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區檢察院啟動疫情下遠程訊問、庭審等線上訴訟工作模式

“檢察官准備好了嗎?聽到了嗎?”

“被告人到位了?能聽清楚嗎?”

“現在開庭!首先宣讀法庭紀律……核對被告人身份……”

2月19日上午9時,淄川區檢察院通過遠程訊問系統連線區法院和看守所,審判長在網上聯絡溝通各方人員、調試好音像設備,一切準備就緒後,宣佈對被告人田某某盜竊案網絡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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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川區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許明、檢察官助理劉丹青擔任本案公訴人出庭支持公訴。

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時期,不同於以往法官、檢察官、被告人在一個法庭內面對面地進行案件審理,此時檢察官在檢察院遠程訊問室、法官在法院網絡法庭、被告人在看守所遠程提訊室,隔著視頻屏幕,按照刑事訴訟程序,法官核對被告人身份、告知相關訴訟權利,公訴人宣讀起訴書、訊問被告人、舉證質證、法庭辯論等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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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錯了,一定吸取教訓遵守法律,再也不做違法的事了。”被告人田某某作最後陳述。

通過審理認定,被告人田某某因盜竊罪多次受過刑事處罰,繫累犯,因盜竊電動車再次案發,到案後有坦白情節並自願認罪認罰,法庭採納檢察機關的量刑建議並當庭宣判。被告人田某某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當庭表示服判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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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庭審活動歷時20分鐘,聲音順暢,畫面清晰,音頻同步,高效便捷,當庭宣判,實現了“三方、異地、同期在線”,做到了“車輛無外出、人員無接觸、交流無障礙”,為開展遠程訊問、庭審、接訪、檢察業務交流等奠定了良好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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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川區檢察院針對當前疫情防控的嚴峻形勢,根據上級要求認真制定應對方案,檢察業務管理部及時做好技術保障,完成了駐看守所檢察室遠程視頻攝像頭服務器等設備安裝、線路鋪設、網絡交互、佈局規劃,與區法院網絡法庭客戶端的遠程開庭系統測試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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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間,通過移動專線網實現與法院、看守所的視頻聲音實時在線傳輸,提審看守所在押人員,訊問筆錄等相關文書及時打印,可以通過遠程視頻系統參加上級院視頻會議等多項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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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到防疫、辦案兩不誤,依法履行各項檢察職能,確保檢察工作的橫向交流和縱向溝通,拓展了信息化在智慧檢務中的應用水平,提升了司法效率,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創造安全穩定的法治環境,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貢獻檢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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