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莽的改革措施有哪些?最終為什麼會失敗?

烏拉189025667


王莽改制又稱王莽新政,是新朝皇帝王莽為緩和西漢末年日益加劇的社會矛盾而採取的一系列新的措施,也可以說是“託古改制”。改革包括土地改革、幣制改革、商業改革和官名、縣名改革。

首先,王莽改革了官制。王莽對於中央官職,採取了更名大司農為羲和,後改為納言;改大理為作士、太常為秩宗、大鴻臚為典樂、少府為共工、水衡都尉為予虞、光祿勳為司中、太僕為太御、衛尉為太衛、執金吾為奮武、中尉為軍正的系列措施。地方官職的名稱也多有改動。

王莽還根據古籍,更改了秩祿之號。他還按照傳說的周制,大封五等諸侯共796人,附庸1511人。不過其中有很多人實際並沒有得到封地,每月只能領到幾千錢。王莽的這一舉措,使得貪汙受賄、榨取民脂民膏的現象在各級官吏中層出不窮。至於那些清正一些的受封爵者則窮困潦倒,甚至靠給別人打短工來維持生活。從這點來看,王莽改官職、秩祿之號,非但沒什麼實際好效力,還加劇了社會矛盾。

其次,王莽修改了地名。更改地名對於王莽而言不過是大手一揮,但這一舉措卻給人民生活帶來極大的不便,甚至連一些官吏也弄不清楚各地地名。所以後來,王莽不得不在詔令中註明所提及的地區的舊名稱。

此外,王莽還凍結了奴隸制度。雖然王莽對現有的奴隸數量進行了凍結,禁止繼續買賣和產生新的奴隸、婢女,希望使其自然消滅。但這一舉措實際效果也很微弱,且這種靠拖延來解決問題的辦法,治標不治本。

王莽還實行王田、私屬制。在掌權後,王莽根據古書上記載的井田制度,於始建國元年(9)頒佈了一道著名的詔令:“今更名天下田曰‘王田’,奴婢曰‘私屬’,皆不得買賣。”詔令的核心是私人不得買賣土地與奴隸,朝廷將按照人口分配土地。實行王田的詔令剛一頒佈,便遭到大小土地所有者的強烈反對。一部分地主、官僚甚至舉兵反抗。因而王莽不得不在始建國四年(11),即詔令發佈後的第三年,宣佈取消“王田”、“私屬”制度。

王莽還實行五均、賒貸及六筦制度。始建國二年(10),建興帝王莽下令“開賒貸”,張五均,設諸斡者。“五均”的主要內容是:在長安及全國五大城市邯鄲、洛陽、臨淄、宛、成都設立五均官。

五均官的任務一是按工商各業的經營情況徵收稅款,二是管理市場的物價。各地五均官在每季度的第二個月,評定出各種貨物的標準價格,稱“市平”。如果物價高於“市平”,政府就將控制的庫存物資按平價出售,以平抑物價;市場價格低於"市平",則聽任百姓自由買賣。

賒貸則是由政府辦理貸款。此外,酒、鹽、鐵由國家專賣,鑄錢也由國家專營。新朝還向取利於名山大澤的養蠶、紡織、縫補、工匠、醫生、巫、卜、樵夫、漁民、獵戶及商販等徵收山澤稅。這些措施,加上五均賒貸,合稱為“六筦”。

雖然王莽的這些舉措,無論從減輕普通百姓的經濟負擔來看,還是從加強封建政府對經濟生活的控制,進而加強中央集權來看,都是有利的。這些政策和措施,實際上是漢武帝經濟政策的延續

。但是,新朝推行這些政策大多是依靠一些富商大賈。他們利用特權同官僚、地主互相勾結,肥己營私,囤積居奇。原來為平抑物價防止商人漁利的五均,也變成官吏賤買、貴賣從中謀利的機構。

王莽還改革幣制。當政後,王莽為了削弱漢朝舊族勢力,以“託古改制”為名進行了一系列的幣制改革。曾經被廢棄許久的刀幣和布幣都在改革中恢復。由於幣制複雜混亂,民間交易很不順暢。並且每次改制的錢幣大小不斷縮小,價卻越來越高,實質上剝削了普通民眾的財富。

王莽還強迫民眾勞動。凡是無業遊民,政府制定懲罰措施,每人每年繳納布帛一匹。無力繳納的,政府便強迫其服勞役,並在勞役期間供給飲食。

王莽還將對外政策做了調整。改西漢自昭宣以來同外族建立的平等友好關係,妄自尊大,修改周邊少數民族封號,改變民族稱謂,使中央政府與周邊國家的關係日趨惡化,直至爆發連年戰爭。

