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甸島這片區域房屋已列入政府徵收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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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海口灣暢通工程項目建設需要

美蘭區政府近日發佈

房屋徵收決定

對項目規劃範圍內的房屋實施徵收

據瞭解,項目徵收範圍,起點位於美麗沙,沿海甸溪北岸向東直至海甸一東路東邊路口處(具體以規劃紅線範圍為準)。

項目徵收補償標準按海口市美蘭區人民政府審定的《海口灣暢通工程項目房屋徵收補償安置方案》執行。房屋徵收部門:海口市美蘭區房屋徵收局,地址:海口市美蘭區振興路8號,電話:31000120。

根據要求,徵收範圍內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積極配合做好房屋徵收工作。房屋被依法徵收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房屋徵收範圍內,不得實施新建、擴建、改建房屋和改變房屋用途等不當增加補償費用的行為,違反規定實施的,不予補償。

據瞭解,被徵收人應於徵收公告發布之日起三十天內與房屋徵收部門簽訂徵收補償協議,並在協議約定的時間內搬遷完畢。

根據工作要求,該徵收決定3月7日發佈,徵收範圍內的被徵收人如不服徵收決定的,可自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起60日內依法向海口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或在決定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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