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刽子手的收入如何?砍一颗头相当于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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刽子手是古代从事处决犯人这一职业的人,他们收入较高,较为富有,但是社会地位较低,受到人们的鄙夷。这是因为在传统观念下,刽子手们手上沾了太多的鲜血,损伤了他们的阴德,而且身上沾染了晦气,所以普通大众都并不愿意和刽子手来往,但这并不意味着刽子手是一个人人都可以从事的职业。

刽子手也是需要经过长期训练的,并不是简单的“手起刀落”就可以从事这一职业的。首先,刽子手们需要强大的基础功。据说,刽子手初期是用冬瓜来练手的,要练到一刀下去冬瓜正好被劈成两半的水平。然后才能逐渐用鸡鸭鹅狗等生禽来锻炼,这是为了锻炼他们的胆量,并让刀子见血。他们先从小动物练起,然后慢慢的就是牛、羊等较大的动物。据说以前的顶级刽子手可以做到“肉碎纸留”,这是什么意思呢,就是在宣纸上放上一块肉,一刀劈下去,宣纸一点都没有破,而肉却被斩开了,这样就达到了刽子手的最高境界。

其次,刽子手们还需要强大的勇气,他们毕竟面对的是一个个活人,手起刀落,一条鲜活的生命就会消逝,因此在早期他们需要一定的胆量。随着年龄的增长,这种对杀人的恐惧会逐渐减少,随之而来的就是手上沾满鲜血的害怕与恐慌,因此很多刽子手到了晚年就金盆洗手了。

刽子手们的工资比较高,但这也是必然的,因为愿意做这一行的人实在是少之又少,除了极其贫困的人,没有什么人希望自己背负那么多的杀孽,尤其是在古代,封建迷信盛行,愿意做刽子手的人就更少了。在古代,对于行刑有着严苛的规定和要求。古代的人们相信神灵的存在,也讲究时令。因此,一年之中只有秋天可以行刑,因为秋天带肃杀之气,因此刑场也被称作秋场。并且,只有晴天才可以执行死刑。一般来说死刑犯们都是执行“秋后处决”,“斩立决”的人只占少数,难得一遇。所以大部分时候,刽子手只在秋天的三个月工作,在这段时间,他们按照所砍人头的多少可以获得相应的报酬,在其他时候,他们只有基础工资可领。

但是,官府给的工资绝对不是刽子手们财富的主要来源。他们的富有主要在于犯人亲属的给予的灰色收入。稍微富裕的家庭,为了让犯人的痛苦更少,一般都会偷偷贿赂刽子手,希望刽子手能够一刀致命,让犯人没有那么痛苦。还有些希望留有全尸,以便安葬的也会找到刽子手,希望他可以收住一力,留下一层皮把头和身子连着。这时候,之前的辛勤练习就派上了用场,因此刽子手是比较富裕的,因为贿赂的钱财一般不会太少。而如果没有人贿赂,犯人痛不痛苦,就要看刽子手的心情怎么样了。

综上所述,砍一颗头多少钱是没有明确标准的。但是,刽子手利用这些“灰色收入”也是十分富有的,不过他们的社会地位还是很低的,他们的后代甚至不能参加科举考试,他们自己也被人唾弃。很多刽子手到晚年都过着孤苦伶仃、凄惨的生活,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其他人都觉得他们身上背负太多的杀孽,会不得善终。他们很多人连妻子都娶不到,最后只能孤独地死去。钱财买不到世界上珍贵的那些东西,尽管刽子手有钱,他们还是买不来亲人的陪伴和较高的社会地位。


