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年旅遊出去數量越來越多,不管是國內還是國外,每到節假日都是旅遊的高峰期,尤其是五一和國慶長假,可是旅遊出去還是有風險,如果沒有為自己規避風險的能力,那很容易吃虧。
最近在職業論壇看到這樣一個熱門的帖子,“男子AA坐同事車出去旅遊,結果同事開車撞人要賠50萬,同事:一人一半”。到底怎麼回事?請往下看。
原來一位男子發帖吐槽,前幾天公司放假就打算跟同事一起出去旅遊,去之前說好,大家AA制,而同事剛好有車,就坐他的車出去旅遊,到時候費用平攤就好了,可結果同事開車不小心撞到了人,需要賠50萬,同事認為既然旅遊是AA,就應該分擔一半,所以我很糾結,到底該不該出這25萬?
其實不管是誰都不希望遇到這種事情,畢竟這種事情不在可控範圍內,然而同事撞人後提出AA的想法根本不現實,要知道之前說好的是車費和旅遊費用,並不包括承擔撞人的費用,而車子本來就是同事開的,所以提出這個理由根本不合理,按人道主義來說適當的承擔,一點可以理解,但是要求一半不現實,而且車子都有買保險,也不存在要承擔25萬費用。
對此網友說出不同看法:
有網友說:沒理解錯的話,AA不應該只是油費AA,還應該是開車AA,一人開一段路程。你自己坐著,人家一路忙活,出事了你就撇清關係,不適合吧!何況你們是同事,不能這麼無情無義。
也有網友說:原則上是AA的是遊玩費用,不應該包含事故費用。道義上可以幫助一點,不應該一半,因為如果你不一起AA,估計那傢伙就放棄旅遊,這樣就減少一次風險事故。
還有網友說:情理上不該出,法律上你必須出,車是他的不錯,人是他撞的也不錯,但是你是否出了車錢?遊玩的費用?說的再直白點,你打了一輛出租車,發生車禍,和乘客無關,但是你並不是乘客。
更有網友說:換位思考,如果你處於同事的位置,你問問自己的內心‘是否會提出分擔要求’?如果會,那你就承擔。反之,你就不用承擔。別考慮什麼人情世故了,因為同事在提出分擔要求的時候,已經把人情世故給拋棄了!
閱讀更多 達達資訊號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