設施,提供全日託、半日託、計時託、臨時託等多樣化、普惠性的嬰幼兒照護服務。
  • 全面落實產假、配偶陪產假等政策,積極探索試行與嬰幼兒照護服務配套銜接的育兒假、產休假。
  • 鼓勵用人單位採取靈活安排工作時間、減少工作時長、實施遠程辦公等措施,為家庭嬰幼兒照護創造便利條件。
  • 支持脫產照護嬰幼兒的父母重返工作崗位,併為其提供信息服務、就業指導和職業技能培訓。


《實施意見》要求到2020年,嬰幼兒照護服務的政策標準體系初步建立,廣州、深圳市建成5家以上,其他市建成2家以上具有帶動效應、可承擔一定指導功能的示範性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


到2025年,嬰幼兒照護服務的政策標準體系基本健全,社會嬰幼兒照護服務供給明顯增加,主體多元、佈局合理、管理規範、服務優質、覆蓋城鄉、滿足多層次需求的嬰幼兒照護服務體系基本形成,嬰幼兒照護服務能力明顯提升,整體水平力爭走在全國前列。


廣東支持幼兒園辦託班,單位辦“託兒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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