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0 潑辣女子無證駕駛被攔 當場動粗、謾罵交警被判拘役五個月

女子未攜帶駕照開車,在面對執行公務的交警時,女子非但不配合,還當場使用暴力並撒潑、謾罵,嚴重妨礙了執勤交警的正常工作。近日,屈原管理區人民法院對該女子因犯妨礙公務罪判處拘役五個月十九天。

2018年1月18日上午,屈原管理區交警大隊幹警劉某及其他交警在該區某測速點路段設卡檢查違章車輛,被告人李某駕駛一輛紅色雪佛蘭小車行駛至該路段,因未攜帶駕駛證件和未按規定放置車輛保險標誌,於是交警攔停該車輛,並要求被告人李某下車配合檢查。在交警告知其可能會扣車的後果時,被告人李某立即上車關閉車門,交警劉某擔心被告人李某衝關,要求其下車接受調查。在執行過程中,被告人李某不但對交警劉某動粗,還對劉某等多名交警進行謾罵,打電話給家屬謊稱交警“動手打人”,執勤交警無奈報警。派出所民警趕到後,欲將李某帶走接受調查,被告人李某仍舊態度強硬拒不下車,直至被告人李某家屬趕到現場後才說服李某下車接受調查。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根據執勤交警劉某當天提供的執法記錄儀,顯示被告人李某以暴力的方法,阻礙公安民警依法執行職務,其行為已構成妨害公務罪,應予懲處。故做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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