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政單位裡的事業編制工作怎麼樣?

小小仲馬


行政單位的事業編屬於混崗人員,沒有發展前途。

行政單位的事業編有三種情況,一種是混編混崗人員,事業編違規調入機關工作;第二種是行政機關下屬事業單位人員;第三種是從其他事業單位借調人員。

01.事業編違規調入行政機關人員。

混編混崗人員屬於歷史遺留問題,既混編又混崗,不僅僅是事業身份人員到行政崗位工作,而且還把手續辦入了行政機關,是明顯的違規行為。比如,某縣直單位是純行政機關,沒有下屬事業單位,但是由於單位把關不嚴格,把事業身份人員調入了機關工作,編制上到了機關編卡上,工資待遇從機關發放。這種情況下,行政機關就沒有事業編,而又把事業編調入了機關工作,顯然是不符合規定的。

02.行政機關下屬事業單位人員在局機關辦公。

這種情況其實對於很多人來說不好區分,尤其是縣以下機關事業單位,因為下屬事業單位人員本來就屬於局機關管理。比如,

縣人社局下屬有人才交流中心,社保中心、勞動就業中心等事業單位,按理說這些事業單位的人員招錄後只能在事業單位工作,但實際情況卻是,這些下屬事業單位的很多人員都在局機關工作,有的在辦公室、有的在人事科、有的在工資科,總之對外人來說根本分不清,因為大家都是一個單位的。

03.從其他單位借調到本機關工作人員。

當然了,對於一些沒有下屬事業單位或者下屬事業單位人手也比較緊張的情況下,很多行政機關還會從其他事業單位借調人員,這些借調人員與行政機關隸屬於完全不同的兩個機關,是純粹的幫助工作行為。

04.行政單位的事業編人員會被逐步清理。

以上不論是哪一種情況,只要身份和崗位職責不對,就屬於違規行為。那麼,既然事業編在行政機關工作屬於違規行為,這些混崗現象肯定是要被逐步清理的。對於第一種混編混崗現象來說,混崗人員會另冊管理,或者調離行政機關,對於後兩種情況來說,只要安排事業人員返回原單位工作即可。但是,很多時候政策規定與實際工作不是很相符,這也導致行政機關的

事業人員仍然大量存在


中省直遴選


其實工作本身沒有比較的意義,值得去比較是同一個單位的兩種不同的身份。

我所在的單位就是混編混崗的單位,單位裡有公務員編制32人,事業單位編制25人,除了領導崗位之外,其他所有的崗位都是看人分配,不存在看編制分配的情況。

那麼,對於事業編制人員來說,就需要從事和公務員一樣的工作,如果能力突出,可能肩負的工作任務還多一點。但是,我們經常聽到事業編制人員會有這樣那樣的抱怨,這些抱怨主要集中在以下幾點:

一是同工不同酬,事業編制人員報酬相對低一些。從工資角度來說,事業單位人員和公務員執行的工資標準不一樣,公務員工資標準要高一些。從其他福利待遇來說,雖然除了車補以外,公務員該有的福利待遇種類,事業單位人員都有,但是部分福利待遇標準有所降低。

二是同工不同機會,事業單位人員晉升提拔難度大一些。雖然目前各地出臺了從事業單位人員中選拔領導幹部的規定,但是還是有諸多限制條件,事業單位人員正常的提拔機制還不健全。另外,事業單位人員雖然可以參與評職稱,但是對於很多鄉鎮事業單位人員來說,存在著評聘脫節的現象。

三是事業單位人員在單位處於被動局面。從行政單位管理來說,行政單位的領導成員一般都是公務員編制,他們主導著單位管理,自然相關管理規定多向公務員傾斜,事業單位人員常常處於被動局面。

綜上,在行政單位裡的事業編制,工作本身與公務員沒有差距,但是相關待遇、晉升機會,主動性要相對差一些。


職場的小小李


在行政單位裡,正常應該都是行政編制的人員,而不應該有事業編制的人員。

但是現實正好相反,因歷史積累及機構改革等原因,許多單位中都存在“混編混崗”的現象。

行政機關從下屬事業單位抽調、借調幹部,或者直接將事業編和行政編混用,導致不少事業編制人員都長期在行政機關裡工作。

對於這些事業編制的人員,他們的處境非常尷尬!

