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主动离职能否要求单位补偿?

漠白57


满足条件公司是需要给补偿金的~


首先说下赔偿这个词,我们日常口语化的表达经常会这么说,但在法律法规里补偿和赔偿的意义是不同的,一般赔偿是带有处罚性的意思。像是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给员工支付的应该叫补偿金。

言归正传,员工提出离职,企业需要支付员工补偿的情形有以下两种:

①员工提出离职的理由如果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情况,即公司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形,那么公司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需要注意的是,不要以为找到公司的漏洞申请离职就可以拿到补偿,是否属于违规情形建议事先咨询。

②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受过工伤,并经过鉴定为十级及以上的,公司应当支付员工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并帮助员工申请由社保负担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怡路同行2019


不可以的!这里分享一下我的一个经历,去年入职公司的时候,有两个同事前辈,A同事从事此项工作7年左右,由于平时工作不是特别认真,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后期经过统计约和50万人民币左右,近期项目陆续仍有遗留错误爆发,然后公司先是协商让他主动离职,公司赔付3万左右的经济补偿给A同事,A同事不同意,嫌陪偿金少了,后期公司主动发告知函给该人,一个月后公司主动辞退了他,他不服气,请求劳动仲裁,相关部门也来公司查了,公司把相关的损失证据,都一一列举了出来,仲裁希望双方协商,具体结果不是特别清楚,听别人说是,若讨论经济赔偿的话,他反要向公司赔偿相应的损失,并且要在他的档案资料上写上本次的相关事项!最后的结果是双方没有经济赔偿,且公司没有在他的履历上写上这些事!ps他仍然在这个行业工作,不知道工作态度有没有变好!

B同事可以说是我另外一个师傅,由于去年整个行业的不景气,在经过了激烈的思想挣扎后,从事6年工作的B同事选择了离职创业,走之前他交接了手头上所有的工作,并坚持等到我从总部培训完成后才离职,他提前了一个月写辞职报告,和各个工作相关的同事都打了招呼,保存了所有的资料,项目移交!虽然相处的时间不是很长,但是说真的确实有点舍不得!

最后,提问人还是要平时多了解自己不懂的知识的!主动离职的话公司是不会给你赔偿金的!而且正常情况下是需要提前一个月告知的!

希望对你的提问有帮助!好困,睡觉了,拜拜( •̥́ ˍ •̀ू )!



宁明非


简单来说,在用人单位有过错的情况下,劳动者主动辞职,依然有经济补偿或赔偿,常见的有这样几种类型:

1、不签劳动合同

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差额赔偿,但要注意仲裁时效,入职满2年就无法主张了。

2、以下几种情况,劳动者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标准是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超过半年不满一年算一个月,不满半年算半个月:

拖欠工资;不缴或未足额缴纳社保;未提供足够的劳动条件或劳动保护等而强迫劳动者劳动……






朱礼华谈劳动用工


根据你所说的情况来看,你与公司已经签订了2次3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应当与你签订第3次的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现在合同已到期,公司并未提前与你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未说明后面续签劳动合同事宜,这样的情况下,你可以向公司要求提出未续签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超过半年不足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以劳动者本人实际工资计算.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单位有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你可以随时离职,不需要提前通知,单位应当为你办理离职手续, 包括结算工资、开具离职证明、办理户口和档案的迁转等。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单位注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但是员工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办法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的。

单位要是和你续签劳动合同就得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如果不和你签,那么劳动合同终止,需要支付给你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超过半年不足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以劳动者本人实际工资计算。你入职已满6年,至少可以向单位要求赔偿6个月的工资。



爽妈三亚生活录


按照劳动合同法,一般来说,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可以提出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如果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就是我们平常说的辞职,只要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并好办工作交接,一个月后就可以离职。但如果用人单位要主动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话,除了需要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劳动者外,还需要根据劳动者在公司工作的年限,给予N至2N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根据你的实际情况,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连续签了2次每次3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第3次应该是用人单位与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公司在第7年没有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话,就有涉嫌到违反劳动合同法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你要举证公同违法行为,并以前为依据,要求劳动仲裁并给予你相应的经济赔偿,然后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契约劳动关系。如果你主动递交辞职单,算是你主动辞职,没有理由要求用人单位补偿的。

所以你要想拿到单位的补偿,一定要手握公司违法的证据,即没有按期与你续签劳动合同这点入手,虽然公司有发放公司与交纳社保公积金,但没有按期与你签订书面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违法,你只能以这点做为申请劳动仲裁的理由,然后要求公司赔偿,拿到赔偿后再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


米哥职场漫谈


通常情况下,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是不可以要求经济补偿的。

但是,劳动法对于劳动者是做出了保护的,如果出现下列情况导致劳动者主动辞职,劳动者是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的: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韩律师


首先,《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就是说,劳动合同关系必须以书面的形式确定,没有书面劳动合同不意味着不存在劳动关系,但没有书面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有权要求从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第二个月开始,每月要求支付双倍工资,这样的情况持续最多满一年。满一年后如果仍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在劳动关系上就认定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单位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同样每月支付双倍工资,直至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为止。

其次,这个时候,员工可以提出离职要求。因为虽然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实质劳动关系已经建立,单位也正常发放工资并交纳社保,不影响员工提出离职申请。按照题目中描述的情况,员工可以要求赔偿从7年开始至离职前的每月双倍工资补偿。


倒影Lawyer


根据您说的情况,我们先把关键情形列出来,然后再分析是否能够要单位给补偿。

一、工作了七年半,已经签过两次合同,每次3年。

二、从第7年开始没有签劳动合同,也就是最后的一年半是没有签劳动能够合同的。

三、工资准时发放,社保公积金按月缴纳。

四、现在想自己辞职,能否拿到补偿金。

综合以上因素,首先视你所在地来确定是否能拿到续签时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已经有一年半没有书面合同,那么已经视为公司与您订立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有些区域对于这种情况,是支持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的,有的地方不支持。

其他各项都合法,那么想要那经济补偿金基本非常难,可以从以下角度考虑。

一、公司虽然有每月按时缴纳社保和共计您,但看公司有没有按照你的实际工资来缴纳,如果未足额缴纳社保,也是有机会的。

二、看看公司有没有其他克扣工资、拖欠加班费的行为,如果有,也是突破点。

总的来说,你们公司这种情况,在主动辞职的前提下,是比较难拿到经济补偿金的。


打听生活


杨蓓律师答疑,仅供参考。用人单位是否应支付经济补偿金,要看劳动者辞职的原因是什么?如果劳动者辞职原因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那么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38条【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那么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杨蓓律师


一、员工主动提出辞职有经济补偿吗

根据《劳动法》,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被迫辞职有经济补偿金吗

虽然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此规定不能一概适用。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之规定: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金,并可支付赔偿金。因此,如果系用人单位违约在先、导致劳动者被迫辞职的,用人单位不仅不可免除给付经济补偿金的义务,同时还负有相应赔偿义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四)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一般情况下员工主动提出辞职的是没有经济补偿的,但要是员工主动提出辞职是受到了单位的胁迫,那么这种情况下单位就需要做出相应的经济补偿才行。实际计算经济补偿的时候,需要结合员工在该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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