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罩荒”啥時候能解決?官方迴應

“口罩荒”啥時候能解決?官方回應


2月3日,國新辦舉行發佈會,邀請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連維良,工業和信息化部黨組成員、總工程師田玉龍,交通運輸部副部長劉小明,商務部副部長王炳南,國家衛生健康委副主任李斌,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副局長甘霖介紹疫情防控重點醫療物資和生活物資保障情況,並答記者問。

N95和醫用外科口罩產能還需要一定時間恢復

田玉龍:在醫用防護服、護目鏡等醫療物資上,湖北的產能已經上來了,大大緩解了前線的醫用物資緊缺問題。當然,醫用防護服、N95口罩,目前仍然處於“緊平衡”狀態。

核酸檢測試劑是衛生系統和醫院直接從企業採購,產能已經恢復。到2月1日,日產量達到77.3萬人份,相當於疑似患病者的40倍,已經基本滿足要求。

關於口罩,我們國家總體產能是每天2000多萬隻。N95口罩和醫用外科口罩,產能還需要一定時間恢復。

從現在復工復產的速度來看,還是很樂觀的。到今天為止,最主要緊缺物資復工率大概在60-70%之間,產能已經開始逐步顯現,從剛開始的應急狀態已經進入到了“緊平衡”狀況。

相信在全國總動員的基礎上,在工業體系的不斷恢復中,已經趨於更穩定的平衡狀態。現在國內生產整個動員起來了。

連維良:解決口罩緊缺的問題,要從兩個方面做工作:

首先是增加供應。以大家最關注的醫用N95口罩為例,現在各方面彙總的需求很大,很多都是按照底線思維的思路,寬備窄用。但即使如此,到昨天晚上已經按1倍以上的規模組織了產能,準備了原料,並且啟動了增產增供。疫情過後富餘的產量,政府將進行收儲。

其次是科學合理使用。要按需使用,按功能使用,避免過度使用,特別是一般的防護,不要擠佔寶貴的醫用資源。

生活物資,特別是食品供應有保障

連維良:從供應來看,全國絕大多數生活物資,特別是食品供應是有保障的。我國的糧食總產量連續五年穩定在1.3萬億斤以上,庫存充裕;牛羊禽蛋產量也不同程度增長,豬肉的生產也在穩步恢復;冬春蔬菜在田面積8400多萬畝,蔬菜供應有充足保障。局部地區短時間供應緊張,主要是物流受到影響。

在保障方面,重點是做好增供應、穩價格、優秩序、保重點:

在湖北省周邊6個省份協調蔬菜資源,現有蔬菜庫存近6萬噸,可持續向武漢市場每天供應約8千噸;在上海港周邊安排了1萬噸的中央凍豬肉儲備,隨時準備向武漢市場定向投放。

每天監測各類生活物資價格,只要發現某種生活物資價格出現明顯波動,立即分析原因,及時採取有針對性的措施,特別是啟動保供預案。

依法查處捏造散佈漲價信息、哄抬物價、串通漲價等價格違法行為。特別是加強產品質量監管,對售賣假冒偽劣商品的,依法採取更加嚴厲的懲罰措施。

重點保障武漢市、湖北省以及疫情防控任務重的其他地區。

多家電商推出“不接觸配送”服務

王炳南:為了確保配送環節的安全,多家電商推出了“不接觸配送”服務新模式,顧客與配送員約定好,把物資送到某個位置,實現無接觸送貨,減少傳染風險。這種模式已經從湖北向全國普及推廣。

對坐地起價發“疫情財”露頭就打

甘霖:截止到2月1日,市場監管部門全系統共出動價格執法人員39萬人次,立案查處價格違法案件1413件。對坐地起價發“疫情財”的情況,露頭就打、堅決打擊。

兩個比較典型的案例:北京市豐臺區市場監管部門對某藥店哄抬N95型口罩價格的行為進行查處,將對其予以300萬元罰款;天津市津南區市場監管部門對某藥店哄抬口罩價格違法行為開出300萬元的罰單。

嚴厲打擊非法制售口罩等防護產品,有案必查,依法從嚴、從重、從快查辦案件,絕不姑息。昨天晚上,浙江省市場監管局就查處了一個網絡銷售問題口罩案,涉案金額是912萬元,已經移送公安機關。

目前,已經有33家龍頭企業率先向全國消費者鄭重承諾“三保”:保價格、保質量、保供應。

疫情不會改變中國經濟長期向好的基本面

連維良:從目前情況看,疫情對當前經濟特別是對消費的影響在加大,尤其是對交通運輸、文化旅遊、酒店餐飲和影視娛樂等服務消費影響都是比較大的。但同時,網上購物、網上訂餐、網上娛樂等數字經濟新業態十分活躍。

疫情對經濟影響的大小,取決於疫情防控的進展和成效。需要強調的是,這種影響是階段性的、暫時性的,不會改變中國經濟長期向好的基本面。

不少人拿2003年非典疫情對當時經濟的影響來推算此次疫情的影響,但現階段,我國的經濟實力、物質基礎和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都比那時明顯增強。我們完全有能力、有信心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我們也完全有能力、有信心把疫情對經濟的影響降到最低。

對參加防治工作的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發放臨時性工作補助

李斌:對於確診患者發生的醫療費用,在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按規定支付後,個人負擔部分由中央和地方財政給予補助。

對參加防治工作的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發放臨時性工作補助。明確在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治和救治工作中,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應認定為工傷,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醫療衛生機構開展疫情防控工作所需的防護、診斷、治療專用設備以及快速診斷試劑採購所需經費,由地方財政予以安排,中央財政視情況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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