第一、同工不同酬

一個辦公室裡,兩個人都是普通幹部,一個行政編制一個事業編制。

兩個人員的工作內容沒有什麼區別,但是按照規定,行政編人員有車補、通訊誤餐補貼等,而事業編制什麼都沒有,一年下來收入至少差個一萬多。

行政編人員在討論發錢的事情,事業編人員只能默默走開,心裡一萬隻草泥馬奔騰而過,心理總是會非常不舒服的,慢慢地就越來越不想幹活了!

第二、發展前途不同

行政編制人員在行政機關裡頭,表現好的按部就班一步步提拔。

而事業編制人員,根本看不到前途。

如果單位本來就是混編混崗的,那麼就眼睜睜看著一批批行政人員從新人變領導,而自己一直都是原地踏步。以前他們看到自己要叫哥,現在自己看到他們要畢恭畢敬地叫聲領導。

如果是被抽調、借調的,那麼沒有幹事業單位的工作,在原單位屬於邊緣人物,年終評先選優沒戲。同時因為編制不在機關,不管怎麼努力也無法在行政機關任職。

除非運氣好能夠得到重要領導賞識,才有希望提拔為事業單位領導,或者轉為行政編制人員。


總體來說,事業編制人員在行政單位感覺就是低人一等,不管是地位還是收入,都可以有深刻感受。而事業編人員如果不能找好自己定位,心理也比較容易失衡。

我是職場問答達人流雷電,用簡單的回答讓您瞭解機關單位和國企的各種知識!歡迎關注我,如果有不同意見,請下方評論留言探討!

流雷電


筆者以實際的工作經驗告訴你,其實這樣的狀況挺好的,在每個單位都有這樣的情況,一般行政單位都會有事業單位,而且事業單位的人員都是打捆用的,在一個單位一般都是一個科長,一個公務員,然後配一個事業單位配置,就是一加一加一的模式。一般事業單位的人員都是從事一般比較簡單的工作。如果這名事業單位人員有上進心的話,那麼她也會挑以重擔,不過事業單位存在的問題就是有的人員在剛剛有激情工作的同時,這待遇方面會看到公務員的待遇比自己高,所以會選擇少做,不做。畢竟事業單位人員比正式的公務員少車補。還有其他一些待遇。人都是逐利的,長期在一個單位同工不同酬,必然會導致心理狀態不平衡。所以我建議在行政單位的事業工作人員可以在工作的同時不斷的歷練自己,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增強自己的一些工作的主動性,然後不要破罐子破摔。一定要找一些時間考一些證或者考正式的公務員,然後轉變自己的公務員身份。要轉換自己的心態,向自己的科長還有領導學習,畢竟他們能到那個位置上肯定有過人之處。這樣以後你即使考上公務員,很多工作也能上得了手。



筆尖耕耘


我所在的單位就混合了行政編、事業編。

從工作的性質上來說,事業編比較偏向專業技術,行政的偏向於機關事務。

事業編制可分為全額事業編制、差額事業編制和自收自支事業編制三種。

1、全額編制又叫全額財政撥款事業編制,待遇基本與公務員差不多,一般是公益性事業單位和部分具有行政執法職能的事業單位,如殘聯、城管、農技站等。

2、差額事業編制由財政進行差額撥款,工資福利一般都跟單位的收入相關,如醫院和部分景點等。

3、自籌自支事業編制,實際上與企業差不多,待遇和經營狀況息息相關,多為一些服務型事業單位,如賓館、培訓中心、設計室等。如果經營得好,收入非常不錯。今年的機構改革,很多此類的單位都會被改成企業,減少財政負擔。

一般來說,公務員會有車補,年底績效公務員會比事業編多20%左右,其餘的各項福利基本沒有什麼不同。考上事業編的同學,服務期過後,也可以通過省考考上公務員。


回不去的昨天


事業編制和行政編制區別:

1、身份不相同

一般而言,國家公務員都是行政編制。享受國家的各種法定待遇。事業編是事業單位編制的簡稱,一般都是事業單位,一般醫院、學校、一些政廳就是典型的事業單位。無論是行政編還是事業編都是需要考試進入。

