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證書即將全面發放,到手後要注意這3個細節,別先顧著高興

宅基地是保障農民生活最基本的物質條件,也是隻有農民才可以享有的一項重要保障,宅基地由村集體免費分給農民,農民享有永久的使用權,可以在宅基地上蓋房,安居樂業。今年年底,宅基地的確權工作將全面完成,很多省份現在已經開始緊鑼密鼓的給農民發放宅基地證書了。農民拿到證書,可別只顧著高興,以下這3大問題一定要看清楚,小心吃虧。

宅基地證書即將全面發放,到手後要注意這3個細節,別先顧著高興

宅基地證書主要確的就是農民宅基地的使用權,農村宅基地是村集體所有,農民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權,所以這一個證書上,只寫明使用權,而非所有權。關於宅基地證書,要注意下面這幾個問題。

宅基地證書即將全面發放,到手後要注意這3個細節,別先顧著高興

①宅基地的面積大小。在農村,很多人的宅基地面積其實是超出標準的,根據規定,農村宅基地的面積基本集中在120平米到200平米之間,超過的面積不會確權,但是也不會收回。而是在證書上寫明已確權面積和超標面積。為什麼超標面積我們還要求寫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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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這部分面積雖然說不確權,但是也不會收回,只要寫上了,農民還是可以免費使用,如果沒有寫上的話,你原本宅基地的大小就無法確定,因此對於超標的面積就主張不了任何權利了。

②宅基地共有人問題。

有的農民不清楚宅基地使用權人只寫戶主還是大家都寫上?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宅基地是家庭成員共同共有,因此最好是家庭成員都寫上,這樣做有兩個好處,其一,以後遇到宅基地拆遷問題時,如果按照人口給拆遷補償,可以更便捷的確定補償的人數。其二,宅基地共有權人全部寫上,也是為了避免有人揹著共有權人,將宅基地出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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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家裡有部分人戶口遷出了,證書上遷出的人名字寫不寫?這個問題想必很多農民也有點疑惑,有的農民是家裡的子女因為上學將戶口遷出了,按理說不算村集體成員了,宅基地證書上本來是家庭共有,那麼已經遷出的家庭成員,還能寫上他的名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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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宅基地是家庭共有,家庭成員不以戶口本作為證據,而應當尊重事實,子女雖然戶口遷出,但他們屬於家庭成員無疑,還是可以在共同共有人那一欄,加上子女的名字,這樣做,子女的權益也得到了保障了。

以上這些問題你都注意到了嗎?你們那裡宅基地確權證書發放了嗎?你們認為還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問題嗎?歡迎交流、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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