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告誡,公文要避免這8類常見錯誤

有過多年文秘工作經驗的人,都知道,要想提高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水平,需要不斷的總結、探索,任何一點隨意和主觀,都能造成疏忽錯漏,有的甚至還會,對單位和個人造成重大損失和影響。今天,就和大家一起,扒一扒公文處理中,常見的八類錯誤形式,掃除這些公文中的“釘子戶”。

錯誤一:內容提法不夠準確。

主要是有的沒有認真與上級文件、領導講話、形勢政策“對錶”,表述不夠準確規範;有的引用重要文件和領導批示與原文不一致、有出入;

一. 有的關注形勢不夠,想問題、提建議沒有站在全局上思考;有的對上級指示精神吃得不透,提出的意見建議不符合領導意圖;

二. 有的瞭解掌握情況不夠準確全面,與事實不太相符;有的條理不清晰、層次不分明,核心內容沒寫明白,文字邏輯混亂;有的文字表述不嚴謹,存在用口頭語代替書面語、用方言土話代替標準語言的情況;

三. 有的對黨、國家和軍隊方針政策,以及有關規定要求掌握的不準,提出的處理意見不符合政策規定,被領導退回來重新研究,作了很大修改,基本上推倒重來。

錯誤二:情況研究不夠深透

一些件之所以質量不高,與工作研究不深不透有很大關係。

比如:

有的籌劃工作或起草文電站立點不夠高,沒有從工作全局出發,考慮業務工作多一些,與上級決策指示對不上路子;

有的關注形勢不夠,把握工作時機不好,造成呈報事項與當前形勢和階段性工作任務不協調、不吻合;

有的對一些政策性、專業性強的工作沒有研究透,處理問題的意見缺乏政策依據,讓領導不好定奪;

有的沒有認真研究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問題,提出的解決辦法不科學,甚至沒有提出本部門的傾向性意見,有一種讓領導“看著辦”的感覺;

有的對實際情況掌握不夠準確,若明若暗,對策措施缺乏針對性有效性。

錯誤三:文種格式不夠正確

每個文種都有特定的使用範圍,每種公文都有固定的體例格式,但在起草和印製時執行不夠嚴格。

比如:

有的對無需請示審批的事項,也使用呈批件;

有的上行文、下行文用的是同一種文頭;有的文件該用“批覆”的寫成“通知”,該用“函”的寫成“批覆”,該用“請示”的寫成“報告”,該用“報告”的寫成“請示”;

有的涉密文件不標“密級”和“份號”,

有的雖然標了密級,但標準掌握不準;有的文件缺少無正文說明、印製數量、承辦人、聯繫電話等文尾標註;

有的字體、字號、字距、行距沒有按規定處理,存在隨意性;

有的報告參加會議情況,按規定沒有請示事項應使用白頭件,但是還使用呈批件;

有的以部黨委名義印發文件,代擬稿使用的卻是直屬黨委紅頭;

有的發文把版記放在附件之前,實際應該放在最後;

有的呈送情況報告,裡面還帶有請示事項。

四:基本要素不夠全面

一. 有的件背景信息介紹不到位,對涉及到的有關問題要麼避而不談,要麼三言兩語,自己清楚但別人看不懂;

二. 有的涉及經費事項,只說多少錢,沒說從哪裡出,也沒有詳細預算;有的報件有主件無附件,或者附件不全;

三. 有的沒有附上代擬稿或文電稿,造成一項工作多次請示、重複補報;

四. 有的文字表述過於簡單,什麼事、怎麼幹、誰來乾等關鍵要素缺胳膊少腿,或多或少地存在遺漏;

五. 有的件中沒有把有關情況講清楚,領導看不懂是怎麼回事,報上來之後不敢籤;

六. 有的召開會議的件,開會的原因理由、時間地點,什麼人參加,要解決什麼問題,具體的程序安排,領導講話稿的準備,經費保障等,要麼沒有寫,要麼寫的不全或不太清楚,造成多次改件和補件,耽誤時間,影響效率。

錯誤五:辦件校改不夠細緻

這是個老生常談的問題,但呈報件中出錯的現象時有發生如:

一. 有的甚至是低級錯誤。有前後錯行的,有丟字、別字、錯字的,

二. 有標點運用混亂的,有前後表述不一致的,有裝訂漏頁、倒頁的;

三.

