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麼樣的情況下,男人可以為了離婚連自己的親生骨肉都不要?

分岔路99


在極大利益的誘惑與趨使下,男人可以連自己的骨肉都不要。

歷史上有劉氏家族兩位牛人為了後來能當皇帝、在逃命的路途中,只顧自己逃命、連自己的骨肉兒子都不要。他們都丟棄了自己的兒子、還好後來被他拋棄的兒子、也被部下夏候嬰把被踹下車的劉盈(後來的漢惠帝)和劉邦的女兒(後來的魯元公主)尋找到並送了回來、劉盈也當上了皇帝。


第一位是大漢開國皇帝劉邦,在被老對手項羽追趕的路上、狠心的把乘坐在同一輛馬車的兒子踹下去、並連踹了幾次,在曹參的勸說下,才把兒子帶上逃命去了。

第二位是劉邦的後人、字玄德,名叫劉備,有大家耳熟能詳的故事、"劉備摔孩子、收買人心"。


當然了、他們也並非是真的丟棄兒子,劉邦把兒子踹下車,是為了保護兒子、因為項羽是個大丈夫,他不會去殺對手的老爹、老婆、兒子,劉邦的老爹、老婆就被項羽關押了一年,他並沒有去殺劉邦的家眷。

劉備手長過膝,其實摔孩子也是假的,完全是為了收買人心(收買趙雲的真心)。劉禪就是被劉備摔的兒子、後來也成為蜀漢皇帝。

如果說男人為了離婚、連自己骨肉都不要,這個問題我也不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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