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監督撤銷劉某乙涉嫌盜竊案


成功監督撤銷劉某乙涉嫌盜竊案

(通訊員 李興瑞)近日,我院員額檢察官依法成功監督撤銷劉某乙涉嫌盜竊一案。

2019年7月,犯罪嫌疑人劉某甲和劉某乙夫妻來到興山縣水月寺鎮馬糧坪村、龍頭坪村、百果園村,在為村民清洗、修理首飾時,趁機用銅質耳環調換村民的黃金耳環,盜竊作案5起,竊得黃金耳環5對,價值人民幣4402.07元。檢察官在審查後發現,劉某乙參與5次盜竊的證據不足,無法認定其構成盜竊罪。遂依法對公安機關發出《要求說明立案理由通知書》。目前,公安機關已經依法撤案。

我院在辦理刑事案件過程中嚴把證據、程序關,嚴格審查刑事案件的證據等情況,區分罪與非罪界限,對撤案理由是否成立等情形進行審查,嚴防冤假錯案,明確立案監督的條件、程序、監督方式等環節,確保案件質量、效率與效果的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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