有的比較注意正文部分,忽視大小標題、開頭稱呼、字號、落款、成文日期等,結果造成差錯;

四. 有的前面用“2018年”後面又出現“17年”;

五. 有的數字分項與總數不一致,經費前面用“元”,後面又用“萬元”;有的對人名、單位等疏忽大意,憑印象、靠推斷,沒有認真核對,拿出來的東西不準確;

六. 有的件中把“2018年工作”寫成“2108年工作”;

七. 有的件中把遺孀名字寫錯等。

錯誤六:辦理程序不夠規範

按程序辦文是機關工作的基本要求,但在實際工作中有的同志堅持得不夠好。

以下不規範例子最常見:

1. 有的重要事項沒有預先請示報告領導原則同意,就直接上件或辦理;

2. 有的報送的領導有差錯,分管領導漏報、無關領導多報;

3. 有的不按“一文一事”的要求報請示,請示一個問題又涉及其他問題;

4. 有的行文內容涉及其他部門的沒有協商,或未達成一致意見就行文;

5. 有的以部門名義向領導行文,以領導名義向機關行文;

6. 有的需要會籤的文件,沒有會籤就上報,致使領導無法審批;

7. 有的需要以上級機關名義行文的,不在請示中說明理由,也不附代擬稿;

8. 有的不按正常渠道辦文,非專報件不經文電秘書直接報送領導;

9.

有的從領導處直接取回批件,未告知辦件秘書登記註銷,也沒有交給保密室存檔,散落在個人手中,不符合檔案資料管理規定;

10. 有的報件沒有走正常辦文程序,越過核文部門直接送件,由於少了一道把關,差錯沒有及時發現,被領導指出;

11.有的件中所辦事項涉及其他部門,沒寫清楚是否已協商,事前也沒有通氣就派任務抽人員。

錯誤七:工作統籌不夠科學

主要是有的考慮不周密,如:

一. 有的內容相近、關聯性強的工作沒有統籌結合起來;

二. 有的安排不合理,任務過滿、時間過急,節奏把握不好;

三. 有的部門辦文辦件前期抓得不緊,耽誤時間很長,把平件拖成急件;

四. 有的件不按要求呈報,提前量留得太少,給機關核文把關和領導審批的時間很緊張,出現催著領導的現象;

五. 有的公文時限要求並不很急,卻非要按急件進行處理,人為造成忙亂等;

六. 有的檢查內容、時間接近,去的單位有交叉,沒有很好地協調商量,都在爭領導、爭時間、爭單位,各想各的事、各上各的件;

七. 有的馬上就要開會了,才給領導呈報會議材料,讓領導沒有時間看件;

八. 有的聽說要開黨委會、辦公會了,才急忙呈件搭車上會,不符合議事辦公規定。

錯誤八:辦理工作不夠迅捷

以下情況最常見:

①. 有的件辦理不及時,拖拖拉拉,很長時間沒有迴音,推一推動一動,領導不催不報,不到時間不報;

②. 有的工作積極性不高,責任心不強,領導交辦的事項遲遲不見行動,出手的東西缺乏精雕細琢,滿足於應付差事;

③. 有的對份內業務工作不靠前,全靠身邊的同志加班加點,自己溜邊當配角;

④. 有的缺乏主動幹工作的勁頭,該打提前量的不打提前量,該加班的不加班,拖到不能拖的時候才去幹,結果匆匆辦理,質量大打折扣,影響了工作效果;

⑤. 有的對領導交代的事情不上心,最後時限快到了還遲遲沒有動靜,領導不催不問就不落實不反饋;

⑥. 有的等靠思想比較嚴重,辦件不動腦筋,功夫下得不到家,拿個“半成品”就上報,總認為領導會審改把關,報上去讓領導修改就行了,典型的偷懶耍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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