王莽稱帝及其改制,表面看來是王莽的個人行為,但實際上是在特定歷史條件下出現的特殊產物,是西漢末年以來各種社會政治、經濟和思想矛盾的反映。王莽施行的各種政治、經濟措施,雖然目的是解決社會危機,維護其統治,但這些嚴重脫離實際的措施,既觸動了豪強地主、富商大賈乃至一部分官僚的既得利益,也給廣大下層百姓帶來了巨大的干擾,進一步激化了西漢後期以來日益尖銳的社會矛盾。王莽的所作所為,使他成為社會各個集團、各個階層反抗的主要對象,成為眾矢之的。

王莽改革雖然也有一些符合近現代進步標準的措施,但在封建社會早期的時代背景之下,失去土壤的這些舉措無法發揮作用,反而觸動大地主階級利益。而其另外一些諸如修改官職與地方名稱、修改周邊少數民族封號等的舉措,給國家帶來的只有麻煩與禍患。觀其改革的結果,王莽在地皇四年(23)被推翻,實在是罪有應得。


鄧海春


王莽

我們知道,西漢王朝施行了帶有奴隸社會性質的分封制和封建社會性質的郡縣制的雙層社會制度。然而這種畸形的社會制度給西漢中央政權帶來的遺禍是無窮無盡的。到了西漢晚期,社會矛盾隨著帝國的衰敗日益激烈。賦稅徭役日益加重,而特權階級窮奢極欲。土地兼併不斷上演,統治階級田產無限,多畜奴隸;與之對應的是天災不斷,社會流民哀鴻遍野。整個社會如同一個巨大的火藥桶,只等怒火傳來,十萬火急!

此時的王莽因其天賦異稟、抱負遠大,而獲得了一批忠粉。加之作為外戚的王家多年的經營,早已助他權傾朝野。公元八年,幼小的傀儡皇帝劉嬰禪位於王莽。從此開啟了王莽煙花般的人生巔峰,也為水深火熱的社會帶來了一絲希望。然而,未等立穩腳跟,王莽便開始了轟轟烈烈的改制,企圖儘快緩和社會矛盾,樹立統治威信。改制內容大致如下。

一、政治上

1)改革官制,主要是將中央和地方的官名統統改了遍。改後的官名多富有理想色彩。如大鴻臚改稱典樂,執金吾改稱奮武。另還依照古籍增加了不少官職,如大司馬司允、司恭、司從、司蔥、司睿等等。導致官員不知所措,機構臃腫,新的貪汙腐敗滋生。

2)大量修改地名,顛覆已有的傳統命名方式。令老百姓暈頭轉向。

3)廢除奴隸制,禁止買賣奴隸婢女。很有人情味!

二、經濟上

1)廢除土地私有制,收歸國有,恢復周朝的井田制。禁止土地買賣,使人人有田耕。很有烏托邦的色彩。但得罪了地主豪強。

2)改革貨幣,反覆無常,共計四次。導致貨幣種類繁多,流通困難。但每一種貨幣都樣樣精品。


3)實行政府主導的賒貸,促進貨幣流通,以期繁榮民間經濟。同時也順便試水社會福利,如喪葬貸款等無需利息,只還本金;農業生產和商業需求貸款,只收利潤的十分之一作為利息。設立五均官,負責收稅和管理物價。設六莞令,酒、鹽、鐵由國家專賣,鑄錢由國家專管,並向各民間手工業者和技術人員徵收山澤稅。這些舉措的目的在於杜絕民間經濟壓迫,減輕百姓負擔。

4)強制勞動,對無業遊民亮劍!

5)政府幹預經濟調節,像極了今天國際通行辦法,可謂思維超前。

三、對文化、教育、祭祀、法律、立法、度量衡等等方面進行了大量改革,深刻了王莽的烙印。

四、在民族事務和外交上更加強硬,彰顯民族氣節,毫不妥協。使得對外戰爭不斷,動搖了新興的王朝。

等等,不一而足。篇幅有限,不再贅述。從改革內容上不難看出,王莽有悲天憫人的情懷,也有彰顯自我的意識,更有對社會管理的深刻認識。但從今天的角度上看,也正是他的這些舉措導致了改革的最終失敗,並奏響了新朝的輓歌。究其原因有六:

