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絳珠草是一棵“雜草”

要種莊稼,適當拔除些雜草是必須的。許多人愛養植物,花盆裡長出來的小野草,也要時常清理,否則有害於植株生長。此時要有人說雜草也是生命,所以萬萬不能拔,未免強詞奪理,再說下去恐也要露餡的。所以,拔草之事,本來並無可厚非,但,什麼時候會成為問題呢?

論絳珠草是一棵“雜草”

試想你在苗圃裡種了很多花草,每棵都在你的悉心照料下長大,你對它們感情很深。有一天村長來到你的苗圃,審視著裡面的植物,二話不說就動手拔起來,這一下就拔掉了好幾棵你當寶貝養著的珍稀草本。你震驚了,質問他有何理由這麼做。好在他敢作敢當,一本正經地對你解釋說——他剛拔掉的那些,都是些沒用又討厭的雜草,還不都是為你好,有什麼問題麼?

倘若把植物換成人,我想,此時你心裡的痛與恨,應該和晴雯被王夫人逐出園子時,賈寶玉心裡的痛與恨是差不多的。

有沒有不合理的地方?我想最關鍵的一點是——什麼是雜草?具體辨別標準是什麼?誰來設定這個標準?設定這個標準所根據的標準又是什麼?可能有人說,問題太多啦。沒有辦法啊,畢竟,使用“雜草”這個詞的人,似乎並不關心對具體事物如何去做出具體評價,而僅僅在強調某種區別。現實中,這一概念之網可以抓獲的潛在事物何其多,很難不令人憂心。

在王夫人眼裡,晴雯就是怡紅院的一株雜草,若不去管,是要耽誤寶玉這根獨苗的大好前程的。王夫人說:

“這幾年我越發精神短了,照顧不到。這樣妖精似的東西竟沒看見。只怕這樣的還有,明日倒得查查。”可見王夫人和村長一樣有理,甚至,還為自己的照顧不周而很是自責。可王夫人界定“妖精”的標準是什麼呢?恐怕她自己也沒說清。話不說清楚,是讓人連討論的餘地都沒有的。這就讓人不由地牽掛起《紅樓夢》的女主角林黛玉來,她是不是雜草呢?

宮裡的貴妃送來禮物,給寶玉和寶釵的一樣多,給黛玉卻少些。黛玉自嘲:“我沒這麼大福禁受,比不得寶姑娘,什麼金什麼玉的,我們不過是草木之人!”黛玉前身,是靈河岸上的一棵絳珠仙草。既是仙草,必是人間的異類。看看黛玉結局,似乎也和一株雜草無異。

大概很多時候,人間的異草,也是雜草。

論絳珠草是一棵“雜草”

以俗世眼光看,整個大觀園,也是個雜草園。賈寶玉,仕途經濟樣樣不通,本來就是個“富貴閒人”;林黛玉自不必說,不但身弱多病,還生就一張利嘴,動輒刺痛人心;晴雯無用,縱使補得了雀金裘,卻比別人搶佔了太多風頭。恐怕連很多讀者以為功利、實用的薛寶釵,也未嘗不是一株雜草,只不過比別人多了些用心的設計——就像她的以“異草”創作成的蘅蕪苑——所以顯得較為整肅、迷人罷了。

然而,像這類於家於國無甚大用的雜草、雜人,就一定對世人有危害麼?

有個叫梅比的英國博物學者寫過一本《雜草的故事》,書中講到,那些被人們一概以雜草而論之的植物,其實很多都有自己的別名。例如虞美人被亞述人稱作“土地的女兒”;有一種根系頑強的野生草,俗稱“魔鬼的皮鞭”;還有一種專門伏在茅草屋頂生長的雜草,俗名叫:“歡迎回家,丈夫,但別再喝得這麼醉了。”多麼讓人浮想聯翩的名字。我們對世界的審美、感受力,常常就在這些不夠純粹的事物中得以彰顯。

兩百多年前,北京西山的土地上生長著一種野芹菜,不認識的都當它是雜草,曹雪芹卻知道它是味藥材,把它採了給人治病。

看,一株野生雜草,也能憑自己的性格,給人類帶來點實際的用處。

孔子要學生讀《詩經》,說好處之一,就是“多識於鳥獸草木之名”。識來做什麼呢?想來,也是為了避免把有靈萬物簡單判定為雜獸、雜草吧!園丁自然有自己的侷限性,可以在實踐中慢慢學習,但至少要有謙虛、謹慎的心態。缺乏知識可以被理解,缺乏同情和良知卻不可。

人們對雜草的定義、分類和詮釋,很可能也標示著一個社會文明的邊界。兩百多年前,《紅樓夢》未必不也是一株雜草,可如今它的文化地多高。人們的視野總在不斷拓展。我想,讓我們引起為傲的當代文明,必不至於比過去還要狹隘。

巧的是,前些天看見W老師,她說起自己新養的一盆植物,名叫“金枝玉葉”。其實就是路邊非常不起眼的一種野草,卻有這麼個嬌貴的名字。W老師開心地告訴我,這草現在已養得十分繁茂了。我理解她的驚奇和喜悅。這草的身份和名字之間的巨大反差,令人恍然意識到它所擁有的活的尊嚴,於是甚至願意去寵愛。它讓我想起了林黛玉,也想起小王子星球上的那朵獨一無二的玫瑰花。

草尚且如此,何況是人呢?


論絳珠草是一棵“雜草”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