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男女同事酒店開房,男子犯強制猥褻罪被判一年,獨處需謹慎


醉酒男女同事酒店開房,男子犯強制猥褻罪被判一年,獨處需謹慎

同事聚餐,眾人皆飲,有女同事醉酒。領導安排男同事送醉酒女同事回家,沒想到男子竟將其帶到酒店。一審法院以強制猥褻罪判處男子有期徒刑一年,男子不服提起上訴。近日,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依法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醉酒男女同事酒店開房,男子犯強制猥褻罪被判一年,獨處需謹慎

男女同事獨處要注意分寸 漫畫 張永文


妻子:醉酒後被男同事帶到酒店

41歲的張某(男)和36歲的梅子(女,化名)都是北京人,在同一單位上班,都是公職人員。

北京首熙律師事務所律師吳宗龍是法院為張某指定的二審辯護人。3月5日上午,吳宗龍接受華商記者採訪時說,由於案件涉及個人隱私,具體案情不方便透露,一切以法院判決為準。之後,華商報記者在中國裁判文書網看到了3月3日發佈的該案二審刑事裁定書。

裁定書中,梅子稱她和張某是普通同事關係。2019年2月15日18時許,她和同事聶某、金某、張某在北京市朝陽區某飯店吃飯。期間,她喝了兩壺清酒,之後失去意識,不知道是誰把她帶到了酒店,等她再有意識的時候,隱約聽到丈夫問她幹嘛呢。這時,她才發現她和張某赤身裸體躺在酒店床上,穿好衣服後她跟丈夫回了家。

“雖然張某一直說他什麼都沒幹,但他把我的衣服脫光,就是對我最大的羞辱。”梅子稱,因為她和丈夫都是公職人員,當時害怕對他們的工作有影響,就沒有及時報警。事後她和丈夫想懲罰張某,說氣話提到賠償500萬,但很快就撤回了。他們原來想讓張某寫悔過書、自動離職,但張某不同意。

2019年2月22日0時47分,梅子報警稱她被張某強姦。

丈夫:提出讓當事男子離職遭拒

梅子的丈夫接受警方調查時稱,2019年2月15日早上班前,梅子對他說晚上要和單位領導吃飯,會回來晚一些。當天21時許,他給梅子打電話,梅子接電話後就哭。他知道妻子喝多酒後會哭,就準備去接梅子,但此後電話一直無人接聽。後來,他用手機找回功能發現妻子位置在北京市某酒店。當晚23時許,他趕到酒店,在酒店附近找了半天沒有找到。後來,他登錄了妻子的微信,在妻子朋友圈看到張某的名字,就返回酒店用張某的名字查詢有無開房記錄,並聯繫了附近的派出所民警。之後,他和酒店保安一起進入了房間。藉著門開後的亮光,他發現床上兩個人正是梅子和張某,隱約能看出兩人沒穿衣服,就讓保安出去了。

梅子的丈夫隨後打開燈,掀開被子,確定兩人沒穿衣服,立即對妻子喊了聲“幹嘛呢?”之後把張某從床上拽下來,張某說他喝多了,什麼都沒幹。梅子坐起來哭,隨後穿上衣服跟著他回家了。回家後,梅子一直哭,說她喝酒後什麼事也不知道了。

梅子丈夫說,考慮到他和妻子都是公務人員,事情傳出去不好,而且會影響孩子,因此他們考慮了很久才報案。他們確實對當晚一起吃飯的梅子領導說過,讓張某給梅子500萬元,但他們沒有說要,而是讓其捐給慈善機構,而且他們說的是氣話,第二天就告訴梅子的領導他們不要錢了,就要求張某離職。如果張某能自己離職,他們可以考慮不再追究這件事,但是張某一點都沒有悔過的意思,所以他們才選擇了報警。

