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 荊 請 罪

周赧王三十六年(壬午,公元前279年)

趙王與秦王在澠池會面。兩人飲酒飲到酣暢之時,秦王請趙王鼓瑟,趙王依言鼓瑟。藺相如也請秦王擊缶,秦王不肯。相如說:“在五步之內,我可以用頸中的血濺在你身上!”秦王左右的近臣想殺藺相如,相如瞪眼呵斥,他們都嚇得畏縮不前。秦王只好不高興地擊了一下缶。直到飲酒完畢,秦國始終無法佔趙國的便宜。趙人事先也大加防備,使秦國不敢輕舉妄動。趙王回國後,任藺相如為上卿,地位在廉頗之上。

廉頗不滿地說:“我作為趙國大將,有攻城略地的功勞,藺相如原不過是下層小民,只以能說善辯而居我之上,我實在感到羞恥,忍不下這口氣!”便宣稱:“我遇到藺相如,一定要羞辱他一番!”藺相如聽說後,不願意和他遇見。每逢上朝,常常稱病,不和廉頗去爭排列順序。出門在外,遠遠望見廉頗的車駕,便令自己的車迴避。藺相如的門客下屬都感到十分羞恥。藺相如對他們說:“你們看廉將軍的威嚴比得上秦王嗎?”回答都說:“比不上。”藺相如說:“面對秦王那麼大的威勢,我都敢在他的朝廷上叱責他,羞辱他的群臣,我雖然無能,難道單單怕廉將軍嗎!我是考慮到:強暴的秦國之所以還不敢大舉進犯趙國,就是因為我和廉將軍在。我們兩虎相爭,必有一傷。我所以避讓,是先考慮到國家的利益而後才去想個人的私怨啊!”廉頗聽說了這番話十分慚愧,便赤裸著上身到藺相如府上來負荊請罪,兩人從此結為生死之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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