邓海春


中国最后一个刽子手叫邓海山。

根据他自己的叙述,这份工作有基本工资,基本工资还不低。

工资不低的原因第一个是因为这是个技术活,行刑的时候必须一刀砍死,否则一刀一刀的砍,有损朝廷颜面,所以必须勤学苦练。

第二这活工资低了根本没人干。因为中国人认为这个工作杀人,有损阴德,要遭报应的。而且社会地位也低,真的是连乞丐都不如,因为大家嫌弃他们不吉利。

邓海山到了老年相进民国的善堂,就是民国的养老院,竟然不被接受,大家就认为他不吉利。

除了基本工资他们还有灰色收入。

一方面来自犯人家庭。

犯人家庭希望留个全尸,给刽子手送点钱,刽子手就会下刀的时候,留点皮毛在上面。

或者犯人要被凌迟处死,给刽子手送礼,刽子手就会提前一刀毙命。

另一方面来自社会上。

鲁迅在《药》这个小说里,华老栓就是给刽子手送钱,才能拿到人血馒头的,这在古代还真有不少的需求量。


但是刽子手行业有一条不成文的规矩,一生最多杀99个人,杀多了必然要遭报应,这就要求,刽子手必须在99个人之后退役。所以许多刽子手平常都自己有个营生,做个小卖卖啥的。

(《一代宗师》这个忠心耿耿的老家人原来就是刽子手,后来被宫家收留了)


锦翼


这里是不请自来的守仁君

古代刽子手收入是相当可观的,但是这样的人其一生也是相当悲惨的。

咱们先说说刽子手的收入。

刽子手和捕盗的小吏一样,在古代都是贱业,但是当刽子手有一个好处,工资高,收入来源多。


刽子手是以杀人为业,古代人多迷信,认为杀人总会带来恶报,死后会有阴报啥的,因此想让一个人当刽子手,那现世的回报就必须得足够多。因此刽子手明面上的工资本就比一般小吏多。

除此之外,受贿也是主要经济来源,这里的受贿,不光有被行刑者家属的贿赂,还有仇人的贿赂。家人自然是希望能少受点罪,或者是给沾点皮毛留个全尸。

仇人自然是想让被行刑者多受罪。基本是这么个情况,一个刽子手自然砍头水平是很高的,就算家人不行贿,自己也争取一刀毙命。但是如果有仇人出钱买罪受,那就是用钝刀,砍得你血流一地还喘气。如果两边都出钱,那就一看谁势大,二看谁钱多。

但是刽子手的一生也很悲惨,基本就是师徒俩人过一辈子。姜文曾拍过一部电影,男主被村里人撺掇着出去杀了俩人,结果回来后,以前的情人不搭理他了,村里的长辈,同辈朋友也是见他绕着走。

这就是刽子手的写照,成不了家,没有朋友,没有人敢接近他。一个人挣多少花多少,孤苦伶仃一辈子。


守仁读仁


在没有进入正题之前给大家讲一个小插曲故事,那是上世纪1992年的某月的一天,笔者剩车去县城办事,当客车行自离县城约五十华里的地方,过往的车辆被堵,原来在公路外边的河边的沙滩上,河边沙滩上正在处决一名王姓的抢劫犯,围观者沿河两岸不少于万人吧,犯人双手背铐,头上给梆上纸条,另外插上几匹野鸡毛,然后法官验明正身,行刑的武警大约六,七人,手端冲锋枪,每人面带口罩,眼镜,其中一位武警战士对准犯人的背部连续开枪两次,犯人朝前倒下,身子还在动,紧接着另一武警连续打了两枪,这犯人就不动了,接着殡仪车将死者运去火葬场,这是有生以来第一次见到枪决犯人的经历。

所以封建社会的刽子手是一种谋生的职业而已,在当时的历史和社会条件下,是替官府卖命求生的人,同时是一种低溅被人蔽而远之的低溅职业,同时是一个社会阶级必不可缺少的职业。当今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国家为了保护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对抢劫杀人的现行犯罪人实行严厉惩制,以打去犯罪,教育人民,对执行死刑的罪犯都是以枪决为主,封建社会则以刀崭为主,而现代社会主义制度下对罪犯执行死刑而是法院刑警的光荣任务,对行刑的刑警干战视为立功表现和记功!对行刑的干警应视为为民除害的光荣任务和神圣职责,这些行刑的武警战士他们是国家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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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革命前,老北京有条不成文的规矩:只要你在馆子中发现喝酒的酒杯、饭碗有裂缝缺口,你不仅可以白吃白喝,还可以名正言顺殴打店主。

满清处决犯人,临行前必给死囚喝上一碗烈酒,喝完后,这盛酒的碗得摔碎,久而久之破口或裂缝的碗就成为杀头的代名词。这是普通民众的忌讳,但是对于执行者而言,这砍头就是他们谋生的职业。

