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法院集中宣判21件涉黑涉惡案件

央廣網瀋陽4月15日消息(記者徐志強 通訊員嚴怡娜)記者從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辦公室獲悉,遼寧法院集中宣判21件涉黑涉惡案件。其中,3件為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涵蓋充當地下執法隊、套路貸、盜伐、濫伐林木、開設賭場和危害校園周邊安全等犯罪。共涉及159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至拘役4個月不等刑期。

連日來,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基礎上,全省法院積極推進涉黑涉惡案件審判工作,強化工作措施,提高審判質效,充分利用互聯網庭審平臺進行視頻開庭、提審、宣判,持續保持對黑惡勢力犯罪高壓態勢。此次集中宣判的案件分佈在瀋陽、大連、鞍山、撫順等9個地市,3件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涉及41名被告人,18件惡勢力犯罪案件涉及118名被告人。

由錦州法院審理的被告人劉某朦等31人案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件在此次集中宣判之列。法院經審理查明,2015年12月至2018年3月期間,被告人劉某朦為了稱霸一方,獲取非法經濟利益,採取暴力威脅、金錢利誘等手段,先後被告人謝某男等人籠絡在身邊,帶領或指使同案被告人實施開設賭場、非法拘禁、強迫交易、尋釁滋事、聚眾鬥毆等一系列違法犯罪行為,形成以劉某朦為“老大”“服從指揮”的規矩,並逐步形成以謝某男等4人為骨幹成員的積極參加者,以被告人王某田等10人為一般參加者的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2015年12月至2018年3月,該組織先後在12個場地開設賭場15次,非法斂財近百萬元,以暴力、威脅等手段,先後有組織的實施非法拘禁7起,強迫交易4起,尋釁滋事4起,聚眾鬥毆1起。該組織通過開設賭場抽水、高息放貸等違法犯罪手段大肆斂財,並將部分收入用於供養組織成員,稱霸一方,為非作惡,欺壓群眾,嚴重破壞了凌海市及其周邊地區社會生活經濟秩序。被告人周某輝等4人利用職務便利,對劉某朦犯罪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包庇縱容,不進行處理,並索取收受財物15起,數額達20餘萬元。

2019年12月20日,錦州市淩河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認定劉某朦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開設賭場罪、非法拘禁罪、強迫交易罪、尋釁滋事罪、聚眾鬥毆罪等6項罪名,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五十萬元,並處罰金人民幣一百六十萬元。其餘30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八年至一年六個月不等刑期。宣判後,劉某朦等25名被告人不服一審判決,向錦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錦州中院依法組成合議庭,通過閱卷,訊問上訴人和原審被告人,聽取辯護人意見,認為一審認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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