2、級別不相同

在行政編制就是國家公務員,是有級別的。而事業編制,名義上是國家幹部,實際上還是工人身份,評定的是職稱。

3、退休後待遇不相同

公務員不用交養老金,所以退休後差別還是比較大的,如果是你是事業單位的,那你每個月發的工資中,會扣除養老金。而公務員不用扣。

4、機構性質不相同

事業單位一般是國家設置的帶有一定的公益性質的機構,但不屬於政府機構,與公務員是不同的。一般情況下國家會對這些事業單位予以財政補助。事業單位不屬於政府機構,一般情況下國家會對這些事業單位予以財政補助,分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信訪局)、差額撥款事業單位(交通局),還有一種是自主事業單位(醫院),是國家不撥款的事業單位。


天津中公教育


題主你好,很高興為你解答這道題目。


首先,解釋下機關單位事業編的兩個細節性概念:

1.行政機關單位本身是沒有事業編的,只有其下屬事業單位才有事業編。

2.因為機關單位人手不夠,所以這些單位往往都喜歡把人員打通使用。編制還在下屬事業單位,人在機關單位上班。


其次,分析下事業編在機關單位上班情況:

1.福利待遇

事業編收入只和單位性質有關,同時又比本單位的公務員少一些。

比如發改、住建等單位的事業編收入肯定比史志辦、招商局等單位好。


2.職務晉升

事業編在機關單位,最多隻能晉升到中層副職,中層正職是不可能的,更談不上領導職務了。

相反,如果在事業單位,甚至在鄉鎮街道的話,年輕人很容易做到中層正職的位置,甚至還有機會提到實職副科的位置。


3.工作強度

工作強度和單位性質成正比,和單位人數成反比。

在實權單位以及規模比較大、職能比較多的局,工作量都很大,一個人當兩個人用的情況也很常見;此外,諸如招商局這種小單位,因為人數少,年底考核的時候,他們經常通宵達旦地趕材料。

所以在這種單位,無論什麼編制,該你的活都跑不掉。


總的來說,事業編在機關單位上班天生就有短板,而且這個短板很難彌補,除非考個公務員。所以有機會的話,題主還是努力考個公務員吧,畢竟事業編在機關單位幹活,真的有些憋屈。


我是@事業單位搬磚狗:3年鄉鎮街道基層工作經歷,3年市本級機關單位工作經歷;體制職場規則的觀察者、解讀者。關注我,一起了解體制內的那些事。

事業單位搬磚狗


行政單位承擔的是管理與監督職能,幹部使用行政編制,為公務員身份,工人使用專門的工勤編制,不能登記為公務員。黨政機關裡面不允許出現事業編制,因而正常情況下,黨委機關、行政部門只能出現行政編制,公檢法司使用的“政法專項編制”也是行政編制的一種,專門劃撥給軍轉幹部使用的軍轉編制,也算是行政編制。因而,黨政機關的三定方案上,按規定只能出現行政編制、工勤編制,和政法專項編制、軍轉編制這四種類型。

黨政機關使用事業編制,這在過去是非常常見的現象。由於縣區基層行政編制數量過少,承擔的工作量又大,人編矛盾突出。為了解決事沒有人乾的現實問題,基層要麼嚴重超編;要麼將部分黨政、群團機關設置為事業單位,也就是通常所說的“事業局”、“事業辦”;要麼在黨政機關混用事業編制,嚴重的不僅混用全額事業編制,還混用差額事業編制,甚至是自收自支事業編制。

黨政機關混用事業編制,被稱為“機關事業編制”,是典型的混編混崗,屬於違規行為。隨著機構改革和編制管理的規範化,“機關事業編制”已經被明令禁止,屬於機構編制部門督查、清理、規範的對象。但是,由於新一輪黨政機構改革,和事業單位分類改革,許多單位進行了大範圍的整合,包括以前一些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整體劃轉到行政部門,例如規劃局、農綜辦等;也有一些部門由事業機構轉變為行政部門,例如醫保局、旅遊局等。按照“編隨事走、人隨編”走的原則,原來在事業機構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人員,連人帶編劃轉到新的行政部門,這就使得在機構改革中,會出現一部分“機關事業編制”,甚至有的部門事業編制多於行政編制。市縣黨政機構改革完成之後,極少部分市直部門,以及更多部分的縣直黨政機關,即使是在《三定方案》上,也會出現行政編制、事業編制共存的現象。這其實是一種變通的手段,由於現實需要,在改革過程中,允許存在極少部分混用的“機關事業編制”,但要求在改革完成後,短期內予以消化。

