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古人會制定嫡長子繼承製?

徐紫諾


嫡長子繼承製度,簡直是周公了不起的發明,雖然有弊端,在三千年的歷史中,得到了很多的驗證,在維護國家穩定,政治權力集中上,優勢很明顯。

從夏朝開始,大禹把位子傳給兒子,中國的歷史開始進入封建社會,也就是家天下。到了周朝,周公為了管理國家,指定了周禮,確定了“立嫡以長不以賢,立子以貴不以長”,古代的帝王為了延續後代,更是三宮六院,為了得到天下美女,極盡能事。生育的子女更是眾多,在這些孩子裡面只能由一個繼承皇位,用嫡長子制度,避免了很多的麻煩,更是避免了禍亂。

“立嫡以長不以賢”

因為繼承製度而造成的動亂,不勝枚舉。在三國中,袁紹割據一方,也是有大片的遺產要他的兒子繼承,但是袁紹偏愛小兒子,打算把小兒子當成接班人,其他兒子都不願意,等袁紹死後,整個袁紹的地盤就是一盤散沙,曹操作為一個旁觀者,恐怕做夢都能笑醒。結果是所有地盤歸於曹操。在曹操想選擇繼承人的時候,曹丕和曹植之間難以取捨,畢竟有萬里的江山,不能傳一代就完了。問記賈誼,聰明人的對話就是這樣簡單,賈誼只是說想起了袁本初的事情(袁紹,字本初),曹操幡然醒悟,再也不會在繼承人的問題上猶豫。同一時代,兩個梟雄,死後不同的境遇,可見嫡長子繼承製的優勢。

“立子以貴不以長”

在清朝康熙年間,就有這樣的事情,大阿哥不是皇后所生,雖然是最年長的,但是不能作為皇位的繼承人,第二子是皇后生的,就被封為太子。這就是周禮上大宗和小宗的區別,大宗只能是皇帝和皇后的孩子來繼承,這樣是為了穩定國家,避免政治分權。康熙在憐憫皇后赫舍里氏之外,更想到的是皇后的正統地位,對於帝王這是他更看重的。如果康熙沒有活的太久,恐怕大阿哥和太子會進行一番權力鬥爭。而太子贏的機率比較大。

在國外有個帝國倒是反其道而行之,繼承製度是”立賢“,當然還有一個附加條件就是登上皇位者,要在第一時間殺掉所有兄弟,甚至有段時間姐妹也不會放過。這個帝國就是奧斯曼帝國,這也是為什麼這個國家有長達七百多年的國運。他們作為帝國繼承人的孩子,只能不斷的讓自己變得強大,千方百計的登上皇位,他們都知道,如果登不上皇位,等待他們的就是死亡。這種繼承製度可謂鮮血淋淋,皇帝寶座之下是至親骨肉啊。

這樣來看,周禮規定的嫡長子制度,是很有影響力的,就連現在的一些家族企業也效仿這樣的方式。

我是曹城少年,願你順心康健。


曹城少年


文獻舉證

《大明令·戶令》規定:“凡嫡庶子男,除有官廕襲,先盡嫡長子孫,其分析家財田產,不問妻、妾、婢生,止依子數均分;奸生之子,依子數量半分;如無別子,立應繼之人為嗣,與奸生子均分;無應繼之人,方許承紹全分。”

維持社會秩序的需要

中國在秦朝以前曾是奴隸社會,爵位和封地財產結為一體,因此當時存在土地財產主要由長子繼承的情況。在日本以及其他地方的封建時代,也存在類似的情況。歐洲封建社會的長子繼承製,包括了長子繼承財產,封建貴族的爵位和土地傳給長子,其餘的兒子因缺乏財產為謀生而淪為騎士。中國受井田制均田思想的影響很深,因而財產實行諸子平等均分。歐洲由於長期處於封建社會,為了防止家族封地和財產實力不因後代的分割導致變小變弱,因而財產也實行長子繼承製。在中國,女真人建立的金朝、蒙古人建立的元朝,曾一度在法律上規定諸子按照身份等級的不同實行不同份額的財產繼承權。

