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愛,以神的名義

做·愛,以神的名義

祭祀的高·潮和餘興,是篝火晚會。


這很有必要,甚至不可或缺。事實上,原始時代的祭祀禮儀,並非規行矩步,莊嚴肅穆,而是載歌載舞,天恩共沐。


歌舞,也是獻給神靈的禮物。


禮物無疑是豐盛的。


首先是“犧牲”(肉類)和“粢盛”(糧食)。它們盛放在“豆”裡。豆,是古代餐具,類似於高足盤,有的還有蓋。裡面裝的,是豬頭三牲、紅燜羊肉和揚州炒飯。這是當時的“滿漢全席”。


其次是“玉帛”,也就是玉器和束帛。這是“紅包”,放在器皿中。犧牲、粢盛、玉器、束帛,合起來就叫“犧牲玉帛”。盛放玉帛的器皿,和盛放犧牲的餐具(豆),疊加起來就是“豊”,也就是“禮”。


禮起源於祭祀,已成為學界共識。禮字上半部,是一個盛放了玉的器皿,即王國維先生所謂“盛玉以奉神人之器”(《觀堂集林·釋禮》)。郭沫若先生說得更明確,道是放了“兩串玉具”(《十批判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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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糧食和肉類,神吃不掉;東西,也拿不走。玉帛之類,大約會重複使用。犧牲,則在儀式後由族民分食,叫胙肉(胙讀如做)。分食也不完全是怕浪費,還因為肉上已經有了神的祝福。分而食之,正是為了共享太平。


犧牲和粢盛是吃的,玉帛是用的,歌舞則是看的和玩的。這同樣是人神共享。沒人知道,神靈們是否會堅持看完這臺晚會。也許,享用了盛宴,拿走了紅包,又觀賞了部分節目,他們已心滿意足,要回天廷或山林打盹。但,分食了胙肉的族民卻意猶未盡,興致正濃。畢竟,請神吃飯的事,不可能天天都有。既然這日子相當於逢年過節,那又何不把它變成嘉年華?


篝火晚會,弄不好就通宵達旦。


那是一種怎樣的歌舞啊!在青海省大通縣孫家寨出土的陶盆上,我們看到了這樣的場面:五人一組,手拉著手,頭向一邊側,身向一邊扭。他們的頭上,飄著一根東西,疑為髮辮;兩腿之間,則翹著一根東西,疑為飾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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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大通縣孫家寨出土的舞蹈陶盆。


嘻!這是土家族的擺手舞嗎?這是納西族的篝火舞嗎?這是藏族的打阿嘎嗎?這是維吾爾族的麥西來甫嗎?


也許是,也許不是。


也許,它就是“三人操牛尾,投足以歌八闋”的“葛天氏之樂”。


“三人操牛尾,投足以歌八闋”的“葛天氏之樂”,見《呂氏春秋·古樂》。


這樣的原始歌舞,一定虔誠而又蠻野,熱烈而又謹嚴。那是先民們在莊嚴儀式上生命活力的體現。據說,樂器是女媧和伏羲的發明。因此,我們完全可以這樣來描述:如醉如狂,神采飛揚,伏羲琴瑟,女媧笙簧。


值得關注的,是兩腿之間那疑為飾物的東西。


沒錯,它應該就是腰飾。但原始人的所謂腰飾,從來就是可疑的。它們往往是一些樹上扯下的葉子,地上撿來的羽毛,或者松鼠和野狗的尾巴,遮蔽性極差,裝飾性極強。人類學的研究表明,這些腰飾還是舞會上專用的。


關於原始歌舞和腰飾,請參看格羅塞《藝術的起源》。


這可真是欲蓋彌彰。


不難想象,月色朦朧,火光飄逸,瘋狂搖擺飛速旋轉的裸·體上,唯獨某一部分有著閃爍不定的珠光,搖曳生姿的流蘇,會給春情勃發的青年男女以怎樣的刺激。


因此晚會的尾聲,恐怕不是齊唱“難忘今宵”,而是三三兩兩地到密林深處去做·愛。個別性急的,也許還等不到那一刻。


做·愛,以神的名義。


做·愛,在神的面前。


這就是遠古的禮樂。它是神的盛宴,也是愛的盛宴。


用不著大驚小怪。在原始時代,飲食和男女,原本就是同一件事情的兩面,同一個目標的兩手。這個目標和這件事情,就是生存和發展。神,當然是贊同的。


這,才是祭祀儀式和篝火晚會的主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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