按照《機構編制管理條例》規定,“機關事業編制”依然屬於違規存在,是清理規範的對象。行政部門存在的混編混崗行為,短期內就需要糾改:要麼是隨行政單位使用事業編制的人員自然減員,隨退隨銷,自行消化; 要麼就是將使用的事業編制置換為行政編制,但由於行政編制的短缺,除管理人員外,這種可能性極小;第三就是將使用事業編制的事業人員,調整到事業單位任職。如果糾改的期限變緊,調整到事業單位任職的可能性,遠遠大於置換為行政編制、轉換為公務員身份,後者的可能性實在是太小,有的地方還僅限於參公人員。


職言管語


因為特定的行政環境和歷史條件,過去很長時間,行政機關都存在混編混崗的現象,這幾年經過多次的改革和清理,行政機關特別是市級以上機關單位已經不允許混編混崗。但在縣區,受編制和機構限額管理影響,行政機關沒有足夠的人力支撐基本職能,仍在一定範圍存在混編混崗使用事業編制人員甚至臨時聘用人員的現象。

比如此前的一輪機構改革,文化和旅遊部門合併辦公,縣區因此將文化、旅遊、廣電、體育等部門全部合併在一起,形成了文廣體旅局,一個單位涵蓋了原來五個職能局,從小局變成了大局,在體制內被人稱之為“小組織部”。然而部門是合併了,因為要按上級要求縮編控編,三定方案給出的編制數額卻沒有增加,不僅沒增加反而還減少了,很多縣區的文廣體旅局因此只有三五個公務員編制,卻要面對大量的事務性工作。不得已,這些合併的機構只好從二層事業機構比如融媒體中心、文化館、體校等單位借調事業編制人員幫助工作,或者直接以購買服務的方式招錄臨時聘用人員從事相應的行政事務,由此造成了混編混崗。

那麼,事業編制人員在行政機關工作是一種什麼樣的體驗?

最大的感受肯定是憋屈。

首先在待遇上會吃虧。幹同樣的工作,因為身份不同無法享受相應的待遇,比如車補、年終績效、餐補等,客觀上存在同工不同酬。

其次在個人前途上受限。事業編本身上升渠道較窄,加上因為借調等原因,提拔更受限,個人發展空間有限。如果沒有外力相助,很難有大的突破。

很多縣區事業編制人員因此幹一輩子都停留在科員水平,幹得非常鬱悶。


80後小公


一般來說,行政單位的事業機構是與此行政單位職能相近的承擔某項公益服務職能的機構。

它與行政單位的區別在於:編制和工資待遇的來源不同:行政單位使用行政編制、由國家行政經費負擔。事業單位使用事業編制,由國家事業經費負擔。事業單位有全額撥款的(如中小學教師),有差額撥款的(如縣醫院醫生),還有自受自支的(如住建局的建築設計院)。行政單位人員的工資按《公務員法》由國家負擔,而事業單位則根據不同的管理模式實行不同的待遇。

那麼問題來了,選擇什麼樣的行政單位下屬事業機構工作,關鍵要了解這個機構是那種撥款性質。

如果是全額撥款的,那麼工資待遇與公務員相差無幾,優點是比較穩定。這類機構一般有級別,比如正處級、副科級等,你幹得好可以提拔任負責人,三年後可以通過調任進入公務員隊伍(到行政編制崗位任職)。如果不感興趣,也可以通過晉升專業技術職稱解決工資待遇。

如果是差額撥款的,有一部分工資需要單位自己找,但這些單位都有收費項目,工資沒問題,如經營得當,比全額單位還好。

如果是自收自支的,那就全憑本事了,不過需要提醒的是,這種類型的機構服務範圍都有一定的壟斷性,都是法律法規規定了的剛性需求,很容易找錢。

以上三種機構人員原則上不能交叉調動,但不管是在那種機構上班,政府都會兜底,就算是自收自支的單位遇到改制,政府要麼安置崗位給你,要麼會一次性買斷補償給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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