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濱:提前介入強質效,快訴涉疫詐騙案

2020年4月1日,漢濱區人民檢察院依法起訴被告人汪某實施的涉疫口罩詐騙案。因適時開展提前介入工作,該案從受理到起訴僅用了3天時間,充分保證了對涉疫犯罪的打擊時效。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以來,漢濱區檢察院高度重視涉疫案件辦理,尤其注重提前介入,強化信息通報,主動加強同公安、法院溝通聯繫,嚴格案件會商,確保依法從嚴從快打擊。

2020年2月21日,漢濱區檢察院接到公安機關通報的被告人汪某涉疫口罩詐騙案立案信息後,立即指派檢察官提前介入案件,積極引導偵查取證。檢察官認真審閱案卷材料充分研判證據後,就偵查中存在的證據瑕疵、事實疑點、量刑情節、法律適用等問題,適時提出檢察意見。前期紮實的介入工作,為該案高質量的辦理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疫情防控期間,漢濱區檢察院的全體檢察官嚴格落實兩高兩部印發的《關於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依法履行檢察職能,高質高效、從嚴從快打擊涉疫犯罪,為漢濱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強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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