1、操之過急,反覆無常。史載王莽性急,想法太多。新朝立足未穩便進行了疾風暴雨般的改革,且花樣繁多,輕易改動。弄得官員猝不及防,百姓不知所從。

2、一味的效仿古制,忽略了當時的經濟發展狀況,諸多措施可操作性不強,反倒搞得經濟混亂、民怨沸騰。

3、沒有平衡好老百姓和地主的利益分配,與富商大賈爭利,失去了豪強的廣泛支持。

4、許多措施過於理想化,不切實際,也流於表面認識。

5、民族矛盾激化,戰亂加速了經濟和人力消耗。

6、天不作美的自然災害。

然而,總結起來,最重要的原因在於王莽的改制很大程度上過於超前,又過於個人理想化,即忽視了當時落後社會生產力的本質,又違悖了社會發展規律。

但我們在批判王莽篡權奪位、勞命傷財的同時,也應該客觀為他點贊,因為他是一個將個人理想、普世價值,與家國命運聯繫起來的歷史實踐者。今天的我們很難去評判王莽的所作所為是為個人之私,還是家國情懷。但你不得不承認的是他為後世留下了寶貴的經驗和說不盡的故事。


大道亦可至簡


漢朝分為西漢和東漢,而將這個曾經輝煌的朝代“攔腰斬斷”的,就是王莽和他所建立的新朝。王莽是中國歷史上著名的政治人物,古人將他斥為謀權篡位的大奸之臣,然而以今人的眼光看待王莽,又會有許多不同的看法。比如胡適為王莽平反道:“王莽是中國第一位社會主義者。”翦伯贊也在《中國史綱》裡認為“王莽不失為中國史上最有膽識的最聰明的一位政治家……他要將當時矛盾百出的社會經濟制度加以改良”。關於王莽,許多人甚至戲稱他為“穿越者”。那麼,王莽這位古代的篡權者,為什麼會被認為是“穿越者”,他所建立的朝代,為何一世而亡呢?

王莽被認為是“穿越者”,和他所建立的新朝有關。從公元9年1月到公元23年10月,王莽建立的新朝國祚不到15年,僅歷經一帝,極其短暫,然而它卻在中國古代歷史上留下濃墨重彩的一筆。

在西漢後期,皇室子嗣稀少,血脈凋零,數代皇帝早夭,加之孝元皇后王政君長期掌管大權,外戚王家自然迅速崛起,成為西漢的實際主宰者。王莽作為王家最出色的青年才俊,深受姑姑王政君的喜愛和重視,逐漸進入朝堂中樞,最終代漢稱帝。

古人常將王莽視為竊國大盜,奸佞之臣,然而客觀地講,對於王莽來說,做皇帝不是最重要的,能夠施行自己的改革,才是關鍵。王莽的改革是極其全面的,它涉及土地、貨幣、外交等多個領域。王莽上臺以後就宣佈:始建國元年(公元9年)宣佈:將天下田改曰王田,以王田代替私田;奴婢改稱私屬,與王田一樣,均不得買賣。其後,改革幣制、官制,規定鹽鐵官營,山川河流收歸國有。

新朝貨幣

王莽改制的內容確實堪稱驚世駭俗,如果說王安石改革是大刀闊斧,那麼王莽的改革完全可以稱得上是翻天覆地。將土地收歸國有、禁止奴隸買賣,這種種措施,在現代人看來是如此的熟悉,也難怪許多人將他稱為“穿越者”和“社會主義者”。

不過,從現代的眼光來看,王莽的改革是極其先進的,著力點也在改善民生,維護百姓,為何王莽的新朝還會一世而亡,且正是被農民起義推翻的呢?這個問題的答案,其實正與王莽的改革有關。

從淺層的角度來看,王莽將土地收歸國有、禁止奴隸買賣是符合時代潮流的,是先進的,但是仔細分析王莽改革會發現,他不僅不是一位先進的改革者,還是一位極其“復古”的改革者。在王莽改制當中,王莽確實主張將土地收歸國有,抑制土地兼併,但他的方法卻是復古的,甚至是倒退的。王莽信奉儒教,他崇拜孔子所說的禮治時代,於是以王田製為名恢復井田制。同時,王莽雖然禁止了奴隸買賣,但他沒有廢除奴婢,他只是將奴婢改稱為“私屬”,與王田均不得買賣,但奴隸事實上依舊是存在的。

王莽的出發點沒有問題,他認識到了西漢末期土地兼併、人口買賣情況嚴重,百姓流離失所,民怨沸騰的事實,同時希望用改革緩和社會矛盾。然而王莽的改革名目復古,與現實情況不符。在收歸土地的過程當中,豪強地主的利益受到侵犯,而土地最後並沒有多少真正的到了百姓手中,這就使得王莽失去了地主階級和農民階級兩大力量的支持。而且,在改革的過程當中,王莽朝令夕改,遭到反對以後,王莽便會用嚴刑峻法強行推進改革。如果說王莽的改革能夠取得效果,反對他的力量自然會逐漸變小,但事實卻是,隨著王莽的改革,新朝的經濟凋敝,百姓的困境沒有得到任何改善,反對王莽的浪潮愈發浩大。

