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丨熊孩子“氪金"挥霍七成学费......钱还能追回吗?

以案释法丨熊孩子“氪金


➤氪金:指网络游戏中的充值行为。
今天小编要讲一个熊孩子“氪金”的故事....


以案释法丨熊孩子“氪金


 

前不久,黄先生将1万块钱存入自己微信钱包,准备作为孩子的学费。令人意外的是,上周,黄先生准备提现的时候却发现钱包里只剩3000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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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先生

“当时我就傻眼了,我手机从没有借给他人使用过。我马上查看支出明细,发现一连串的充值服务,每次500-1000元不等,都支付给某个网络游戏公司。但是,我本人根本没有充过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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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相:儿子假装上网课,实则“氪金”玩游戏


  黄先生冷静下来后分析,认为丢钱可能跟拿自己手机上网课的儿子有关。黄先生问了很长时间,儿子才肯松口承认拿手机假装上网课,实则在玩手游并且将存款用于充值游戏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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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家长有权主张游戏公司返还相应充值款项


这笔钱对于黄先生和儿子来说都非常重要,为了尽力追回自己的损失,黄先生无奈致电广东法律服务网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求助。


孩子“氪”出去的钱,还能不能追回呢?



雷彩芳律师

我国《民法总则》的相关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同时,2019年10月25日,国家新闻出版署印发《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从六个方面防止未成年沉迷网游。其中,该通知规定: 实行网络游戏用户账号实名注册制度。所有网络游戏用户均须使用有效身份信息方可进行游戏账号注册。 严格控制未成年人使用网络游戏时段、时长。网络游戏企业向未成年人提供游戏服务的时长,法定节假日每日累计不得超过3小时,其他时间每日累计不得超过1.5小时。 规范向未成年人提供付费服务。网络游戏企业不得为未满8周岁的用户提供游戏付费服务。同一网络游戏企业所提供的游戏付费服务,8周岁以上未满16周岁的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50元人民币,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200元人民币;16周岁以上未满18周岁的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100元人民币,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4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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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案例,根据黄先生的陈述,其儿子今年7周岁,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从法律上应该认定其给游戏账户充值的民事行为无效,黄先生有权主张游戏公司返还相应充值款项。因此,建议黄先生先收集证据证明其本人非游戏用户以及非本人充值,可以先跟该游戏公司协商要求返还,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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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 “熊孩子”重金打赏主播、重金充值游戏等新闻可谓层出不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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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避免遇到上述情况,广东法律服务网律师建议家长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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妥善保管自己的身份信息及各类账户信息,不轻易将支付密码等告知孩子;

要明确孩子使用电子产品的目的,限制孩子使用时间。如提供手机供孩子上网课,应及时检查孩子线上学习效果,避免孩子假借学习沉迷游戏;

引导孩子树立正确金钱的观念;加强亲子陪伴等。


来源丨广东法律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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