同事:純粹是誤會,什麼也沒做

接受警方調查時,張某供述,他和梅子是同事,關係很好,平時總在一起開玩笑,關係有些曖昧。事發當晚,他們4個人都喝了酒,梅子喝了大約六兩清酒,中途去洗手間後沒回來。他找梅子時看見她在公用洗手間嘔吐,就把梅子攙扶到就近的包間醒酒。梅子說喜歡他,想跟他好。金某和聶某走後,在飯店服務員的幫助下,他將梅子放上他的車。上車後梅子說要去賓館醒酒,他就帶梅子到了酒店。進房間沒多久,梅子就吐了。聊了一會兒後,梅子說熱,就自己把衣服脫了,還要摟他抱他。他躲開之後,覺得要冷靜一下就去洗澡。等他洗澡出來發現梅子已蓋著被子睡了。他也特別困,就躺在床的一邊睡下。之後梅子的手機不停響,他問梅子要不要接,梅子說不用管,他就繼續睡。大約次日凌晨1時,梅子的丈夫突然進到房間,他說是誤會,他什麼都沒幹。梅子的丈夫踹了他一腳並把他從床上拽下來,之後帶著梅子離開了酒店。

領導:事發前兩家關係不錯,沒想到會出事

當晚參加飯局的梅子領導金某稱,當晚18時許,他和梅子、張某、聶某一起吃飯,梅子喝了大約三四兩清酒,張某喝了五六兩。期間,梅子說出去結賬,但是一直沒回來,他讓張某去看看,張某說梅子喝多了。聶某和他叮囑張某送梅子回家後,他和聶某就步行回家了。回家途中,他還打電話問張某,是否將梅子送回了家,張某說送回去了,見到梅子老公了。過了幾天,他接到梅子的電話,才知道出了事。金某稱,梅子和張某是同事關係,在單位沒發現他們是情侶關係,兩家因為孩子歲數差不多,所以關係不錯。

聶某稱,當晚梅子喝了多少酒他記不清,張某喝了大概一斤左右。飯局中途梅子外出,直到結束也沒回來。張某說梅子喝多了吐了,已把梅子扶到旁邊房間休息。他和金某臨走時還特地囑咐張某,讓把梅子送回去,張某說他已安排好。沒想到第三天早上,梅子在電話裡說她出事了,罵張某是混蛋。當天見面後,他勸梅子想清楚,梅子說回家和老公商量是否報案。沒過幾天,梅子和丈夫又約他和金某見面,梅子一開始提出想內部解決,希望張某離職,寫悔過書,並且要懲罰張某,讓她給500萬元。第二天梅子又打來電話說放棄500萬元,只讓張某離職寫悔過書,但是張某沒有同意。後來梅子的丈夫說不寫悔過書也可以,但要張某離職,張某仍不同意。

聶某也表示,梅子和張某是同事關係,不是情侶關係,但是兩家人關係不錯。

法院:以強制猥褻罪判處一年

2019年2月22日,張某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同日,因涉嫌強制猥褻罪,張某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7日被逮捕。之後,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檢察院對張某提起公訴。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張某於2019年2月15日22時許,在北京某酒店內,趁被害人梅子醉酒之機對其實施脫衣至全裸等方式進行猥褻,其行為已構成強制猥褻罪,依法應予懲處。鑑於被告人張某系主動到案,故對其所犯罪行酌予從輕處罰。2019年12月27日,朝陽區法院以強制猥褻罪判決張某有期徒刑一年。

朝陽區法院認定張某犯罪的證據除證人證言外,還有事發後張某與梅子的微信聊天記錄——2019年2月16日14時20分,張某給梅子發微信,內容為:“你怎麼樣了?”梅子於2019年2月17日10時19分回覆:“我要告你!”張某回覆:“我不對!我發誓那天喝太多,我沒做真的。對不起,求求你!別告我!……你到醫院檢查一下,我肯定說的都是真的!真的沒做!”2019年2月20日12時許,張某給梅子發微信,內容為:“領導一直讓我跟你聯繫,你跟你老公解釋一下,這就是個誤會,那天什麼事也沒發生!”

