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個月沒開車了,保險公司應不應該減免汽車保費呢?

劉紅偉551


你來問,我來答!感謝!

明確回答,不會減免。首先,保險公司沒讓你不開車,不開車是你自己的選擇,你自己放棄了兩個月駕駛汽車的權利,交保險也是你應盡的義務。保險公司不會退你錢的。

同理,你買的車兩個月沒開,為什麼沒想著去4s店,退兩個的購車款那?不一樣嗎!車是你的你不開,是你的權利,保險只要在保險期內每時每刻都在保護你應得的權益。不論你是否使用車輛。退費只能又一個辦法,轉賣車輛,或去車管所,辦理滅失處理。也可以退費。

不要糾結這個問題。希望可以幫到你。



白小白走著


因為疫情的原因,我也一樣,倒是沒有停滿兩個月,但是也已經停放45天了,車身位置已經遍佈了灰塵;按道理來講,車輛不上路,也就沒必要繳納汽車保險,這是狹義上的變向給保險公司要回扣,但是我們的車輛,雖然不上路,但即便是停車、遭到剮蹭、再或者下大雨車輛被淹等等,我們都可以找保險公司尋求索賠,這些全部都是保險公司的責任,如果從這個意義上來說,保險公司一年366天無時無刻不再給我們的車輛繳納保險。你們覺得這種情況下,保險公司應該減免保險嗎?

保險公司減免保險是不可能的,但如果保險公司給予車主適當分紅,這點還是比較靠譜的,畢竟車輛都停放在家裡,開不出去,幾乎不出險,汽車保險公司收益肯定也會相應增加,這種情況下,多餘的收益難道不考慮和車主共享嗎?

車輛停放兩個月沒有駕駛,相比於向保險公司索要分紅,我個人更關心自己的愛車究竟還能不能開,有沒有出現過其他問題等等。

車輛長時間停放,首先受到損傷的便是車輛蓄電池,蓄電池每天都在消耗電量,即便是新車,車輛兩個月沒有駕駛,估計蓄電池也已經耗完電了,下次啟動,只能藉助啟動電源。這種情況下,車主需要每隔半個月充一次10分鐘,蓄電池才會始終都保持一定電量;如果車主比較懶,或者擔心發動機怠速,容易產生積碳,車主可以將蓄電池負極拔掉。

停放兩個月,車輛損傷的基本上蓄電池,但如果再停放兩個月,車主則需要考慮輪胎胎壓是否充足,輪胎是否有變形,發動機機油是否氧化等等。

疫情期間,你的車輛停放了多長時間?


汽車概況


車險保費如何計算的?

保險公司在核算保費的時候,通常是套用這個公式的:基礎保費 X 調整比例。

而調整比例是基於以下幾個因素算出來的:1.出險係數;2.違章浮動比例;3.自主核保係數;4.自主渠道係數。

舉個例子(來自汽車洋蔥圈),以基準保費5000元為例,如果小彬連續3年沒有出險(係數0.6),去年也沒有違法記錄(浮動比例1+(-0.1));

保險公司自主核保係數和自主渠道係數給我的綜合評價都是0.85,那麼我今年整體的保費比例就是0.6 x 0.9 x 0.85 x 0.85=0.39,保費就是5000 x 0.39=1950元。

如果我在連續3年沒有出險(係數0.6)的情況下,交通違法嚴重,有5次以上違反信號燈,浮動比例(1+0.15);保險公司自主核保係數和自主渠道係數給我的綜合評價還是1(違章多了,系統就認定你的駕駛習慣不好,係數就大了);

那麼我今年調整比例就是0.6 x 1.15 x 1 x 1=0.69,保費就是5000 x 0.69=3450元。

看看,即便沒有出險,交通違章多了,保費也要上漲不少呢!

所以說保險費用不是根據您的行駛里程和行駛時間來決定的。




車停兩個月不開保險公司是否應該減免保費!

最近一段時間以來, 由於好多車主都在家中阻擊新冠肺炎,無法走出小區,更無法走向掙錢的道路上,所以我市在大街路上的兩旁,停滿了私家車。有的地方8車道變成了4車道,私家車就佔了4個車道。

就這個問題有網友提出來一個這樣有趣也很現實的問題:自家汽車一個多月沒挪過半步,車輛的各種保費都澆過了,該怎麼算呢?是不是應該有所減免?因為在停用時既沒有風險,也沒有收入,理應該減免。

可以說,這位車主說的不能說沒有一點道理。新冠肺炎這個突發事件的出現,打亂了人們的正常生活和工作安排。在這種情況下,汽車不得不停在路邊。

絕大多數私家車停用已經一個多月了。不出車自然沒有風險,也免去了保險公司理賠的擔憂,可是車主的保費已經交過了。同時車主的收入也沒有了,生活的艱難又增加一份兒。

針對車主所交的各種保費,保險公司是不是應該考慮車主所提到的客觀實際情況,予以適當減免,對廣大車主有個交代,這樣是不是更加合理一些?

一位鄰居說,她家有三輛車,其中兩輛是做生意的,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影響,車輛沒法動彈,收入自然沒有,但是各種保費交了一大堆,如果一分不減,損失就更大了,她深感無奈。其他私家車何嘗不是這樣呢?

人家也談出了自己的理由,那就是這是大環境造成的,車子沒法開,並不是車主在故意逃避,所以應該得到退還。

保費應該起到保障作用才對。特殊情況下應該有特殊的政策,才更符合實際情況,也更加合理。

令人欣慰的是,湖北的相關部門已經在研究這方面的情況,可能很快出臺這方面的規定比如延長保期等,相信對於其他地市也將會有借鑑的作用。廣大車主請靜候佳音吧。歡迎評論區留言!