商代的繼承製度是父死子繼,輔之以兄終弟及。西周初年,周公制禮作樂,始行嫡長子繼承製。周制:統治階級內部劃分為天子、諸侯、卿大夫、士四個等級,財產和地位,世世相傳,實行世襲制。在各個等級中,繼承財產和職位者,必須是嫡妻長子;如果嫡妻無子,則立庶妻中地位最尊的貴妾之子。所謂“立嫡以長不以賢,立子以貴不以長”(《春秋公羊傳·隱公元年》)。這種繼承製度與商制相比,有效地避免了統治階級內部兄弟之間為爭奪權位和財產的繼承而引發的禍亂,從而維護了王權的威嚴和社會的穩定。

嫡長繼承製

所謂“立嫡以長不以賢,立子以貴不以長。”這就是所謂的嫡長繼承製。“立嫡以長不以賢”的意思是:王位的繼承人必須自己的嫡親長子,不管他是否賢能。王位的繼承人首先應該是國君的嫡親兒子,在國君的眾位兒子中間,以年齡的長幼來定由誰來繼承。“立子以貴不以長”的意思是:王位的繼承人都是自己嫡親的兒子,但不是同一個母親所生,並且可能王后的兒子不是長子,這時就有“立子以貴不以長”這一條來確定繼承人:王位的繼承人必須是妻所生的長子。如果哥哥的母親為妾(妃嬪),但弟弟的母親為妻(王后),只要有妻(王后)的兒子在,就不能立妾(妃嬪)的兒子為太子。如妻(王后)沒有兒子,就只能立妾的兒子(在這中間仍然以妾中較為貴的一人的兒子為太子),不管其年齡如何。歷史上的商紂王就依據此規定,當上國君的。商紂王有兩個同母的哥哥,長兄叫微子啟。紂王的父母都想讓微子啟為太子,但有大臣據法力爭,說:生微子啟時商紂王的母親為妾,生紂王時其母為妻,有妻的兒子在,就不能立妾的兒子為太子,雖然母親是一個。

嫡長子繼承製 是宗法制度最基本的一項原則,即王位和財產必須由嫡長子繼承,嫡長子是嫡妻(正妻)所生的長子,西周天子的王位由其嫡長子繼承,而其他的庶子為別子,他們被分封到全國各重要的戰略要地。由嫡長子繼承的王位可以確保周王朝世世代代大宗的地位,庶子對嫡子的大宗來說,是小宗,而在自己的封地內又為大宗,其繼承者也必須是嫡長子。西周的嫡長子繼承製目的在於解決權位和財產的繼承與分配,穩定社會的統治秩序。

君主的絕對權威還是可以左右嫡長制

君主也常常出於個人的好惡而干擾破壞嫡長制的實行。如漢武帝晚年喜愛少子劉弗陵,常常對人誇他“類我”,後來果然將其立為太子”。後世君主也常常以此為理由廢嫡立愛。與外,皇帝對於太子生母的感情變化,也是其中的一個重要變數。因此,嫡長制下的繼承人資格最終是根據生母的身份貴賤確定的,一旦皇位繼承人的生母因失寵而動搖皇后地位,勢必連帶危及太子的地位。而在皇帝多內寵的情況下,受寵對象往往隨時而變,必然使嫡長制不斷遭到破壞。如漢武帝時衛後寵衰,太子劉據於是不保;光武帝劉秀由郭氏而移寵張麗華,太子劉強只有惶恐讓位與陰氏之子(明帝劉莊),都是著名的事例。

國外類似情況

英國

英國的財產繼承製,強調的長子的絕對繼承權,這和中國的嫡長子繼承製還是有著很大的區分。英國的長子繼承製亦即長子享有絕對的繼承權,幼子以及女兒沒有財產的繼承權,他們只能選擇去參軍或者去修道院,所以說17世紀的英國出現了這樣一種奇特的現象:1、參軍的人數大為增加。2、修道院事業大為發展。3、晚婚、甚至是終生不婚。

日本

長期採用嫡長子繼承製。21世紀的民法雖然規定各子女可平均繼承父母遺產,但到了21世紀仍有不少人讓長子繼承父母的全部土地。

在明治時代之前有各式各樣的繼承方式。由於還沒有統一的繼承相關法令,因此許多家族屢屢產生了不少紛爭。明治時代起,華族和士族規定使用長子繼承製,長子可以世襲爵位。甚至也規定一般平民使用長子繼承製。在這個舊法令中長子繼承製實行得相當徹底,嫡長子具有絕對的優先繼承權。昭和22年,民法修訂,廢除原有的繼承法,法律上廢止嫡長子繼承製,規定各子女的繼承權平等。但到2009年仍然有不少家庭讓長子繼承較多遺產。