另外,事發當晚的酒店監控錄像也證明,當天21時57分,張某抱扶著無意識、無法獨立行走的梅子進入酒店並將其帶至酒店房間,梅子全程無自主能力。

一審宣判後,張某對原判認定的事實和罪名均不認可,向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張某辯稱,他照顧醉酒的梅子時,梅子和他說了一些曖昧的話,並提議去酒店……在酒店,他與梅子什麼也沒有發生,他沒有脫梅子的衣服,也沒有猥褻她;梅子身上沒有檢驗出他的DNA成分,不應該認定他構成強制猥褻罪等。請求法院依法查清事實,改判他無罪。

張某的辯護律師吳宗龍認為,張某在本案中系主動到案,依法應當從輕處罰;張某和被害人是同事關係,平日關係較好,根據張某本人供述,其與被害人關係較為曖昧,在案發前同事聚會中,被害人系主動飲酒,張某也飲酒較多,故應認為張某之後犯罪的主觀惡性較小,應當依法從輕處罰。

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查明,張某在被害人梅子酒後喪失自主意識及反抗能力後,將其帶至酒店,後與被害人均未穿衣物同處一床屬實;由在案證人證言及案發酒店監控錄像判斷得知,張某帶被害人進入酒店後能正常完成與他人交流、辦理開房手續、扶抬被害人進房間等行為,故應認為其案發時的行為是己主觀意欲之為;現在案證據不能證實張某與被害人在案發前有曖昧關係。原判定罪及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應予維持。近日,北京市第三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如下:駁回張某上訴,維持原判。

律師:男女同事獨處要注意分寸

職場中,男女同事如何保持正常關係,防止糾紛甚至官司纏身?男女同事間一旦出現糾紛甚至官司,如何判定雙方是自願還是強制猥褻、強姦?公職人員涉嫌犯罪被判刑後,公職能否保留?

張某的指定辯護律師吳宗龍告訴華商報記者,他辦理的多起強姦案、猥褻案都和酒有關,尤其是類似案件的當事人大多是同事、朋友。案發後,施害人總會說受害人是自願的,受害人則堅持自己喝完酒後什麼都不知道。由於房間一般不會有監控,也不會有第三人,因此類似案件取證很難。審理這類案件時,法院往往會根據酒店前臺、走廊等的監控錄像判斷受害人是否處於正常狀態。如果受害人處於正常狀態,法院一般不會認定是強姦或猥褻;如果受害人意識不清,走路不穩,法院往往會認定系強姦或強制猥褻。

吳宗龍強調,男女同事相處,關係儘量要簡單一些、純潔一些,跨越雷池,走向曖昧,不僅會影響工作,破壞家庭,還會走上違法犯罪之路。

山東辰澤律師事務所律師柳孔聖介紹,公職人員因犯罪被判處刑罰,公職能否保留不能一概而論,需要區分公職人員的編制和刑罰的種類才能確定。根據現行規定,公務員、參照公務員管理人員、行政機關任命的事業單位人員犯罪被判處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公職不能保留。對於非行政機關任命的一般事業單位人員,如果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予以開除,公職不能保留。對判處拘役、管制的,不是必須開除,公職可以保留。

柳孔聖稱,男女同事交往,要保持適當的分寸,不可突破道德底線,交往中注意瓜田李下,避免一些不當場合和不當行為的交往,比如酒後同居一室,二人單獨去酒吧、咖啡廳等。尤其是在女同事醉酒時,儘量不要單獨照顧,應及時尋求他人最好是女性的幫助,必要時報警求助。在不可避免需要單獨照顧時,要注意保留證據並想法及時通知其家人,以防出現嚴重後果解釋不清而惹火燒身。

柳孔聖稱,刑法定罪量刑有著嚴格的程序和認定標準,是否自願,要看雙方實施親密行為時女方是否處於不敢反抗、不能反抗、不知反抗狀態。如果女方是處於上述三種狀態時,則認定為非自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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