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企業/公司告知未出勤不發工資,你是否能接受?

寧靜致遠三個石頭


作為我個人來說還是比較能接受,任何企業一個蘿蔔一個坑,疫情給企業帶來的損失要遠遠大於個人,最難的其實就企業,國家有難我們要共度難關相互理解,彼此包容,不要讓疫情把人情味變淡了,建一個企業公司要付出多少人的心血,國家給予多少優惠政策要讓他們維持下去才是主要的,以上只代表我個人觀點。


根旺哥日記


能不能接受應區別對待!

首先,此次疫情,按照法律規定來說,屬於“不可抗力”。這裡解釋一下什麼叫“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疫情就屬於典型的“不可抗力“。

我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條“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

因此次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導致勞動者不能提供勞動,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雙方均無任何過錯,根據權利義務平衡原則,勞動者沒有提供勞動,用人單位自然也無需支付工資。

因此在前幾天各地人力資源保障部門的文件中,也是強調對於因疫情未及時返工的職工,企業應當優先考慮安排職工帶薪年休假,並沒有規定,需要全額髮放工資。

那麼,對於沒有年休假予以抵扣的員工,是否需要發放工資呢?筆者認為,可以不發工資,或者發放工資後,通過補班的方式予以調整。

其次,此次疫情,又不同於一般因企業經營問題導致的停工、停產,自然也不需要按照停工、停產發放工資。

所以,筆者認為:如果春節帶薪休假(三天)的工資不給的話,是不能接受的!


LaoHuang188


凡事一分為二的看待問題。首先在這種新冠肺炎疫情的情況下,誰都不想見到,企業更不想看到。

員工層面:員工也是企業的一份子,員工同時也有些家庭生活的壓力,房貸、車貸、孩子的學費、生活費、贍養費,水電費,各項得生活開支壓力山大!工資是員工的收入來源,沒有了工資可能就面臨生活窘迫的現狀,特別是“月光族”。

企業層面:面臨眾多的行業經濟下滑,市場的呢下滑,本來很多企業靠貸款勉強維持,加上現在的疫情無法開工,但是原來的貸款還需繳納,企業面臨的困難更不容小覷。

個人建議:充分發揮以廠為家的光榮傳統,要堅信企業發展了,收入自然會增加。企業在困難時期,盡最大努力承擔社會責任,確實無力承擔的明確告知員工,雙向選擇或者承諾留下的員工後期企業效益好了補發工資,以便留住同心同德的員工再創輝煌。


食安守望者


這個問題我們得分幾種情況看了,第一,按說這種情況是對的,你沒勞動,沒給老闆創造一點點收益,怎麼會給你工資呢,聽起來也是有充分的理由的。第二我認為既然我是你廠裡的工人,因為疫情你廠裡開不了工,並不代表所有的工廠都開不了工,所以如果工廠多少給點補貼我認為是對的,工人也會從心裡感謝廠方的。第三如果廠方認為說你不出勤不給工資是本分,那麼廠方就有點點小麻煩,有可能工人熟練工會跳槽,等開工後又得從新招收工人,所以我認為廠方如果在疫情方面一毛不拔的話我是有點接受不了的。


靜虛齋主


這個可以理解,但本著人道主義精神,在職務工人員若是真的有經濟危難,企業可以暫借或預先支付工資方式緩解員工的後顧之憂。這樣也能讓員工有歸屬感。


蘭先生log


為什麼不能接受,人生在世,都不輕鬆,當老闆的都是如此,您越計較,在公司越難生存,計較有度,方得圓滿,企業工資可持續性,且穩定,到月就入私人賬戶,沒有對比就沒有傷害,試問一下,那我們農民工,下蠻力還要開心,樂此不疲找苦頭活幹,這家幹不下去,找下家,若干不好,人傢俬人老闆,還不要,即使勉強幹下去,半途跑路,人走賬不清,年底結賬各個老闆都有對症合適的理由,久拖不給,那我們怎麼辦,中途打工都摳門的,捨不得吃,捨不得喝,省吃儉用。


科創Vlog007


不能接受,這次疫情也可能用國難一詞來形容,雖然是人人有責對普通老百姓來說,要養家餬口甚至有點人家還要還房貨,工人是企業的創業者這點困難做為企業都扛不住,你企業還能有發展前途嗎?在說工人拿的是你給的微博工資,你企業的盈利又沒有和工人平分。


哈利路亞4111



謝冰0710餘華1101


防疫期間所在企業告之沒出勤不發工資,我能接受,理由如下。

一是,我知道在疫情防控時期,如果職工不上班,企業就不能正常生產,這樣企業就無法實現產值,如果持續時間較長還有虧損的可能性。

二是,我明白按勞分配的原則是多勞多得,少勞少得,不勞不得。即然沒有付出,何談所得。

因此,在疫情防控的非常時期,企業與員工應互相理解,共度時艱。待復工後,共同努力創佳績,這樣企業與員工都相得益彰。


老當益壯41148740484


國務院已經早就說過,要發,但沒說清楚怎麼發,是按勞動者在所工作地最低標準發?還是按員工合同簽訂的工資發,這是個頭痛問題,還有是疫情區的外出員工,不知道什麼時候能回崗上班,發到什麼時候,這些都很迷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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