据满清最后一个刽子手邓海山回忆:底薪是每月最少一个大洋。此外每砍一个人,额外有三个大洋的奖励,如果一个月砍了两颗人头就有将近7个大洋的收入。在那个年代,七块大洋就相当于一个普通家庭大半年的收入,当然咯,刽子手除砍人头外,还有许多额外收入,比如收受囚犯家庭的贿赂,在砍人的时候,家属们要求他们把刀磨得利一点,让亲人少受苦。


虽然刽子手看起来是个“暴利”行业,但做这行的都做不长久,他们迷信:一个刽子手一生最多只能杀99个人,杀多了必然要遭报应,于是,每个刽子手在未砍满99个人前,就开始考虑退休后的职业规划,比如他们中很多人都会选择去杀猪宰牛,做点小买卖。


本草百晓生


“刽子手”这三个字可谓路人皆知,既朝廷专司杀犯人的行刑者。

“刽子手”是古代喊法。现代人谓之就是行刑人。 虽说都是行刑人,但古今行刑者杀人手段却大相径庭。一枪毙命叫杀人,一刀结果也叫杀人。然而恐怕古代刽子手行凌迟刑时,对犯人千刀万剐的技术,且不到最后一刀犯人不死的手段,现在人恐怕是学不来的。

严格地说,古代刽子手可是个技术活儿,有技术高下之别。胆肥无情冷血且不必说,还要具有相当的经验和技术。要当个合格的刽子手,绝非一日之功。

比如明崇祯皇帝下令对袁崇焕凌迟处死,既千刀万剐。刽子手将袁崇焕千刀万剐。处刑那天,菜市口万人空巷,围满了吃瓜群众,一个个等着食其肉寝其皮以解恨。不为别的,听说他是大汉奸!

刽子手剐下来的肉,那是待价而沽。围观者争抢用碎银子买他的肉和着烧酒吃。从袁崇焕身上剐下来的肉,一钱银子才能买到指甲大一片,他们吃一口骂一声“汉奸”,到了第三天上,“大汉奸”才被最后杀死,其内脏也被众百姓哄然抢光。这些吃瓜群众丢的碎银子,都到了刽子手口袋里。技术好,自然代表收入高,古今一样。能行凌迟之刑的刽子手,也算是在刽子手一行里,登峰造极,技艺炉火纯青了。


(等待凌迟的犯人)

因此,刽子手是在编吃皇粮的,每月薪水都有不菲薪水不说。但也有别的灰色收入,即有人给他们背地塞银子。

那时处决犯人多是砍头。一些受刑人的家属为了让亲人少遭罪少痛苦(因为有一刀砍不下头犯人还死不了的例子),提前就给刽子手塞些银子,叫他做的利索干脆点,争取一刀毙命,死得痛快,免得不得好死。

刽子手收了钱,为了给犯人家属意思一下自己有区别对待。会穿一身白绸子裤褂,在犯人身后反手持刀用力横着一抹,与此同时往其后背踹上一脚,犯人首级落地,躯体便栽进前面事先挖好的坑里,而刽子手衣服上不带一滴血。以视其干净利落,不给犯人留痛苦,不挣昧心钱。


(收了钱穿白卦的刽子手打算手起刀落)

到了满清,刽子手都是一高薪的职业。虽说行规是杀不过百,但不怕忌讳的人简直可以赚到发。据满清最后一个刽子手邓海山亲述,其底薪至少有一个大洋每月。此外每砍一个人,额外有三个大洋的收入,如果一个月砍了两颗人头就有将近7个大洋的收入。在那个年代,七个大洋的收入几乎相当于一个普通家庭的大半年的收入了,除此之外,这只是刽子手的固定收入,还有一些犯人家里送的钱,各种灰色收入,比如连犯人血都能卖,民间迷信人血馒头能治病呢,这些都是直接进入刽子手的口袋里的。


(邓海山)

《英国人眼中的中国的酷吏》记述清末刽子手一事。其中有一段是这样的:后来我与刽子手简短地交谈了几分钟。他告诉我,当刽子手并不是他的职业,这只是一份临时工作,换点外快花花而已。但现在这个工作已大不如前了。先前他每砍一个人头,就可以获得两元钱(大洋),现在却只能得到半元钱。在这样的一种价格下,当刽子手是很不划算的。