朝鮮

古朝鮮古代亦使用嫡長繼承製,在朝鮮王朝時更是嚴格實行,除非正室無子,否則只有嫡子有繼承權,正室無子時也只有良妾之子有機會得到繼承權。但也有幾個君主是以庶子身份繼位的。


寫乎


是嫡長繼承製還是嫡幼繼承製並不重要,關鍵是得確立這麼一個明確的具體到人的制度。古人發現,禪讓制和商的兄終弟及在實踐操作中都不能具體到人,容易引發爭鬥,所以確定了“立嫡以長不以賢,立子以貴不以長”的原則,讓天下明確知道誰是下一任皇帝。再這之後,才是為它補充和完善理論,所謂大宗小宗冢子之類。因為在其他一些地方,如蒙古,是幼子繼承製,也會產生相應的理論。

只是制度歸制度,現實歸現實,真正能以嫡長身份繼位的,在歷史上,並不多。放寬到被冊封為太子(太子的意思,原本就是嫡長子)的身上,數據要好看得多。

但這個制度,依然非常重要,因為無論如何,這都被所有人認可。還有個附帶好處,皇室內部,大家爭的是太子之位,那麼,皇帝就是安全的。


西坡李氏


嫡長子繼承製自嫡庶有分之日開始,商代初步定型,西周最後完善。

如圖:

第一代周王有很多兒子,則由嫡長子繼承周王,其餘兒子封諸侯。第二代,諸侯嫡長子繼承,其餘兒子封卿大夫。如此直到庶民。

為何如此?

維護禮制,避免繼承過程中不必要的內部矛盾,減少家族資產被分割乾淨的危險,確保整個宗祧的有效傳遞。最終維護王權威嚴,保障社會穩定。

通常,王位、爵位、世職、宗祧,都是嫡長子繼承,其餘兒子看歷代的情況,最多隻參與父親財物的分割。

譬如,公爵的國家府邸、爵田、御賜物等法定財產歸嫡長子所有,宗族管理的族產祭田也歸嫡長子管理(宗祧),如此則始終保證最大份額的資源掌握在大宗的公爵繼承人手上,避免諸子平分之後迅速沒落,最終導致家族整體消亡。


四川達州


西周初年分封制確立了對地方的控制,而完備的宗法制度確立了嫡長子繼承製,保證了中央的穩定。“嫡”意思是繼承者的母親必須是古代帝王的正妻,“長”的意思,是正妻諸子中年齡最大的那個。古代宗法上有大宗小宗的分別,嫡長子孫這一種是大宗,其餘的子孫是小宗。大宗尊於小宗,嫡長子尊於其他諸子。嫡長子被認為是繼承祖的,稱為宗子。只有宗子才有主祭始祖的特權。《禮記•大傳》說:“尊祖故敬宗;敬宗尊祖之大義也。”在家祖裡是兄統弟,在政治上是君統臣,這就抑制了統治階層的內訌,鞏固了貴族的世襲統治。選擇子承父業的“嫡長繼承”,放棄“兄終弟及”,只可能是出於政治考量,“嫡長繼承”隱含的政治穩定性和正當性,加之官僚制和分封制的支持,比“兄終弟及”更能夠提供穩定的政治預期和秩序。


尺牘小記


嫡長子制度完善時期是在周朝,而在此之前是兄終弟及制,然而這種制度卻引發了很多次兄弟殘殺的事情。因為在夏朝開始把禪讓制改成了繼承製,天下就變成了一家人的天下。\r

兄終弟及制雖然也是一家人,但兄弟之間的感情明顯不能和父子相比。而且兄弟兩人是平輩,兄弟相爭也只是同輩之間的較量。嫡長子繼承製度就不一樣,那是父輩直接指定了繼承人,而不是哥哥指定弟弟,這是完全兩個不同的概念。\r

