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認為,快遞是現在交通體系下的產物,之前我也有這種誤解,
實際上,快遞算得上我們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了。
中華文明上下五千年,而快遞作為“信息交流”的方式,在夏朝時就已經產生,不過當時強調的是“遞”。
到了商朝,就出現了以“快”為賣點的“遞”,並且形成一種職業。
由於當時交通工具,大部分靠走,所以當時快遞小哥,和腳伕算是同行。
西周時期,信息交流需求加大,特別是作為統一華夏的王朝,公文傳遞就成了剛需。
為此,西周朝廷設置了“行夫”這一官職,並且,制定了行業標準——
雖道有難,而不時必達。
這就是三千年前的“使命必達”,一個來自遠古,最質樸的金科玉律。
西周時代的“行夫”,除了制定行業標準,也明確了服務標準,包括“輕車快傳”、“邊境傳書”和“急行步傳”等幾種方式,無一不突出“快”和“遞”。
春秋時期,交通工具升級,快遞業稱為“馬傳”,短途“單騎通信”做到今日達,長途就得靠團隊進行“接力傳遞”。
秦始皇掃六合、統宇內,書同文、車同軌,同時,以驚人的效率,完成了全國範圍的交通和通信網絡,建立起龐大的郵政驛站系統。
隨著郵政系統完善,對於快遞的要求,也越來越高。
按照秦朝政令,文書分為“急字文書”和“普通文書”,“急字文書”就必須走快遞,“普通文書”就相當於我們現在的平郵。
如果加註了“馬上飛遞”,每天行程必須達到150公里,有專人按照目的地的距離,對快遞小哥進行時間核算。
到了南北朝時,由於馬匹、騎術、裝備等等軟硬件都有提高,所以,“馬上飛遞”最低速度,達到了每天200公里,隋唐時期又提高到每天250公里。
宋代快遞速度,更上層樓,根據宋真宗景德二年(公元1005年)的記載,當時快遞小哥能“日行六百里”,因此也被稱為“急腳遞”。
這個日行六百的急腳遞,就是後來演義、戲文裡常說的“五百里加急”、“八百里加急”。
杜甫老先生在《過華清宮絕句》中寫道,
“一騎紅塵妃子笑,無人知是荔枝來。”
這句詩所指,大家都熟悉,唐明皇隆基寵愛楊貴妃,特意派人到嶺南摘取最優質的荔枝,然後快馬加鞭送回帝都。
其中,一騎紅塵的,就是當時大唐朝廷中,專門傳遞緊急軍情的“快遞小哥”。
無論是三千年前的“雖道有難,而不時必達”,還是現在的“使命必達”,
安全、準確地將包裹送到顧客手裡,始終是快遞小哥的神聖使命。
特別疫情當前,防疫抗疫、物資運輸,謝謝你們多跑路,幫我們少出門。
事實證明,每個快遞小哥,都是真正的生死之交。
昨天還看到有快遞小哥出席國務院發佈會,
這是小哥們應得的,反手一萬個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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