看来三百六十行,行行有兴衰啊。


不书


古代刽子手是一个高薪职业,他们砍一个头当时是给4个银元。这大概是当时普通人家半年的收入。当然了,古代讲究秋后问斩,一般每年每个刽子手都只工作3个月,虽然这份工作轻松且高薪,做的人却并不多。


刽子手的规矩

刽子手的学徒会从砍冬瓜开始练习,当刀法练到可以一刀将冬瓜劈为两半,且没有粉碎的情况下,就可以继续下一项训练,砍槐树,然后还要砍猪、羊等活物练习胆量。这主要是训练刀工、力道和心态。为了以后行刑的时候能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做到一刀了断。

刽子手行业其实也是有规矩的,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拿到上去砍,其中最大的一个规矩就是刽子手砍头一生不能超过100,否则断子绝孙。所以大多数的刽子手当砍头砍到99个的时候,就会转行做屠户或者其他。清末最后一个刽子手邓海山就为了钱破坏了规矩,砍了300多个犯人的头,最后晚年无儿无女,凄惨而死,被百姓唾弃。

刽子手砍头前喷的酒也很讲究

砍头前喷的酒可不是为了帅气,也不是为了给大刀消毒。刽子手砍头,也是害怕有冤魂不放过他们,所以他们也很害怕,于是就想起来办法,利用外物去隔绝冤魂找上他们,这个“外物”就是砍头前喷的酒。

这种酒不是平时饮用的酒,其构成包含了很多种类,其中就有乌鸦血和童子尿等等。都是能够保他们周全的东西。别看刽子手砍头时很凶,胆子看起来很大,其实下了刑场,他们也是普通的人而已。

刽子手的灰色收入

除了一个人头四个银元外,刽子手也有他们行业的灰色收入。有的家人为了让犯人死的痛快点,于是就给刽子手拿钱,刽子手拿了钱就会用尽平生所学,给犯人一个痛快——一刀毙命。有的刽子手有绝活,刀很快,可以让犯人还没感觉到痛快就已经离开了。这样的刽子手会有很多生意找他,但是受99人的限制,也会很快换行了。也有的刽子手收到钱是收到死刑犯仇人的钱,如果这样的话,犯人就惨了,一刀砍不死,三刀也砍不死,疼的专心刺骨。

还有一种是为了留全尸的贿赂,收了这样的钱,就得一刀下去砍死犯人,但是连着筋,不让头和身分离,还不让犯人痛苦。当然了,这样的活不是每一个刽子手都能做到的。

结语

刽子手斩99头的工钱就已经够普通家庭赚半辈子了,再加上灰色收入,足以他们后半生什么也不做就能活了。但是他们却被普通人所鄙视,一般都不会有什么幸福的晚年,所以做这一行的人也不是特别多。


野史日记


古代刽子手称行刑者,是古代对于直接处决犯人的职业人士一种称呼。

他的收入跟杀人数量是分不开的,由于他的职业特殊性,所以赚钱应该是很多的,杀的越多,赚的也就越多,有基本工资,同样,刽子手也有业绩考核的。我们拿清朝晚期的刽子手来看,清朝晚期,刽子手除开基本工资外,还能拿到绩效工资,当时的刽子手每砍一颗人头,就可以拿到4个银元的补助,这在当时可相当于一个普通长工半年的工资了,而且,由于中国人都忌讳死无全尸,通常被行刑的犯人为了给亲属留个全尸,一般都会贿赂刽子手,希望不要彻底砍断脖子,这也就给刽子手增加了不菲的灰色收入。而且清朝晚期还有说有些种病可以用刚死之人的血攒着馒头吃可以治病,于是也有很多病重的人花不少银子就为获得这种血馒头,这又增加了收入来源,而且行刑完毕,当地官府衙门还会按照长例进行赏赐,清末时4个银元,又相当于普通人家半年收入了。

可以说刽子手待遇虽好可是一般人也不愿意做,主要还是认为刽子手双手沾满太多性命,生前虽生活无忧,死后是会下地狱的,而且据说刽子手很少有家庭圆满的,一般都不结婚,即使有妻儿,也不会把这手艺传下去,因为干这一行压力太大了,之前之所以做,通常都是因为家庭贫穷,为了生活,通常往往很小就拜老刽子手为师,从小开始练习刀法,从鸡鸭鹅猫狗等动物开始练习,后来开始杀大型动物,主要是为了练胆儿和刀法,往往需要几年甚至十几年开始出师。所以说:刽子手待遇虽好,可是若不是生活所迫,谁愿意双手沾满鲜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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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刽子手的收入如何?砍一颗头相当于多少钱?

