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滿16週歲少年駕駛“鬼火”被安康漢濱公安查處

“鬼火”摩托車是一種經過非法改裝

噪音大、速度快、安全係數低的摩托車

駕駛人多為年輕人

甚至有些是未成年人及在校學生

這些人的交通安全意識非常淡薄

不僅不規範佩戴安全頭盔

而且還存在闖紅燈、肆意變道、超載超速

等違法駕駛行為

極易引發交通事故,嚴重影響市民安全出行

為此,漢濱公安交警始終保持

對“鬼火”摩托車交通違法 “零容忍”

發現一起、查扣一起、教育一起、處理一起


3月5日,安康公安漢濱分局交警大隊大河中隊接到轄區群眾舉報,有年輕人駕駛“鬼火”摩托車在轄區街道上行駛,嚴重影響到群眾的休息和出行安全。接警後,民警根據線索來到舉報地點現場進行設卡攔截。不久,隨著一陣震耳欲聾的轟鳴聲,一輛“鬼火”摩托車向卡點駛來,摩托車駕駛人在發現民警後,立即棄車逃跑,躲進街邊的一家理髮店內,民警迅速上前跟進,將涉事駕駛人當場查獲,讓民警們意外的是,駕駛人是一名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


未滿16週歲少年駕駛“鬼火”被安康漢濱公安查處


經查,張某某於2004年9月出生,今年未滿16週歲,是恆口示範區一名在校初三學生。張某某不僅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並且所駕駛的摩托車沒有登記註冊,還存在駕駛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等多項交通違法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交警部門依法開具《公安交通管理強制措施憑證》扣留了車輛,並對其作出罰款750元的處罰,因張某某未滿16週歲,免於行政拘留。同時,民警還對張某某進行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及安全常識的宣傳教育,並責令監護人要切實加強對未成年人的安全監管。


法律大講堂

未成年人無證駕駛,是指不滿十八週歲的未成年人,沒有駕駛證開車上路的行為。駕駛證的申領必須是年滿十八週歲的公民,那麼,未成年無證駕駛怎麼處罰呢?

未成年無證駕駛怎麼處罰具體分為三種情況:

1.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的,將處罰金200到2000,免於15日拘留。

2.已滿16週歲不滿18週歲,初次違反治安管理的,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將被罰款200到2000;如果年滿16週歲不滿18週歲的未成年人是初次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將免於被拘留15日以下的處罰。

3.已滿16週歲不滿18週歲的未成年人不是初次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將處罰金200到2000,再接受15日以下的拘留。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

(六)違反交通管制的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

(七)故意損毀、移動、塗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後果,尚不構成犯罪的;

(八)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阻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

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二十一條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應當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

(一)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

(二)已滿十六週歲不滿十八週歲,初次違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週歲以上的;

(四)懷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滿一週歲嬰兒的。


漢濱公安交警提示

當前,未成年人相互攀比、“耍酷”,在校學生等未成年人無證駕駛摩托車、機動車有蔓延勢頭,而家長寵愛放任,看是愛實是害,血的教訓歷歷在目,應引以為戒。交警部門針對未成年人無證駕駛將進行重點整治、嚴格處罰。望家長、學校等監護責任人加強日常管理教育,提高未成年人自身安全和交通安全意識,共同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築牢安全防護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