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下午14時32分許,鄭州交警一大隊民警王世傑、輔警陳相龍在花園路與豐產路口執勤時,一輛豫A牌照的銀灰色麵包車沿花園路由南向北行駛,正準備右轉上豐產路···
嚯!這是公交站牌候車隊?
陳相龍透過車窗發現車內密密麻麻的全是人,遂立即將該車攔停核查。這一檢查,著實讓民警吃了一驚,原來該車核載人數為7人,可實際上卻搭乘了包括司機在內的12個人,已超過核定載人數20%以上,屬嚴重超員交通違法行為!
據駕駛人田某講,他們是醫院的工作人員,本打算回到位於豐產路與政七街附近的住處,司機田某想著路不算遠,很快就能到,於是讓這11個人都上了車。
民警將駕駛人田某連人帶車帶至一大隊做進一步處理。車上乘客在接受完民警批評教育後,也被安排換乘其他交通工具。
鄭州交警一大隊三中隊中隊長張衛東提醒廣大市民:超員存在較大安全隱患,極易引發重大交通事故,超員20%以上的違法司機要被處以罰款500—2000元,駕駛證記6分的處罰。而且,超員出現事故,保險公司是可以拒絕賠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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