所有到了周朝開始,兄終弟及制就被淘汰了,變成了嫡長子繼承製度。而在周朝即使長子在無能,也依舊會立長子。\r

肯定會有人覺得這樣國家就會滅亡,但恰恰相反的是,周朝是所有朝代裡統治時期最長的王朝,歷經800多年才結束。\r

這就是嫡長子繼承製加上宗法制的成功,即使嫡長子再無能也能保證國家安穩。\r

但這也讓嫡長子繼承製有了弊端,那就是一旦嫡長子無能,國家將會衰敗。而中國曆朝歷代,沒有一個王朝能夠接連誕生優秀的皇帝,所以這些王朝全都不過300年就滅亡了。


悠然自得9641118


主要是確保皇位和家族財產,地位的有序推進,儘量降低人為因素,所造成的動盪,來保證家族和皇位的繼承,更大的社會財富積累,孔子,以禮治國等儒家思想,避免成王敗寇的大斗爭,順天命


思想磁石


這個制度是起於商末,定於周初


看上去這個制度十分得不科學,甚至有點可笑,當然這個是相對於民主制度而言的

但這個制度也並不是一無是處,為什麼這麼說?

因為在那個帝制的時代,其實皇帝的作用並沒有我們相信的那麼大

更多的還是文官武官集團在維持整個國家的運轉

很多歷史上所謂的昏庸的皇帝還不是文武官集團的昏庸導致了朝代的更迭

所以在皇帝地位象徵意義大於實際意義的情況下,誰來當皇帝就顯得不是那麼的重要

嫡長子繼承製之所以能夠實行上千年,其根本原因只有一個

這種制度的實施的成本是最低的

為什麼?

如果實行所謂的立賢不立長,那麼賢這個標準是誰來評定呢?

老皇帝在世時,說二兒子你最賢,那你來當皇帝吧

大兒子三兒子不服,老皇帝去世了紛紛舉兵造反說二兒子不夠賢,不能當皇帝

這樣很容易內耗,不利於國家正常的發展和運作

但是立嫡長子就不會有這種情況了,因為足夠得簡單粗暴,其他皇子沒有什麼理由來反對


食而無憾


古代有嫡長子繼承製是為了避免子女之間出現繼承紛爭,而嫡長子繼承製度最初起源於周天子周公。自周公以後,嫡長子繼承製在中國歷史上已經持續將近三千年。

我國古代以人丁興旺為福,實行一夫多妻制,一個貴族家庭往往會有好幾個孩子,但是繼承家業的只能是其中一個孩子。為了避免孩子之間因為爭奪家產而你爭我奪,古人往往會制定有效的繼承製度。

最初,大禹開創了“父傳子”的先河,於是從夏朝開始,都以“父傳子”為主要繼承方式。經過了商朝的演變更迭,到了周朝,周天子在繼承製度上定下了“立長不立賢”的規矩。周天子之所以定下這樣的規矩,可謂用心良苦。

一個孩子賢與不賢的標準難以界定,也不是一時能夠界定的。若沒有“立長不立賢”的規矩,孩子們便會爭相表現自己,而外人看見的往往是表象,是片面的。真正賢能的孩子可能被埋沒,甚至被陷害,這無疑對社會安定不利,所以周公才定下了“立長不立賢”的規矩。

“立長不立賢”的規矩讓繼承權變成了與生俱來的存在。一個人是否擁有對家業甚至是王權的繼承權,來源於自己的出生,其它的誰說了都不算。面對“立長不立賢”這樣絲毫“不通融”的鐵則,人們會收到這樣的暗示:自己的地位生來就已經被決定,爭搶也無濟於事”。

也正是因為周天子的暗示,人們將會埋頭提升自己,而不是盯著父母手中的產業與權力,日夜算計,爭相比過他人。這樣,每個人都能自得其樂,相對能減少很多不必要的爭端。“立長不立賢”是周公洞悉了人性後的智慧結晶


劉某解密未知


嫡長子繼承製源於西周宗法制,西周的宗法制就是大宗小宗的關係,根據距離天子的遠近來分配政治等級,主要有天子諸侯卿大夫士等各個階層,天子是天下的大宗,每一級別的對應比他小的級別的都是大宗。大宗意味著有更多的人口封地和財產,而這些天子諸侯卿大夫士死了之後可以把自己的爵位傳給自己的後代子孫,那麼如何才能正確的分配自己的財產給後世子孫,避免爭奪的糾紛,這時間就從宗法制衍生出一種嫡長子繼承製,解決貴族之間權利和財產分配的問題。這就是嫡長子繼承製的來源。也就是正妻所生的大兒子繼承老子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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