新新車生活


很高興回答題主的問題,據個人所知這個因城施策吧,現在國內大多數保險公司的保費減免還沒有以開車時長計算,而是根據自然年的出險情況而定,即每年的出險次數越少,次年的保費減免優惠越多,以個人第一輛小飛度為例,開了三年從未出險,第一年保費4800左右,第二年3500左右,第三年2500左右,交強➕車損➕三者(100萬不計免賠),具體每年優惠細則需要詢問對應保險公司了。

其二也幫題主查詢了一下也有特例城市,例:前幾年,深圳市為了鼓勵綠色出行出臺過類似的政策:完成申報停駛連續30天及以上的個人機動車輛,可以享受車險合同期限的順延。2017年,車車車險和安心保險也推出過一款“停駛返錢”的產品,車主在不開車的情況下可以按“天”退保費。

雖然都有保護環境的色彩,但從產品的角度說,這兩種情況與真正意義上“按里程付費(PAYD)”和“基於駕駛行為定價”(Usage-based)的UBI車險不是一回事,後者實現的基礎不是政策規定,也不是簡單的加減乘除,而是精準的定價模型。

清華五道口金融學院的一份報告顯示,UBI車險概念自1994年在美國出現後,目前在國際上的發展已經較為成熟。從效果來看,各國的UBI車險產品都能在不同程度上實現節約保費、改善駕駛行為、減少行車裡程的目標。比如,美國公司Metromile的一項分析顯示,在加入按里程計費的保險計劃後,54%的車主減少了行車裡程。實在是保護環境、節約資源的“必備良品”。具體還是諮詢您的保險公司為準了,也與您的生活城市有關。


紅心中的一抹藍


答:暫不能退還,來年保費或降低

“兩個月都沒有開車。車完全沒有風險,我們的車險是否可以減免?提出的這個問題,其實不無道理。

保險的本質是對風險的保障,其定價正是基於風險所制定。

根據車險的組成,機動車及車主、第三者的風險大部分發生在車輛行駛或上路期。新冠肺炎導致車輛使用頻率大幅降低,風險確實低了很多。

不過,風險僅僅只是保費的一個維度。現代保險業的特點,是基於當下的風險,對未來進行保障。其擁有典型的金融屬性。

通俗地來說,保險的原理是“先買票,再上車”。

車險是典型的保險產品之一。當下市場,幾乎所有的車險保費計算公式中,都存在有費率調整係數,而該係數正是基於無賠款優待、交通違法、自主核保等多方面的考量進行調整。

從公式中不難看出,車險保費的確定依據的是行業和車輛的歷史數據,也就是用過去來判斷未來。

基於這樣的前提,我們不難發現,在投保後,風險大幅降低,影響的其實並不是過去或是現在的保費,其直接影響的實際是未來的保費。

簡而言之,如果你已購買了一年的車險,可能是無法退還疫情期間的保費,但是來年的保費或許會有一定的變化。

當然,這同樣取決於你的駕駛情況。




維修佬小夏


汽車保險條款中,沒有任何規定車主不開車保險就可以減免的說法,哪怕你買了保險後一年365天擱在家裡,保險公司也沒有義務減免哪怕一天的保費給你。

很多單位疫情爆發後,2個月時間要求職工在家,但工資一分不少照發的比比皆是,我們是不是可以要求那些單位扣除這些在家休班人員的一個月工資呢?當然這都是玩笑話,畢竟事發突然,誰也沒有料到會是如此局面,車子兩個月不開的估計有很多客戶,要是真按照停車時間計算減免費用,大概率能把保險公司搞垮。

汽車保險的作用,無非就是根據車主選擇的保險項目(當發生符合要求的事故或者損失)進行適當的理賠,這個保險不僅僅限於行駛過程中的保護,也涉及我們車輛停止期間的保護,比如外界因素造成的損壞、盜搶等等,都在保險範圍內,所以說長時間不用車不能作為減免保費的條件,也不符合常理。

總之,車輛保險既然安年度繳納了,其有效期就是自繳納之日起的一個自然年度的時間,這期間無論車主是否開車,保險都是隨時生效的,也不存在任何減免保費的條款。





湖北路車神


這個問題只能宣洩一下不平衡的心理,減免費用不太可能。

雖然疫情期間大多數車輛沒有上路,但也有一些持有通行證的車輛在行駛,況且各地區時間上有差異化,車輛在何地使用也無法確定。

所以說這只是個異想天開的問題,買了車險哪怕一年都不開車也不會減免費用的。



日月生輝7


你這個保費和你開不開車沒有關係的,不是你開車就給你多要保費,不開就少要,打個比方,你半年沒動車,別人開你的車發生交通事故,保險公司不給你理賠或者少賠你錢你幹嘛,在一個就是保費是根據你的繳費年度還有出現次數每年都有減免的,比如說你連續三年安全駕駛沒有使用過保險,那保險公司會每年逐步降低保費的,


鄉下啊彬


您好,目前是不會減免的,兩個月沒有開只是減少了你發生交通事故的概率,而不是說不會發生,所以是不會減免的。還有就是儘管你每天開,一年沒有發生交通事故,第二年會有折扣的政策的。當然你說的這種情況,在全國災難面前,都沒有開車,可以建議保險公司把這一條加到合同裡面那就更好了,但是這樣很難監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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