在這樣的情況下,王莽不僅沒有對改革進行調整,反而主動挑起數場戰爭,激化了矛盾。在西漢時代,中原王朝和周邊各族關係很好,不論是北方的匈奴人,還是南方的少數民族,都向漢朝臣服。王莽代漢稱帝以後,四方的國家沒有反對王莽,他們紛紛投靠王莽,支持新朝。這本是收買人心的大好機會,但是王莽卻剛愎自用、狂妄自大,不斷挑起戰火。

王莽稱帝以後覺得國內已有北海郡、南海郡、東海郡三郡,卻沒有西海郡,為了湊全“四海”,王莽集結大軍將青海湖一帶佔領設西海郡。如果僅是這樣還不算什麼,為了發展這塊荒蕪之地,王莽竟強制移民。百姓不夠,王莽就瘋狂增加法令,強行“製造”罪犯,然後將他們遷往西海郡。

除此以外,王莽還向四方諸國派出使臣,將他們全部“降級”。王莽很不喜歡匈奴“單于”這個稱呼,於是他命人收回並損毀“匈奴單于璽”,改授予“新匈奴單于章”,一個“新”字無傷大雅,但將“璽”換成“章”,無疑是對匈奴單于的羞辱。同時,王莽的使臣還將匈奴單于改為“降奴服於”,高句麗改為“下句麗”。對於不配合的諸國,王莽一律採用武力方式。可是王莽的軍事指揮能力極差,王家也沒有多少出色將領,這使得新軍損失慘重,各地烽煙四起,中原百姓和各族人民都死傷慘重。這樣一來,四方諸國紛紛不再臣服新朝,不斷侵擾新朝邊境,新朝百姓也對王莽怨恨至極。

王莽是一位改革家無疑,他的人品也值得稱讚,但是他作為一個朝代的開創者,顯然是不稱職的。王莽的改革盲目復古,沒有結合實際,儘管出發點是好的,但它違背了歷史發展的客觀規律,失敗是必然的。而王莽本人的剛愎自用、狂妄自大、性格狂躁等性格特徵,更加速了他改革的失敗和朝代的滅亡。

地皇四年(公元23年),起義軍攻入長安,王莽在亂軍當中被殺,校尉公賓將他的首級斬下,懸於宛市之中,數十個軍士爭相分裂了王莽的屍體。百姓們聽說王莽死後,“共提擊之,或切食其舌”。(《漢書》)就這樣,王莽,這位悲情式的人物,結束了他充滿傳奇色彩的一生。

《中國史綱》翦伯贊

《漢書》班固


初七


說起王莽,大家的印象總覺得他篡位上臺,荒淫暴政,最後被農民起義推翻了。但王莽其實是個道德標準很高,一心想把國家搞好的皇帝,他設計的制度是全世界最先進的,但他死就死在這些先進的制度上。

我們看看王莽當上皇帝以後,是怎麼做的。

第一,廢除奴隸制。當時西漢有大量奴隸,但王莽覺得,奴役別人是不符合儒家道德的呀,他就宣佈,廢了!這事兒當然好,比美國林肯領先了1800多年。但先不說地主幹不幹,奴隸首先就不幹啊。為啥呢?因為西漢末年鬧災荒,農民沒田沒吃的,為了保命,才賣身為奴混口飯吃。你把奴隸制說廢就廢了,全國360萬奴隸,有自由沒飯吃,到你王莽家吃嗎?

第二,商業“國有化”。王莽的出發點是好的,看到奸商囤積居奇,放高利貸賺錢,於是就規定,所有的生意都歸國家做,你們都別做了,老百姓要借錢也找國家借。這下可好,奸商是打擊了,但正經商人也沒活路啦。《王莽傳》裡有這麼四個字評價,叫“食貨俱廢”,意思是老百姓吃的、用的全都沒著落了,這不是逼人造反嗎?

第三,頻繁改革貨幣。漢朝後期出現了通貨膨脹,王莽覺得,這事兒好辦吶,發貨幣就行了。於是,他發行了各種大錢、小錢,光形狀就有上百種。做買賣的時候,張三用大錢,李四用小錢,都不知道該怎麼換算,天下人根本沒法活了,不造反,還能怎麼辦?

所以你看,用最高道德標準做出來的制度設計,如果不切合實際,反而是更大的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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