刽子手是怎么来的?这个实在是不太清楚,应该是从有死刑开始的。据说刽子手的祖师爷是樊哙和张飞,都是屠户出身吗。

刽子手从唐代开始一年只能工作三个月,也就是农历10月11月和12月,一直到清朝末年,都是这三个月。这是为什么呢?

因为,在汉武帝时,董仲舒“独尊儒术”,要“天人合一”。据说是为了体现皇帝的“仁”,所以呢,在秋后行刑,慢慢的就形成了惯例,除非是谋反之类的,特别罪大恶极的,一般都是秋后问斩。

据说在封建社会,刽子手的社会地位比较低,虽然有一定的灰色收入,一般都是为了谋生。但是不管是亲戚朋友还是邻居都看不起,当然也不会故意来找你麻烦,经常杀人的,都会敬而远之,离你远远的。最重要的是,亲戚朋友办喜事的时候都不能去,去的话只能是招人嫌,把礼金送到就行了。

至于刽子手的灰色收入,主要是死刑犯的家属会给刽子手封一个红包,当然这个看死刑犯家里的情况。

因为刽子手使用的鬼头大刀,从来都是不磨的。砍头的时候,几刀砍下来,都只能是看刽子手的。为了给犯人一个痛快,所以才会有这样一个红包。清末变法维新的谭嗣同,就因为被慈禧太后所忌恨,整整砍了六刀,可见封建社会的黑暗。

据说,建国后执行枪决的法警,据说也有类似的收入,后来改为注射死刑后,就不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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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公元


刽子手在古代是一种非常特殊的职业,据说这种工作很赚钱,但目前没有足够的史料来证明这一个说法。关于刽子手收入的来源,有人说刑部会给他们发工资,而且每砍一个人头还有额外收入,更重要的是他们还有灰色收入,比如被徒刑人的家属会给他们红包,但这些说法都只流传于民间。关于刽子手的情况,我所知道的有以下几点:

  • 刽子手徒刑用的鬼头大刀一般不放在家里,而是供奉在庙里,等需要用的时候才请出来。一般行刑都是在秋后,所以刽子手也就是那个时间才是最忙的时候。

  • 刽子手是否有灰色收入真的不好说,首先徒刑的时候是有监斩官的,如果收了红包就不把头完全砍断,这就不符合行刑的规范。另外,古代有一种职业叫“二皮匠”,就是帮忙缝尸体的人,既然有这样的职业,就不应该会出现头没砍断的情况。
  • 据清朝最后一位刽子手透露,砍一颗头有4块大洋的收入,这已经是相当高的了。而且行刑一般都是集中在秋后,刽子手又不很多,所以刽子手这种工作垄断性非常强,基本上不会有竞争,民间流传的刽子手成为当地首富也不足为奇。
  • 关于人血馒头的来历,也足以说明刽子手在砍头的时候不会手下留情。根据北京流传的说法,在鹤年堂门口曾经是菜市口,那里是砍头的地方。每当需要行刑的时候都会通知鹤年堂,他们会提前准备好酒菜给行刑的官员和刽子手。而在行刑的当天鹤年堂会关门。刽子手砍头的时候,有些家属会给刽子手塞个馒头,等头砍下来以后,刽子手拿馒头塞在脖子腔上,不让血喷出来,也表示阴魂不要散了。

刽子手在很多人看来都是损阴德的工作,双手沾满了血腥。但他们也只是一个职业的执行者,职业不分贵贱。当时的社会需要这样的制度,他们只是这个制度中的一个环节,剥夺别人生命的不是他们,而是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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