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壳上市后原股东没有创业板操作资格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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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影响股票靠挂。题主表达的意思应该是A公司借壳创业板上市,原股东即为A公司股东。创业板实际上是深证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其使用的股东账号为深交所股东账号,跟你开通权限没有关系,股票仍会靠挂在您的深交所股东账户下。不过建议您尽早开通创业板权限。

延伸一下,此前并没有遇到这个问题,是因为2019年10月以前,创业板股票并不允许“借壳上市”。2019年10月18日,证监会发布《关于修订〈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决定》,首度放开“允许符合国家战略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资产在创业板重组上市,其他资产不得在创业板实施重组上市交易”。为什么要选择放开允许创业板“借壳上市”,其第一层意思为,尊重市场,从商业本质上来讲,重组对于企业来说是一个自主的商业行为,而此前不允许创业板借壳上市是在特定条件下的产物,很明显是为了规避创业板炒壳,扰乱秩序,也是为了保护投资者,尽管效果看来一般。第二层意思则是,鼓励扶持高新科企业,迫于主板长期拥挤不堪、排队时间长,而高新科技企业是急需要资本力量的。第三层意思则是,目前尚未形成注册制和有序的退市制度之下一种折中选择,也为后续完善资本市场制度做一个补充,当然也要看后续实行的效果如何。


财经龚少


新证券法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的基本原则,于2020年3月1日前已被立案调查的公司,则应继续立案调查程序,如果依据新证券法的规定,其没有达到立案调查的标准,则根据“有利追溯”的规则,立案应予以撤销;如果立案调查已经结束,尚未进行行政处罚的,则行政处罚原则亦应按照此前的证券法的规定进行,但若新证券法认为不应处罚的,则可适用新证券法的规定不给予处罚;针对已被行政处罚的公司,因行政处罚程序已结束,则行政处罚一般不应因新法规定而重来。

同时,根据《立法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因此,针对正在审理中的违法违规案件以及投资者正在走法律程序索赔的案件,一般应遵循“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但如果新证券法的规定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应予以适用。而且,对于诉争的问题,如果此前的证券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但新证券法予以了明确规定时,则可参照适用新证券法。


牛熊之战


首先你问的这个问题就是有问题的,完全看不懂你想说明什么?借壳上市的话,就是所谓的重组,原股东的股票已经卖了,原来的股票在哪里上市的就还在哪里啊。如果是主板上市的那么就在主板啊,中小板的就在中小板,创业板的就在创业板,原先股票代码不变啊。不可能你是主板的股票变成创业板的,所以不知道你究竟要问的是什么问题?请说明白了。


蔡晶晶


难道要在二级市场转让交割吗,这不可能吧。再说,没有资格去开通就可以了。现在很简单呀。



丰泽丁军午


4小时前

借壳上市就是重组,原股东的股票巳经卖了,如原股票在主板的就在主板上市,创业板的在创业板,厍股票代码不变。


特约贫困户


既然是借壳,原股东应该是将全部或部分股份转给借壳方,有创业板股份,开通机构或个人账户,限售期后应该可以操作吧。具体可咨询深交所或操办借壳的辅导券商,他们那里应该有更权威、更精确的回答。


秦国安看盘


借壳上市就是重组,原股东的股票巳经卖了,如原股票在主板的就在主板上市,创业板的在创业板,厍股票代码不变。与其它板没关系?


财经园


借壳上市就是重组,重组与你有没有创业板操作资格好象没有一毛钱的关系,

这个问题问的不知所云。

风马牛的感觉。

即便重组,股票仍是你的,也不会少,与操作资格有什么问题?


呈点


开通呀,创业板又不是新三板要求那么高!


云大侠


问题没有弄明白。在那个板上市就在那个板,与其他板没有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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